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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頁

 

  我狂喜,我終於找到她了。

  但是就在這個時候,從房間裡走出來一個外國男孩子,金色的卷髮垂在肩膀上,眼睛翡翠似的綠,一件汗衫,一條長褲,手裡拿青一杯飲料,杯子裡的冰塊與玻璃撞得叮叮發響,混著風鈴的聲音。陽光使我目眩,我知道我又來錯時候了。玫瑰自他手裡接過飲料喝了一口,他自玫瑰手裡拿了煙過去吸。

  我來得不是時候。

  蘭姨交待了幾句話,就走了,我也走了。我來得不是時候。

  緣份就是時間,這是對的。

  這一次我們一句話也沒有說。

  暑假過後,我回去讀書,一直讀到畢業。父親最大的願望是要一個博士兒子,我就讓他達到願望望,我沒有讓任何人失望。我回家找了一份工作。

  我認識了更多的女孩子,但是沒有一個真正合我的心意。

  有時候我與她們出去一次,兩次,但從來沒動過要結婚的念頭。我覺得她們的不足,做女朋友就可以,妻子?妻子到底是一輩子的事。

  對我有興趣的女孩子很多,我一點也沒有大言不慚,我尊重她們,但也避著她們。

  我廿八歲了。

  媽媽開始焦急,她要我結婚。

  我常常用微笑推搪她。

  我的老闆不多久就知道廠裡這個人,他很賞識我,要請我吃飯。夜飯設在他家裡。我必需去,於是我一個人去了,他很驚異,他問:「沒有女伴嗎?家明?」我搖搖頭。他是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了,但老得很風趣,不討厭。

  他招呼我到他的書房裡去坐,他是個風雅的有錢人,家裡佈置得豪華,不過相當含蓄,我揀適當的話說,他很喜歡我。「我們需要你這種青年。」他由衷的稱讚我。

  我有點不好意思。

  然後他抬起頭來說:「啊,家明,來見見我太太。」

  我轉身,我看見了玫塊,我完全呆住了。

  玫瑰春到了我,也怔了一怔。她放肆的著著我。我側面的著著她。第一次,第一次,她開始真正的看我了,我知道,那是因為我現在是男人了。

  她嫁了人,這個人是我老闆。

  嫁了多久了?怎麼認識這有錢老頭子的?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會放她走了。

  她沒有提出以前見過我,我們三個人坐在一桌吃飯。我暗暗留心著她,她嘴角凝笑,曉得我在留心她。這就夠了。我不覺得卑鄙,我早十五年就認得她,那時候我的老闆不曉得跟誰在」起呢。

  她穿了一件旗袍,寬身的繡花旗袍,頭髮梳在腦後。並沒有多老,但是皮膚變了一種顏色,在柔和的燈光下,看上去像一座瓷像似的。她一本正經的捧著飯碗,拿著一副銀筷子吃飯,這麼文靜,這麼賢淑,我莞爾了。她的丈夫知道她的真面目馮?

  這頓飯吃得不寂寞。

  玫瑰手上戴著一隻燦爛的大鑽戒,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好。她不畫畫了?她真的修心養性了?

  不,不,她是不會老的,像她這樣的人,是不會老的。

  飯後我們閒聊,她丈夫去聽一個長途電話,留下我與他在書房裡喝茶。

  我試探的說:「很久沒有見面了。」

  她一愕,很柔和的問:「我們見過面嗎?」好像真的一樣。

  我笑,她忘了?但不要緊,至少我現在吸引她,這就夠了,但我得提醒她,我早在十多年前,就把她放在我心裡,直至現在。

  我低聲叫她:「玫瑰阿姨?」

  她眼睛裡閃過複雜的神情,她想起來了,一幕一幕,完全想起來了。

  她微笑,濃眉如昔,眼神如昔,「呀,你是小家明。」她停了一停,再說:「我老了。」但是口氣一點也不遺憾。

  我搖搖頭,「你沒有老。」我說。

  「剛才一見,我只道在哪裡碰著過,只是想不起來,你不怪我?」她問,問得那麼緩柔的、膩性的。

  「我永遠不會怪你。」我說。

  我拿起我的拔蘭地杯子,走到她身邊去,站在她面前,她仰起頭,帶點迷惑的看著我。我幾乎可以嗅到她的髮香,我整個人有種溶化了的感覺,溶在她皮膚的磁白裡。

  我等了這麼久。

  她終於說:「你長得很漂亮,家明,有時候孩子大得真快。」她嘴角閃看無法泯滅的野氣。她丈夫沒有辦法制服她,我很明白。

  我探下身子,吻了她的臉。我不覺得我是第一次吻她,我好像已經在印象裡物過她無數次了。

  這一次我不會讓她走。

  我在她身畔輕輕的再說一次──

  「玫瑰阿姨。」

  這是我第四次見她,但是我得到了她。我知道我終於得到了她。

  暮

  自強一回來就說:「快,丹朱,把那間書房收拾出來,明天晚上弄一桌好菜,我有個朋友從美國回來,我要留他在這裡好好的享受一個星期!」說完之後,他笑了。

  我默默看他一眼,「為什麼到現在才告訴我?」

  他笑,「早說了,你不會答應。」

  「你倒是很曉得我的脾氣,」我笑,「怎麼見得現在我就會答應了呢?去年一年內,你已經來過三個美國同學了,而且的確好好的享受了才回去。」

  「丹朱,你這次會答應的,是不是?」他問我。

  「當然答應。」我凝視著他:「我嫁了給你,生為你家人,死為你家鬼。」

  自強很高興,他總是有法子高興起來的,他沒有注意到我的語氣上的不悅,他倒了一杯小小的拔蘭地,一直握在手心中晃呀晃的。

  他說:「我這個朋友不同。」

  「怎麼不同?」我淡然問。

  「他廿四歲,是原子物理學家,年紀輕輕就做了助教,嘿!在什麼學校?在MIT!CIT一直要搶他過去,但是他喜歡馬裡蘭,就是不肯去加州,很為中國人爭面子吧?」自強神氣得有點幼稚,好像他是那個同學似的,很光榮的樣子。我笑了。

  「他就快升正式教授了。」

  「那倒是很偉大的成就。」我加上一句。

  「說不定學校會給他一個DSC,他有幾篇論文,寫得真無懈可擊!你說!你說!這樣的朋友,怎麼可以被他住到酉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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