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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頁

 

  眾大笑,噓聲四起。教授勿像教授,學生勿像學生。

  「──這一點關係也沒有,當然我一向說話是上下不聯貫的,不過大家很高興──」

  我跟夏綠蒂說:「他的英文說得真好,你也一樣。」

  夏小姐曰:「那裡那裡。」

  「他醉了。」我說。

  李察說:「有機會名正言順的一醉,不亦樂乎?」

  有人叫我,「衣莎貝、衣莎貝!」

  我轉過頭去,那邊亂成一片,有人拍照。

  有男同學穿蘇格蘭裙子來吃飯,醉了在那裡展覽大腿。

  我說:「我的天,這麼奇怪的一個晚」。」

  宴會彷彿不打算散了。荷頓老師抱著一盒艾蓮代表大夥兒送的巧克力,呆呆的坐在我們面前,N老師坐在他旁邊抽雪茄,喝拔蘭地,哈里斯坐我身邊。

  我笑說:「除了荷頓先生,N老師家在說美文,聲音永還只在喉嚨裡,聽死人,哈里斯老師嘛,鄉音太重。──」

  哈里斯說:「你當心點,衣莎貝,你要記得,我還沒有改卷子。」

  荷頓搖頭,要夏小姐同情他,「瞧瞧,咱們不行了,外國人就來欺侮我們。」

  我說:「噯,我沒有說你英文不好呀!」

  他就跳起來跟夏小姐握手。

  我覺得每個人都醉了。

  結果經過很多推推讓讓,還是回不了宿舍,被他們拉到跳舞的地方,有人買了伏特加來。

  我說:「看,哈里!我要回家收拾行李,後天一早就動身了,你要原諒我。」

  嘉利過來,一頭的紅髮,「衣沙貝,我跟你跳個舞好不好?」

  我見N老師站在那邊,連忙跳過去。

  他也在那裡喝伏特加,我很高興地說:「納梵先生。」

  他低下了頭聽我說話,他長得高,左耳又聾。

  「你有多高?」我問。

  「六尺四寸。」他笑笞。

  「你使我有安全感。」我很真誠的說,只有醉了才這麼真誠。

  「謝謝你。」他笑。

  他的汗一直淌下來,這地方熱。

  然後哈里說:「納梵先生!你太不公道了,你怎麼可以在我當中把衣莎貝倫走?你這私生子!野種!」

  N笑,他說:「我覺得我是在這麼做。」

  那是「最後的晚餐」。

  第二天我約了夏小姐去吃廣東茶。我們約好了在「媽媽關心」的童裝店下等。風很大。

  該做的全做了,三年來最後的一天。

  夏綠蒂來了,她永遠準時的。永遠是英國人。

  「夏綠蒂。」我說。

  「是?」

  「這是我在英國最後一天了。」

  「有後悔嗎?」

  「沒有後悔。我很快樂。大概來說,我很快樂。」

  「你的工作太忙了,太辛苦了。」她說。

  「不對的。」我說:「我很快樂。」

  她微笑。她什麼都知道,永不多嘴。她永遠只是微笑。我還有半塊橡皮在她那兒,她還有半截「波羅」薄荷糖在我處。

  「夏綠蒂,我永遠見不到你了。」

  「胡說,我會來香港的。你也會來英國。」她說。

  我歎道:「但是像昨夜,竟是可一不可再的了。」

  「或者就是那樣才好,是不是,你會一直記得的,不是嗎?」

  我點點頭。一個星期四晚上。

  「你會記得我?」我問她。

  「當然。」

  「你認為N教授會記得我?」我問。

  「是的。」她說。

  我笑,「我在你口中總是得到生命意義的答案。」

  她笑,「別調皮。」

  當然這些也都完了。四年前在紐約買了兩張花生卡片,一直找不到對像寄出去,其中一張是史諾比坐在屋頂上說:「我早知道我會想念你──」後面是史諾比以手覆額說:「但到這種地步就荒謬了!」

  一切都恍惚得像一個夢。等成績報告表寄來的時候,夢也該醒了。我一直覺得做夢比現實有真實感。做夢迴味有充分的理由。可是生活……

  回到香港,三嫂阿珠說:「你看她那披頭散髮的樣子!你以為她上課也是那個哎?」

  我上課自然是不同。打扮得很好,牛仔褲常洗常漿常熨,頭髮整整齊齊。打起網球來,球都發不出,但是頭帶與護手都是一套套的。我難道不珍惜這些日子?這些借回來的日子。我難道不珍惜現在的日子,我的黃昏已經近了。

  從一個飛機場到另一個飛機場,行李、證件,在飛機上呆坐,看身邊的學生,看她們的銀鐲子,看她們髮式、衣裙。我是要比她們來遲了十年,可是不後悔。

  什麼也沒拿到,可是就不後悔。就因為拿不到,才不後悔。拿不到的東西,都是好東西,拿不到的一切,都有回味與想念的價值,不騙人,騙人的是孫子。

  後來,後來我給夏綠蒂寄出一張甫士卡,還是倪瓚的「春雨新篁」,故官博物館買的,上面有老大的紅印:乾隆御覽之寶。她當然不會明白,英國人是英國人。她會明白一張花生漫畫。他們都很好,只可借東西有別。

  後來玫瑰說他要來了。到時看老娘心情好不好,心境好,他狗運亨通,請他吃飯,心情不好,罵將出去。我一向不敢自命為中國娃娃,瞪著一雙眼,白癡兮兮的教人說:「叉燒飽,叉燒飽!」要做蘇茜黃還真容易,何苦跑得那麼遠去做,我認識的洋人中文統統比我好,像玫瑰,我說一句國語他改正一句,改得我火通通大起來。我只記得阿波說過的一句話:「鬼佬!使也對炬好?」

  我並不後悔,我跟N說:「要愛一個人,必需要先尊敬一個人。尤其是女人,一定先得尊敬那個男人,才會真正的愛上他,起碼要有我這麼尊重你。」

  他點點頭。他笑得很洞察世清,比起他我還是潔白無瑕。

  我尊重我兄弟,阿珠有時候光火,說我「盲目崇拜自己之兄弟」。嘿!要我盲目崇拜,睜眼崇拜,都真還不容易。愛與尊重都清清白白,不是沒有一見鍾情這回子事,有是有的,到底不是一輩子的事,最近看了不少台灣文藝小說,男主角一見女主角,都失心瘋只會說三個字: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或者有青春有熱情有本錢者,理當如此,恐怕是我老了,不能理解,有代溝,所以改看古龍的武俠小說。古龍的武俠小說寫得之粗糙,之偷工減料,有目共睹,卻是出奇的好。他有個男主角叫阿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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