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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頁

 

  那位女士歇斯底里的笑了。

  麗文不出聲。

  電梯在廿四樓停止,她看看手錶,上班的時間已經到了。

  人名冊

  下個月就要走了。

  這次是移民,不知幾時回來,林延英在這個大都會生活了廿多年,小中大學均在此間畢業,又工作了好幾年,自然臨別依依。

  她是家族最後一個成員,大姐申請她往加拿大團聚的時候,輕而易舉,半年就批准了。

  當時她很瀟灑地說:「又沒有愛人,房子是租的,工作好比雞肋,身無長物,說走就走。」

  於是著手整理身外物。

  到那個階段,才發覺她擁有的實在不少,漸漸眷戀,午夜夢迴,感慨良多。

  父母於三年前已經赴溫哥華,護照快將到手,延英每年都去探望他們一次,一留便是整個月,對那邊社會不可謂不熟,她肯定自己會得習慣彼邦生活。

  但她捨不得離開本家。

  深夜,她猶自坐在露台上喝冰凍啤酒。

  睡不著,無事可做,她取過手袋,整理內容。

  時代女性的手袋越來越重,一日延英好奇心起,秤一枰它的重量,這才發覺它重達兩公斤,即接近五磅。

  難怪肩膀都打側。

  幸虧現代女性的得與失不在討論範圍之內,否則準可慨歎至天亮。

  延英自手袋中取出一部通訊部,亦即是人名冊,裡邊記錄了自初中起她社交網中所有的人名、電話、傳真號碼,以及地址。

  用了許多年了,原先是一冊日記部子,厚迭迭,人名並不依英文字母次序填寫,胡亂在空位抄上,但因用了多年,熟悉非凡,憑下意識使可翻找。

  有時懶,索性把人家的名片用釘書機訂上,以致冊子越來越厚,封面幾乎合不攏。

  有些人名與號碼因為變遷、更改,用紅筆劃掉的有,用黑筆打叉塗掉的亦有,整本冊子,每一頁都似新派書,彩色繽紛。

  一年比一年更捨不得丟棄,直用了這些年。

  冊子角落崩壞,用膠紙糊著,像受了傷。

  角落還畫著若干漫畫,從此可以看到潮流變化:開頭是史諾比,後來是叮噹,再跟著是加菲貓。

  從少年到青年,再到成熟期,舊物保存下來的實在不多,這本日記冊子,肯定會伴延英到老。

  有太多的回憶,太多紀念價值。

  今夜,把它拿出來,是想趁空檔把內容檢查一次,看看有什麼錯漏。

  同事已經為她餞行,走得近的朋友都有所表示,但延英恐有滄海遺珠,掛個電話辭行也總好過沒有。

  她打開第一頁。

  映著眼簾的是剪刀挖出來的一個長條型洞。

  延英莞爾。

  真孩子氣,剪掉就忘得了嗎?不一定,這個名字叫周俊華,是她第一任男朋友,那年,延英才十七歲。

  許久沒見他了,臨走之前,應該通個訊息,她把他名字寫在一張紙上。

  抑或,延英又遲疑,應該就此無聲無息別離算數?

  她遲疑片刻,決定稍後再加考慮。

  從一個衝動的小女孩到今日凡事三思的事業女性,其中不知經過幾許眼淚心血,延英吁出一口氣,又再斟出一杯啤酒。

  她輕輕呷一口,任由泡沫留在唇上。

  延英自小喜歡喝啤酒,長輩無法勸止,人家少女喝橘子汁,她比較豪邁。

  啤酒沫留在唇上,充鬍子逗周俊華笑的次數實在不少。

  轉瞬間兩人已經長大。

  既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大家應該見個面。

  他家住在中區半山一幢老房子內,救火車上不去,一定不會改建,電話號碼不用問延英也記得,改了也不要緊,她可以查。

  非趁這個機會見次面不可。

  延英又翻到第二頁,有一個名字,打著幾十個叉叉,看仔細了,黑筆下的字跡隱約可見:趙小冰。

  對,這趙小冰便是自她手中把俊華搶走的人。

  延英笑不可仰。

  人名冊簡直記載了她前半生所有的喜怒哀樂,風流韻事。

  她終於倦了,打個呵欠,上床睡覺。

  第二天一早,接到母親的長途電話:「東西都收拾好了吧,別叫我掛心。」

  根本沒有什麼行李,延英的身外物絕不會超過航空公司所規定的限額二十二公斤。

  瀟灑的她就是這麼精靈。

  帶不走放不下的也許只是人情與思念。

  回到公司,她便開始尋訪周俊華的電話。

  本市能有多大,要找一個人,焉會找不到他。

  略為轉折,她已經找到要找的號碼,從他的家人處,延英又得到周俊華辦事處電話。

  「俊華,」她開門見山,「我叫林延英,還記得我嗎?」

  回復出乎她意料之外,周君幾乎立刻不加思索的答:「你是宇宙公司公共關係組發言人林延英,亦即是我中學同學,我在報上時常看到你的照片與新聞,怎麼會不記得。」

  延英放下心頭一塊大石。

  地方小就有這個好處,雖然不相往來,但是雞犬相聞。

  「俊華,許久不見,有沒有興趣喝杯咖啡?」

  「我同小冰一起來可以嗎?」

  「呵,你們結婚了。」延英十分驚奇。

  「都快十週年,」他一直笑,「兩個孩子,一男一女。」

  「明日下午闔府統請。」延英說了一個喝茶的地址。

  誰知那周俊華立刻打蛇隨棍上,「那我們不客氣了。」

  明敏的延英立刻知道,這位周俊華可能已不是她想見的周俊華,他一定變了很多。

  十年後的他必然已經成為一個務實的小家庭男主人,精打細算,盡忠職守。

  那麼早婚,大抵沒有升學。

  真可惜,中學時期地功課非常好,可能是因為家境問題,才放棄大學課程,但是一早成家,負擔豈非更重,簡直好比自火坑跳進油鍋……但,他似乎又很快活。

  延英很快見到周家四口。

  他們很準時,都打扮過了,穿著像新衣的新衣,周氏夫婦長胖許多,兩個孩子十分乖巧,只是像吃不飽似的,各要了一客三文治及兩塊蛋糕。

  如果在街上碰見周俊華與趙小冰,延英絕對不會認得他們,外型變太多了,此刻夫妻二人同在官立小學任教師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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