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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頁

 

  「是。」

  「槍——」我說。

  「到機場之前我會把它扔掉。」他說。

  「你還是不放心我?」我問。

  「不,我放心。」他說:「我不放心他們。」

  我們出門,恍如隔世。

  看門人正預備下班去喝早茶,看見我先作一個會心微笑,然後問:「上班?」

  我點點頭。

  我與他一起上車,開動車子。

  他很緊張,四邊張望。

  我把車子比往日都開得快,在交通最擠的地方塞住了,九時多到達銀行區的航空公司。

  我把車停在門口,他進去買飛機票。

  他很順利的出來。

  「買了沒有?」我問:「什麼時候飛行?」

  「夜長夢多,十點半到台北,然後轉機飛紐約。」

  「我們立刻到飛機場去。」我說。

  到了飛機場,他的臉色變得很壞。

  他告訴我,「我看到他們的人。」

  「幾個?」我問。

  「兩個。」

  「不要怕,這是公眾地方。」我說:「他們又不知道你搭什麼飛機,不見得會在飛機上裝個定時炸彈。」

  他笑,「我沒有那麼重要,他們想是要確定我是否離開了香港。」

  我說:「我得打個電話回公司請病假。」

  他很詫異,「你這個女人……真是處變不驚。」

  我苦笑,「除非是死了,否則還是得回去上班的。」

  請好假回到候機室,看見他身邊坐著兩個大漢。

  我嚇一跳。

  下意識地衝上去。

  「沒事!」他連忙站起來,「我父親與哥哥,他們來保護我。」

  那兩個男人向我看來,「這位小姐,可真感謝你,萍水相逢中——」

  我疲倦的說:「我是被劫持的,並非自願,經過此役,整個人殘掉了。」

  那老者笑。他哥哥一直扶著他肩膀。

  我問:「這裡沒我的事吧?我可以走了?」

  「小姐,」老者說:「我們對你的安全要負責任,你最好搬家。」

  我自鼻子哼出來,「搬家?你知道搬家什麼價錢?」

  老者說:「我派人跟你回去收拾細軟,先到酒店住數天,搬好家,我們通知你,保證你滿意,你只需留下鑰匙。」

  我呆住。

  「請相信我們。」老者說:「你現在就跟著我大兒子回去收拾吧,他們已經知道你的容貌。」

  我說:「那顆鑽石——」

  「是禮物。」「兇徒」馬上說。

  「再見。」他說。

  「再見。」我說。

  他哥哥陪我回去,我把鑽石,現款、首飾以及衣服收拾好,把房東的地址電話留給他,銷匙當面交出。

  他哥哥問:「搬到香港去住可好?聽說你在中環上班。」

  我說:「可別把我搬到筲箕灣去,交通不方便。」

  「是堅尼地道,我們家自己的房子,你放心。」

  我問:「我與你們如何聯絡?」

  「最好不要與我們聯絡。我們現在到酒店去吧。」

  電話響了,我接聽。

  「喂?」那邊說:「我就上飛機了。」

  「你是誰?」我問。

  「我是兇徒。」

  「啊,祝順風。」

  「謝謝你。」

  「不客氣。」

  「你的臉還痛嗎?」

  「早麻木了。」

  「你真是個有趣的女孩子,」歎息:「我可以寫信給你嗎?」

  「當然。」

  「我要進去了。」

  「再見。」

  「再見」他掛上電話。

  他哥哥問:「我弟弟?」

  「是。」我說。

  「我也要謝謝你。」他說。

  「不客氣。」

  「走吧。」他替我挽起箱子。

  我在酒店住了一個月,賬單他們全部付掉。

  他們告訴我「凶徙」已安全到達美國。

  我在一個月後搬到新房子去,大小相若,佈置得跟舊居一模一樣,他們說得對,非常舒適,連衣服都替我掛好了。

  我住了一個月,要付房租,無從付起,沒處聯絡他們。

  我照舊上班下班不提。

  臉上的疤好了,並沒有破相,想到那夜的遭遇,像做了個惡夢,我從死神那裡兜個圈子又回來做人。

  信箱掉出來的信是他寄給我的,署名「凶徙」附有回郵地址,我回信中提到房租問題。

  結果租單來了,月租一千元。照我的估價,同類型的房子起碼要租三千元。分明是要照顧我。

  那顆鑽石,對了,我拿到店去鑲了墜子戴。

  它是我一生中受的禮物最貴的一件。

  我仍然不知道兇徒姓什麼叫什麼。當我很寂寞的時候,我會想到那一夜我與他共處一室的情形。

  很驚險很刺激很害怕,最主要是在槍的指嚇下,雙方都是赤裸裸的,大家的表情都真實。

  至今我不知那夜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他為什麼要開槍,對方與他有什麼仇怨,又有什麼把柄捏在他手中,以致不敢向警方舉報他。

  這一切一切,都是個謎,長久不能解答,而我也不好意思追問。

  現在我回家的時候,非常小心。通常把四周看清楚,然後才開門,以最快的手法進屋子,重重下鎖。

  如果時間晚了,通常請看門人陪我上樓,順手給他十元小費,大家都很高興。

  以後我的生活非常平靜,一點刺激都沒有。

  以後我也不盼望有刺激。

  誰會喜歡碰見個抓槍的狂徒,雖然事後有禮物可收。

  癢

  咪咪問我是怎麼結的婚。

  我答:「獨身久了,全世界的人都想來佔份便宜分杯羹,年輕的男人想在你身上找尋經驗,年紀大的男人想動你歪腦筋,試探你是否能成為他的情人,連女人都不放過你,太太們虎視眈眈,當你是假想敵,同性戀人也看中你,覺得你是同路人,太痛苦啦,不如結婚。」

  咪咪大笑。

  咪咪是我的堂妹,比我小很多,自幼在美國長大,並不會說中文,換句話說,她是「香蕉」,黃皮膚白心,一口英語說得聽不出是中國人。

  「結婚彷彿很久了,」我歎口氣,「其實不過五六年?」

  「結婚是怎麼樣的?」咪咪問。

  「很喧嘩很吵鬧,沒有靜下來的機會,因此也來不及感覺體會婚姻有什麼優劣,大概這就是好處。」

  「照說不錯,人的最大敵人應是寂寞與沉悶。」咪咪點點頭,「你愛姊夫嗎?」

  「我不知道。」我聳聳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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