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所見過最漂亮的小平房,一邊向花園,另一半向海,建築在一個懸崖上,有一條羊腸小徑通向崖下的小沙灘。
「怎麼?怎麼會有這麼美的地方?」我失聲問。
他雙手插在袋裡,「姑婆在沙灘那邊釣魚。」
「釣魚?她多大年紀?」
「七十多了,」小董說:「但非常健康。」
「下去看她?」
「先喝杯蜜糖水。」
屋子的打扮潔淨簡單,我像進入童話世界,我順手開了擱在桌几上的音樂盒子,享受叮叮咚咚的音樂。
「太美了。」我一再讚歎。
小董笑:「不是美,而是適合你的胃口。」
「你怎麼知道?」
「哦,這是我的秘密。」他說。
整個客廳裡掛有許多綠油油的植物,美不勝收。
我雀躍地四周打量,話還沒說完,兩隻西班牙獵犬走進來嗅我的足部,我蹲下來同它們玩。
「是小弟?」一個慈祥的聲音問。
我抬頭,一位老太大手持釣竽與魚籮進來,她的時髦使我意外地喜悅。
──短頭髮,長褲,松身襯衫,平跟鞋,非常活潑。
「請坐請坐,不要客氣,」她說:「請把我當作不存在。」
我笑出來。
小董說:「我的姑婆最可愛。」
她訴苦:「我也不知怎麼搞的,一晃眼就做了人的姑婆,我還沒結婚哪,一叫就叫老了,唉。」
我不敢笑,太可愛了。
我們吃了一頓地道的中國點心,我幾乎把桌面的春卷吞下一半。
這樣下去我會變一個胖子。
姑婆非常健談,她退休前是個西醫,女人出來做事的苦經她全知道,與我一說就合拍,我們滔滔不絕的說了兩個小時,小董在一邊直打呵欠,終於姑婆說累,要休息,我們讓她午睡。
「怎麼樣?」小董問我。
謝謝你把我帶到這個好地方來。」我說。
「沒法子,誰叫我沒有錢呢?」他自嘲,「如果有錢,可以去到更遠。」「錢的確很有用,但這裡是不同的。」我搶著說:「這裡太好了。」我拉起他的手,我非常感激。」
傍晚,他叫我換衣服,說要出發去跳舞。
我聽他的話,換上那襲紗衣,也不問上什麼地方,跟著他就走。
我們緩緩走下沙灘,唏,原來他都佈置好了,有唱機,唱片,酒,杯子,以及兩張帆布椅。
我忍不住擁抱他一下。
這不是我夢想的約會嗎?
那日天公作美,天空作深紫藍,我們隨著森巴音樂在沙灘上跳舞,他跳得那麼好那麼自然,我發誓以後每個週末要把他找出來跳舞,我們看著第一顆星升起。
直至肚子餓了,我們才回白色小屋向姑婆告別回市區。我那件黑衣沒有白費。
我們在市區吃了三文魚及龍蝦,這是整天唯一的開銷,由我請客。
我早說過不是錢,這種約會又豈是錢可以買到的。
「晚了,十點多,我送你回去。」
我樂得飛飛的,一直哼歌。
「下星期去哪兒?」我盼望著問。
「讓我慢慢想。」他說。
我心滿意足。
想不到遠在天邊,近在眼前。我終於得到我所要的快樂。
知彼
結婚之後,生活奇悶無比。
同樣的一個子超,婚前因為大事未定,多少尚有點刺激新奇,一旦簽字成為合法夫妻,至少有三五年可以安樂,在七年之癢之前能夠鬆口氣,於是生活就悶起來。
一個人的優點往往是他的缺點。子超不喜交際,沉默寡言,本來是最好的品質,但二人生活的世界裡,另一方面往往好幾小時,默不作聲,時間就難挨了。
有時週末大雨,我見天色昏昏暗暗的,不想出來,便拿本武俠小說看,看得出神,根本不記得已經結了婚。
一次母親來到,我迎她進屋子,談半晌,她問「子超呢?」
「他在書房,」我說:「叫破喉嚨他也不應,有時要去大力敲他的門。」我老老實實的答。
母親惱問:「他在書房裡幹麼?」
「聽音樂。」我說:「用耳筒,對外界不聞不問。」
「那結什麼婚?新婚時候尚且沒有卿卿我我,老來怎麼辦?」媽媽很不悅。
我苦笑,「老了就不會嫌悶,因為現在已經悶死了。」
「這個人像塊老木頭,」媽媽說:「是你自己挑的,你下的賭注,沒話好說,我與你爹從來沒喜歡過這種廣東人,很會使壞,我做他們親家一年,可口可樂都沒喝到一杯!」
媽計較起來像個小孩子。
「你也太會做了,過年冬菇鮑魚四色大禮再加上好拔蘭地送上門去,人家怎麼對你?」
她光起火來。
我說:「嘖,你應當勸我才是呀,怎麼反而火上添油?」
「兩夫妻,各自關上房門做人,我活了這些日子倒還沒見過,丈母娘坐在這裡已經半個鐘頭,他還不聞不問,你不叫他,他就不出來?我不相信有這種怪事!」
我不出聲,事情全無法子自圓其說,不知忒地,這一年來子超的確不大參予婚姻生活。
電話鈴響,我去接聽。
那邊說:「芷君!一定是你,你那個聲音一認就認出來,好不好?聽說結婚了?也不請喝喜酒,伯父母可健康?」
我笑起來,「喂,是哪一位呀?」
「連我都敢忘,我是曹約瑟,你的怨家死對頭。」
我怪叫起來,「約瑟,」我跟媽媽說:「你可記得約瑟?那只頑皮鬼,七年前移了民的那個傢伙。」
媽媽也樂,「曹伯母如何?我好牽記她,自從她到加拿大去後,我就少個最好的牌搭子。」她搶過話筒要跟約瑟說話。
我直笑。
約瑟這傢伙回來
我十歲時不知為這個人流過多少眼淚,他從來沒放過我!拉我的辮子,推跌我,用水槍射我……可惡得令人不置信的鄰家小男孩,我倆吵得使雙方父母不知道多為難。可是一過十二歲,約瑟忽然變了一個人,他開始無微不至的照顧我,有誰想碰我一根毫毛,他都會找人打架,在旁人眼裡、我們是青梅竹馬的一對,結果這一段友誼,在他十九歲那年舉家移民之後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