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會不會比我大?
會不會已有廿七八?
這也是我擔心的,將來接吻的時候,她會教我:手放這裡,頭歪過去,對,差不多了再來一次……
不能比我大。
最好比我小兩歲,十九或二十幾歲差不多,也不能太小,十六七就沒意思了,什麼都不懂,就愛跳舞愛吃。
美玲看上去也過得去,不過頭髮太短。勉強她留長,違反她的意願,而我不喜短髮的女子,況且她每隔十分鐘就說要打電話給各式各樣的朋友。
真悶。
偷偷打個呵欠。
也許女孩們也覺得我平凡庸俗,是普通人中之普通人。
看看表,回家還可以睡午覺,看兩章書,我告辭。
他們都想留我,因為也不知做什麼才好,人多可以混時間。
但沒有留。
我走了。
自小路兜過網球場,穿過泳池去大門,看到有人在跳水,教練在一旁指導。
池裡並沒有人,乍暖還寒,尚未到炎夏,那個跳水的女子吸引我。
她穿一身電光紫的泳衣,似一層薄膜貼在身上,長髮濕水,似一千一萬條扭動的滑膩的小蛇,垂在肩膀。
她的面孔與身裁一般標緻。
她試跳好幾次,做得筋疲力盡,低聲嚷痛。
跳水是很累的,她已運動過度。
果然,我聽得教練問她說:「今天到這裡為止,明天再來。」
她點點頭,包上大毛巾,躺帆布椅上。
她高大,強壯,帥氣,俊美。
與剛才那幾個女孩子完全不同,她充滿活力生氣,自然性感。
她是女人。
她們是小孩。
她魅力芬芳。
她們尚青澀幼稚。
我不由自主的接近她。
開場白即使是老手也不能視作等閒事。
她抬眼看到我,很客氣的點點頭。
這就容易多了。
我朝她笑,頗為緊張,手心及腋底都出汗。
她轉個身,微笑說:「放暑假了。」
氣結,我額角又沒鑿「學生」兩字,長得又不算稚氣。怎麼攪的。
我急說:「我早畢業了,在做事。」
她上下打量我,點點頭,「在美質銀行的電腦部?」
我跳起來,是哪家的鐵算盤,打得這麼準?
「你怎麼知道?」
她笑,「猜的。」指一指她的額角。
我有點失落,是因為我們看上去都差不多,幾乎進了模式,所以才給她一猜而中。
原來驕傲的我竟是個凡夫俗子。
心中不知是個什麼滋味。
奇怪,幾時我這麼重視別人對我的看法?照說一個陌生的女孩子把我當什麼樣的人,我不會在乎。
現在的我,怎麼忽然小器起來?
她用毛巾擦著頭髮,我坐在她身邊,如黏一樣,雙腿不聽大腦指示,不願動彈。
如果這樣站起來走,以後還不知有否機緣會見面,要見面的話,總得有聯絡的地點電話。
我怎麼辦?
問:小姐貴姓?
聽得她說道:「天氣正在熱起來了。」
有蟬聲,有茉莉花香,她說得不錯。
「夏天會不會出去?」她問。
我立刻清清喉嚨,難得她肯與我攀談,「你指旅行?」
「是呀。」
「不去了。」我說:「有短假的話,或許會在家睡個夠,幾個洲都跑膩掉,除非為公事出門,否則聽見長途飛機四個字都打冷顫。」
她笑。
一切動作是這麼自然與完美。
「你呢?」我問。
「你說得很對,哪裡都不如家好。」
我喃喃說,「連獅身人面像都爬過四次,乘過莫斯科的地下鐵,同象牙海岸的土人賭過錢,真的還是家好。」
她還是客氣的笑。
忽然我又自覺幼稚,為什麼忙不迭把自己的觀感經驗告訴她?
她喝完手中的飲料,要進更衣室。
我站起來,「我不知道你是誰,」她說:「我姓梁,」「梁小姐——」
「梁太太,」她改正我,「我做梁太太有八年了,沒想到還有榮幸被認為是小姐。」又笑。
我張大嘴。
「再見。」她翩然而去。
已經結婚了。結了有這些年。年齡恐怕近三十。跟我的擇偶標準沒有一點點相似。
但她能令我張大嘴似傻瓜似站在這裡,這又是什麼道理?
由此可見,理論是一套,實踐又是一套。
我追到更衣室附近,拉住管理員問適才那位女子是什麼人。
他們很詫異,「那是梁實湘夫人。」
我深呼吸一下,那麼她是這間會所的老闆娘。
真沒想到是她,這麼年輕漂亮,而且和藹可親。
完了。
我踢起一塊石子,飛出去老遠。
還想什麼,啥子機會也沒有。
回到家中,大二姐夫在沙發上累得東倒西歪,二位寶貝姐姐卻還在高談闊論……
她們會惡有惡報的。
很多太太在丈夫把她們甩掉的時候才如晴天霹靂,怨天尤人怪蒼生,當有機會的時候,卻如此糟蹋夫妻關係。
我搖頭浩歎。
還是話歸正題,繼續努力尋找我的伴侶。
更加努力的到書展,音樂會,研討會去。
有沒有發覺一件事?越醜的女孩越是故意標出氣質。通常都是瘦小身裁,黃黑面孔,有點營養不良,沒有什麼笑容,因怕人瞧她不起,預先眼高於頂,整個人如受驚的流浪貓,弓著背,豎著毛,永遠戰鬥格,肌肉僵硬,不能鬆弛。
這一類女孩愛背布袋,穿改良唐裝,在大會堂劇院兜來兜去。
當然不會看中她們。
我的女友……一定要長得美。
說我幼稚好了,太強烈的內在美,與我無緣,我吃不消。
大抵男性都這麼想,所以有艷色天下重這句話。
還在尋尋覓覓。
對於大堆頭聚會,已經不感興趣,又不敢不去,怕走了好機會。
越來越乏味。
家人從不在這種事上插手。「小弟經濟猶未獨立,急什麼」,他們說完一次又一次,聽多了,我奉之為金科玉律,他們怕萬一我帶了小女朋友到家來說要結婚,嚇壞人,況且現今遲婚是風氣。
父母對我是好得不能再好:津貼,補助,什麼都做齊,但對別人的女兒是否視如己出,就實在是不能擔保的事。
他們說:才廿二歲。
我卻說:已經廿二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