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請你請你原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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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頁

 

  「何必浪費時間精力去研究,走為上著。」

  可惜少芳的理智總是打不贏仗。

  這一晚,何文凱意外地邀請她參加他的生日晚宴,她以為會有轉機。

  他已經搬出他們同居公寓,事實上兩人已超過個多月沒見過面。

  他有什麼話說?

  一到宴會,少芳已經知道情況不對。

  何文凱另外有女伴。

  那是一個穿玫瑰紫閃光緞子、戴長黑手套的艷女,叫王君桃。

  賓客都認識她,王小姐是女演員,以性感取勝。

  少芳心中想,叫我來幹什麼?

  四肢漸漸發冷,雙手顫抖,想轉身就走。

  其實,那個時候走,也還來得及。

  可是,女子的通病是,一顆心必定要到死絲方盡,少芳呆站一角,直到何文凱與王君桃迎上來。

  王君桃媚笑著緩緩脫下一隻手套,交給何文凱,何文凱看著馮少芳。

  他冷冷問:「你來這裡幹什麼?」

  少芳結結巴巴。「你的秘書通知我……」

  「你為什麼還不走?」

  少芳像遭到雷極一樣,他叫她來,是為當眾侮辱她。

  他竟然這樣無良。

  何文凱說下去。「原本這一切都可以避免,可是,你偏不識趣,賴死不走。」

  他的聲音不算低,漸漸有客人圍近看熱鬧。

  少芳知道情形凶險,可是一雙腿卻不聽使喚,釘在那裡,不能動彈。

  太遲了。

  何文凱抽出手套,朝少芳的臉彈過去,啪地一聲,少芳的右頰中了一記,麻辣辣有點痛。

  客人們啊地叫出來。

  接著,少芳的右邊面孔也中了一下,她眨了眨眼,呆若木雞,像是不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像一個遭欺騙遺棄的幼兒,連哭都不敢哭。

  只聽得何文凱說:「還不走?犯賤!」

  一位好心的中年人忽然走近少芳,攙扶著她離開現場。

  他替她叫了一部車子送她走。

  少芳終於死了心。

  她沒有回何宅,那天晚上,她到酒店度宿。

  看表面,她彷彿十分平靜,當夜,她取出一瓶伏特加及三十顆藥丸,一口氣吞下。

  酒店女侍發現她的時候,她全身已經轉為淡藍色,幸虧醫學昌明,才把她自鬼門關救回。

  朋友來看她。「都過去了。」

  少芳蒼白著臉,躺在病床上點點頭。

  「倘若死了,多不值得。」

  少芳低下頭。

  「人要自己爭氣。」

  「是。」

  「不是給任何人看,而是為著自己。」

  「謝謝你。」

  「你可打算回香港?一個人留在多倫多無益。」

  「不,我的工作崗位在多市。」

  朋友頷首。「失戀事小,失業事大。」

  少芳露出淒涼的微笑。

  她活了下來。

  整個人變得沉默寡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並非不積極,只是沒有笑容。

  大家都淡忘了這件事。

  馮少芳有無忘記?當然沒有,她只是埋葬了它,埋在什麼地方,埋葬的是什麼,都清晰記得。

  一日,在家中,她接到一通電話。

  「是馮小姐嗎?」聲音陌生但動聽。

  「是,哪一位?」少芳納罕。

  我們沒見過,我叫容玉華。」

  「容小姐,有什麼事?」

  「恕我冒昧,馮小姐,我只想知道一件事。」

  「請說。」

  「你是否曾經入住招雲台十三樓甲座?」

  少芳愣住。

  心中從未痊癒的疤痕開始滴血。

  招雲台十三樓甲座正是她與何文凱同居兩年半的公寓。

  半晌,少芳定定神。「你是誰?」

  「馮小姐,我就在你家門口,可以上來與你談談嗎?」

  「我不招呼陌生人。」

  「馮小姐,我也曾經住過招雲台十三樓甲座。」

  什麼?

  「在你之前,我在那裹住了兩年零三個月。」

  少芳訝異得說不出話來。

  「你不明白?」對方的聲音十分平靜。「我也是何文凱的同居女友。」

  「啊!」

  「我可以來探訪你嗎?」

  少芳鼓起勇氣說:「過去的事,不要再說了。」

  「講是這樣講,但是,馮小姐,你不想知道前因後果嗎?」

  少芳遲疑。

  「你隨時可以逐客。」

  少芳終於說:「好吧!」

  五分鐘後,門鈴響了。

  少芳去開門。

  容玉華臉容秀麗,衣著大方,一看就知道不是輕狂淺薄的女子。

  少芳看著她,失聲說:「你也在招雲台住過?」連她都上當。

  容玉華苦笑。「是,猜不到我有那麼愚昧吧。」

  「請進來。」

  少芳斟茶給她。

  容玉華打量了公寓一下。「你也活下來了。」

  少芳答:「是,一片一片那樣,重拾自尊與自信。」

  「不要自責,他有謀而來,手段毒辣。」

  少芳愣住。

  「我是過來人,我知道。」

  少芳小心聆聽。

  「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一過兩年,他就要逼我們走?」

  少芳開口了,她緩緩說:「這些日子,我努力忘卻,不再計較過去,一個人總有運氣欠佳的時候。」

  容玉華頷首。「沒想到你這樣忠恕寬厚。」

  「我是為自己著想,只當摔了一跤,」少芳抬起頭。「我也有錯,我貪圖他的才華財產,我想抓緊他,我不想放棄。」

  容玉華說:「我也犯了同一錯誤。」

  「何文凱條件實在優秀,與眾不同,你看看外頭的獨身男人,有幾個是英俊瀟灑,同時又養得活妻兒的,願意上當的是我們。」

  「男女不妨分手,但是,他處理得太差。」

  少芳不語。

  「你也許不知道在加拿大,有這一條法律。」

  「什麼法律?」

  「男女結婚或同居三年以上,分手時可分對方一半財產。」

  少芳怔住。

  「你太老實了。」

  「不,」少芳說。「他不會把財產等物與我聯名。」

  「不用聯名,無論寫誰的名字,都有資格要求平分。」

  少芳說:「我不貪他的錢。」

  「他卻擔心會有損失。」

  少芳悲哀莫名。「這是他在兩年半後把我轟走的原因?」

  「不,」容玉華掀開她的瘡疤。「他從來沒有愛過你。」

  「那麼,為什麼追求我,叫我搬進招雲台?」

  「因為他想得到被愛的感覺。」

  少芳終於明白了,她用手掩住面孔。

  原來何文凱沒有變心,他不愛她,但是他要她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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