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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頁

 

  梁君微笑。

  姐姐令女傭端出點心,我忙著招呼,一想自己從來沒有如此溫柔過,不禁更加汗顏,雙手直發抖,真是窩囊。

  姐姐開口,「我這妹妹非常無聊,閒來沒事,也就是逗一班外甥玩耍,難得梁先生也喜歡孩子。」推銷得太努力,使我更覺得危危乎,活脫脫是個待嫁的老姑婆。

  這一急,我更連話都懶得說,怕多講多錯。

  但是梁君落落大方,氣氛並沒有太過緊張,用過點心,他又鑽進姐姐的書房。

  末了他辦完事告辭,姐夫跟我說:「緋緋,打鐵趁熱,我約了他後天再來,你也就走一趟吧。」

  我緊緊抱住姐姐,感動得幾乎落淚。

  若果沒有這個能幹的姐姐,我不知要到何年何月何日才能找到對象。

  當然若果男女雙方沒有緣份的話,任憑月老他親身下凡來煽大葵扇,也不會成功,我之所以興致勃勃,不外是因為覺得梁君對我也有一定的好感,女人對於這種感覺是敏感的。

  姐夫第二天就說了:「老梁來問我你名花有主不曾,看樣子你們兩廂情願呢,這敢情好,他是王老五,家裡催他結婚已有十多年,他說他喜歡你的氣質,你們做做朋友,多談談。」

  我心中一塊大石落了地。

  姐姐那老派女人的伎倆益發使出來,「你要自己加把力,知道沒有,千萬別告訴人家你身居要職,月入過萬之類,好男人才不在乎老婆有多少收入,反正他不打算吃軟飯,你賺多少不關他的事。」

  「是。」我敬禮。

  「身上噴點香水,撲點粉,三十歲的人了,不裝扮一下,也就像三十歲。」

  「啊是,遵旨。」

  「穿件旗袍吧,」她替我出主意,「婀娜一點。」

  我倒是新做了旗袍,不是她提出來,倒忘了。

  我們在第二次見面的時候,已經有「大事已定」的感覺,我鎮靜得多,坐在姐姐身後,也不說什麼話。

  晚飯過後,姐姐說:「你們出去走走,去看場電影。」

  我站起來,梁君說:「我會送緋緋回去。」

  姐夫笑道:「她明天還要上班呢。」

  「知道。」梁君也笑。

  我倆並沒有去看電影,我們在門口散步。

  談到很多有趣的問題,頗有想見恨晚的情操,有說不完的事情。

  當夜天氣出奇的清涼,天公彷彿故意作美,因此我們走了很久,也不覺得累,到他送回家的時候,已經超過十二點。

  我與他在門前分手,加把勁說:「記得再約我。」生怕他一回到家就忘了我。

  他微笑的點點頭。

  他有一股很特別的書卷氣,是其他男人所欠缺的,那夜我沒有睡好,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對他一見鍾情,但是卻肯定了一千個旨趣相投的女友,也不及一個梁某人。像姐姐這種孤陋寡聞的小女人,有進修直覺靈敏,可敬可佩,我們這些自以為摩登的時代女性,兜了一大個圈子,還不是回到原來的地方,真令人悵惘。

  我等著他的電話,心中掛牽。

  等到他的電話來,聽到他的聲音,整個人就身不由主了。他也結結巴巴,要求與我晚餐,我爽快的應允,把浪漫的情節留給小說吧,我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裡。

  跟著姐姐報告行蹤,她回來我:「你一個人在外國那麼年,你的事大家也不清楚,到底過去有沒有男朋友?」

  「有當然是有,可是分了手也不覺痛癢,可見不是真的,這一次大大不同。」

  「我相信梁君的情形也一樣,他過去的事,若他要告訴你,你儘管聽著,他若不說,你千萬別問,知道嗎?」姐姐叮囑。

  「得了,這點你放心,我到底不是十八歲的小妞,他過去的事,不關我事。」

  「我最怕你們新女性,事事要攤開來說,弄得反臉為止,保存一點秘密,又不是欺壓拐騙,也可以存點忠厚。」姐姐又老勸。

  「都知道了。」我握緊她的手。

  「遇到梁君是你的福氣,別動不動就發小姐脾氣,本來但凡是過得去的男人都是歸宿,別說是他了,你別以為自己具條件,告訴你,有條件的女人多得很,一個個還不是在家乾坐著發呆。」

  老姐又來了。

  梁君後來就把我往公眾場所帶,見過雙方父母,大家都很滿意。就差最後一關,他不提,叫我怎麼說?

  人家都講,男女走了半年左右,是求婚最佳時間,要不就是一年內,拖久了,大家都牛皮鬥牛皮,也不想再結婚。

  時間過得很快,咱們在一起,很快就六個月,在這一段時間風,我疏遠了許多朋友,時間專門用在他一個身上,而他也一樣。我們兩人之間的瞭解,絕對可以結為夫婦。

  姐姐叫我問他,我堅決不肯。「迂腐」是姐姐給我的評語。

  他人這麼老實,就算由我提出來,他也不應嘲笑我,於是我鼓起勇氣──

  我問得很笨,「結婚是否需要很多錢?」

  他微笑,「你是一個很浪費的新娘嗎?」

  「並不。」

  「那麼,我們結婚吧。」

  我愕然,沒想到這麼簡單就完成了求婚這項手續。

  姐姐對這點也有意見:「但凡買了鮮花鑽戒上門去跪著求婚的,很少有成功的希望,我與你姐夫之間,也是這樣說說就成就了。」

  我笑說:「我也不要求大排筵席披著婚紗上教堂,都老了。」

  姐姐說:「至少你現在可以公然認老。」

  我也忍不住微笑,是,現在可以公然認老、認醜、認無德無能、認一切一切──結婚就有這個好處,因為只要丈夫喜歡,其他人的意見,根本不可算是意見。

  我很窩心,沒想到我也有這麼一天。

  我們是旅行結婚的,婚後回來,他與我將各人自置的小公寓賣掉,合買一層大的,準備大展拳腳,生兒育女,我呢,打算省著點過,從此退出江湖,隱名埋姓做個主婦,靜靜過活。

  他對於我肯放棄以前的生活方式,深覺詫異與滿意,因此更加愛護我。從認識他到如今,一共十個月,我安然渡過三十歲生辰,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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