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慰寂寥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25 頁

 

  只要愛得夠。

  遺囑

  李綾與男朋友王乃森步入張律師的會議室聆聽宣佈她母親的遺囑。

  李綾廿二歲,大學剛畢業,長得神氣漂亮,正是一個女性風華至美的時刻。

  母親逝世,固然帶來若干傷感,但並沒有影響到她整體飛揚的神采。

  李綾穿著套考究合身的黑色香奈兒,臉容肅穆,挑一個前排位子,靜靜坐下。

  會議室中還有其它人等,李綾沒有去注意他們。

  那是她母親的遺囑。

  母親只得她一個女兒,四十四歲才養下她,彼時,李綾的父親早已超過五十,經已退休,弄女為樂。

  父母節蓄豐厚,李綾自幼得享穩定的家庭經濟生活,年紀大的雙親對她又加倍容忍,李綾十分清楚記得,她再調皮搗蛋,父母亦能一笑置之。

  應該是被寵壞的。

  李綾吁出一口氣。

  王乃森握一握她的手,「懷念母親?」

  「一輩子懷念。」

  父親先去世。

  很不幸,這是人類最終難免的結局。

  母親哀傷而理智地打理一切後事,益發與李綾親厚,母女時常相偕周遊列國。

  李綾記得母親最愛說的兩句話是「你是我的一切」與「你是我生活中唯一樂趣」。

  然後她的健康亦漸崩潰。

  想到此處,李綾淚盈於睫。

  遺產不算豐厚,約有四間房子,若干現金,但已足夠她舒舒服服生活,對於父母的財經狀況,李綾十分清楚。

  王乃森握一握女友的肩膀,「讓我們速速結婚,養六個孩子,滿屋跑。」

  李綾不語,只是笑笑。

  張律師進來了,咳嗽一聲。

  李綾早認得他,趨向前握手。

  張律師說:「請坐。」他攤開手上的文件。

  他又咳嗽一聲。

  李綾覺得奇怪,這個經驗老到的律師為什麼一臉為難尷尬?

  只聽得他提高聲音,慢條斯理地宣讀,「我此刻公佈李陳少萍女士的遺囑。」

  李綾並無留心。

  張律師讀下去:「我,李陳少萍,將我的財產,公平分為兩份,給我的兩名女兒,章瑞全與李綾。」

  李綾猛地拾起頭來,耳邊嗡地一聲。

  誰?

  她一臉疑團瞪著張律師。

  張律師十分無奈,朝李綾身後看一看。

  李綾霍地轉過身子去,要到這個時候,才發現後座有一位少婦,皮膚白皙,姿勢文靜,低頭,默坐。

  李綾失態了,她提高聲線質問:「你是誰?張律師,你搞什麼鬼,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你不是想告訴我,我母親尚有另外一名孩子吧?」

  李綾激動,訝異,驚惶,一生人都未試過如此失措。

  她要扶住椅背,深深吸一口氣,才停止身子劇烈搖晃。

  王乃森亦被意外打呆。

  張律師走近,「小綾,來見過你同母異父姐姐章瑞全。」

  「笑話!」李綾的聲音又拔高一度,「發什麼神經?我母親止得我一女,張律師,我會控告你譭謗。」

  張律師喝止她:「小綾,請你鎮靜下來,這一切在你出生之前經已發生,你不可能瞭解,請接受事實,詳情我慢慢同你說。」

  李綾臉色煞白,她如墮入無底深淵,又像被人用冰水淋頭,牙關打戰,說不出話來。

  轉頭看那章瑞全時,只見那女子仍然低頭不語。

  幸虧王乃森在她身邊,拉一拉她,說:「小綾,我們先走一步。」

  張律師說:「稍後我到府上來。」

  王乃森連忙把女友硬行拖走。

  車中,李綾一言不發。

  到達公寓,王乃森斟一杯拔蘭地給她。

  李綾抬起頭來,思維混亂,她怔怔地說「有人欺騙我。」

  王乃森坐在李綾對面,「也許不,也許只是有人想把這宗事情留待你成年才告訴你。」

  李綾搖搖頭,看牢王乃森,「我是母親唯一的孩子。」

  「我相信那位章女士是有適當證件的。」

  「不可能,她是假的。」

  「結婚超過一次的人是很多的,並不是罪行。」

  「母親從來沒有跟我說過她有另外一個女兒。」

  「從無?」

  「從不,我是她生活中唯一的樂趣,她只愛我一個,我享受她全部的愛。」

  王乃森搔著頭皮,大惑不解。

  「這是一個騙局,一會兒見到張律師,我會把他的狗頭切下來。」

  王乃森又問:「從來沒有提起過,一次都沒有?」

  他看到李綾肯定地搖頭。

  王乃森十分震盪,「一個人的心只有丁點大,沒想到可以把一個這樣大的秘密,藏在黑暗中這麼些年。」

  他連忙問自己:你有沒有事情瞞著李綾?不禁滿頭大汗。

  李綾喃喃說;「沒有可能,父親也從來沒有提過。」

  門鈴一響,張律師來了。

  李綾冷笑一聲,看看她這個平日相當敬重的張叔叔。

  「小綾,章瑞全的確是你的姐姐。」

  「放屁。」

  張律師一口乾盡手中的酒,不怒反笑,「我看過她的出生文件,她父母的結婚證書,以及離婚證書。」

  「偽造文件。」

  「它們都是真的。」

  「謊話。」

  「章女士並不在乎遺產。」

  李綾跳起來,「我也不稀罕,一個大學畢業生,有手有腳,哪裡去不得,什麼不能做?我不是怕有人分簿我母親的財產,事實上她只有我一個孩子。」

  「不,小綾,她有兩個孩子,接不接受在你,這是事實。」

  「我不相信。」

  「她來立遺囑之時,我也不相信,我認識她超過廿年。」

  「我十分震驚,我們改天再談,張律師。」

  「我知道你不好過,小綾,你至聰明灑脫不過,你會想通的。」

  他走了。

  這時,王乃森已深信不疑。

  整件事很簡單,李伯母在很年輕的時候有過一次短暫的婚姻,生過一個孩子,以後因為種種原因,斷絕來往,直至她去世,才讓兩個女兒分享遺產。

  簡單?對於當事人李綾來說,此事卻複雜得不能接受。

  「我很疲倦,我要睡一覺。」

  「我陪你。」

  「不,不用,你請回吧。」

  「李綾,你從來沒有拒絕讓我陪你。」

  「這次你幫不了忙。」

  「我知道,但我可以精神支持你。」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封面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