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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頁

 

  本來神話似的世外桃源,都被我們去濫了,一點神秘感也不剩。

  早十多廿年,誰去留學,大夥兒准羨慕得眼珠子掉下來,現在?留學生一毛子一打,每年回來三次,畢了業也不易找到理想工作。

  社會繁華富庶進步,以前難能可貴的事,現在垂手可得,再也不算矜貴。

  真的,人類已登陸月球,還有什麼地方是不能去的呢。

  於是同老闆說:去,去康城拍泳照。

  結果滿街碰見熟人,本市一半以上的電影工作者都擠在那裡看熱鬧:遊客、扒手、小販、掘金女、太陽油、舞男,整個碧藍海岸遭受染污,以後再也不想念它。

  總是懷舊,以前的歐洲不是那樣的,以前可以租一部開篷跑車,沿意大利東部亞瑪菲公路開車到羅馬,一邊驚濤拍岸,另一邊景色如畫……

  「喂喂,又做白日夢?」

  我驚醒。

  女秘書愛瑪笑著把照片堆在桌上,「仲夏夜之夢,記得嗎,威利老莎寫的故事真有一手,那意境美得叫人心嚮往之。」

  「冰箱裡有什麼凍飲?」

  「啤酒,沙示,檸檬茶。」

  「有沒有綠豆百合湯?」我飢渴的問。

  「你來做呀,好不好,大家都愛喝。」愛瑪似笑非笑。

  我歎一口氣,用手捧著頭。

  「為什麼煩惱?」

  「江郎才盡。」

  「你又不姓江,不怕不怕。」

  「天熱,大腦閉塞。」

  「奇怪,小王他也那麼說。」

  「你呢,愛瑪,你不覺得嗎?」

  「我沒有大腦。」她笑。

  真是聰明人,有智慧的女子從不與人比聰明。

  沒有腦子,自然有英明神武的有識人士來搭救,怕什麼。

  我取起照片,「誰拍的?」

  「小王。」

  我按亮了燈看透明片。

  「陳腔濫調。叫小王進來。」

  愛瑪去了。

  小王呱啦呱啦的叫進來,埋怨,發牢騷,指我難服侍,吹毛求疵,同時,要求停薪留職。

  他要歇暑。

  他使我想起家中女傭,每逢八九兩月,定要歇暑,正當最多衣服要洗燙的時候,她放假,要不,便不做。

  後來我辭退她,使她求仁得仁。

  當然,小王與女傭不一樣,但心態卻絕對類似。

  我瞪他一眼,「背境老土不要緊,至少找個新模特兒。」

  「略為出色的女孩全部拍電影去了。」

  「新人呢?」

  「我不是星探。」

  「你有沒有妹妹?」

  「沒有,亦無表妹、堂妹,還有,教女朋友亦決不出來拋頭露面。」

  「再用這種照片,我們雜誌的銷路有危機。」

  「你不要,我拿到別家去用,人家付的稿費高三倍,貴雜誌荷包澀,嘴巴嚕嗦,我也不想再犯踐。」

  他拉開門,衝出去,彭一聲關上門。

  吵起來了。

  在金風送爽之秋日,這種事是不會發生的。

  我用手托著頭。

  讀者不停要看新的東西,我們卻想不到新的東西。

  哎呀呀,怎麼辦。

  托著頭也不管用。

  「叫小王進來。」

  「小王游泳去了。」

  「星期一上午,游泳?」

  愛瑪說:「不如你也涼快涼快去。」

  「冷氣已經夠涼。」

  我無聊地拾起一本雜誌,參考別人的內容。

  落下一包照片。

  一定是小王的。

  我將它扔在一旁。

  隔五分鐘,又決定看一看,許這個人狗口會長得象牙來。

  照片落出來,我取起一看,呆住。

  一個女孩子與一隻沙皮狗,她穿著很普通的白襯衫,頭髮包在頭巾內,背境是無窮無盡的草地。

  這明明是一輯生活照,即拍得似沙龍。

  女孩有一雙如姻如霧的芍葯眼,淡粒,臉龐秀麗得讓人一看之下暑氣全消。

  好傢伙,小王把這樣的寶貝留著自用。

  誰知陰差陽錯,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

  我再次找愛瑪,「小王回來叫他馬上進來。」

  舊瓶不要緊,卻一定要裝新酒。

  我們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發掘新人,簡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過,略平頭整臉便稱美人,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識,奇怪。

  我取過外套。

  愛瑪問我,「哪兒去?」

  「游泳。」

  「瘋了,」愛瑪說:「全熱瘋了。」

  回到公寓,淋一個浴,把簾子全放下來,開足冷氣,拔掉電話插頭,也許老闆會請我辭職,但我認為足夠便是足夠,今日誰也別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輕,最多十七八歲,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歲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樣,而當她們到了五十歲,還比許多十五歲少女好看。

  我們一定要把她發掘出來。

  第二天。

  小王踢開我辦公室的門:「找我?」

  他真去了游泳,曬得似只黑豬。

  我先倨而後恭,「小王,」很客氣很客氣,「這些照片是你的吧。」

  他一看,「咦,怎麼攪的,真熱暈,對不起,這是私貨。」

  立刻收回。哈哈,但我已差人去複印。

  「小王,那女孩。」

  他眼光光看著我,不準備回答。

  「那女孩。」

  「是,確是個女孩。」廢話。

  「她是誰?」姓甚名誰,快快報上。

  「朋友。」答了等於沒答。

  「她幾歲?」

  「不知道。」

  「照片背境是否本市?」

  「不知道。」

  「人在不在此地?」

  「不知道。」

  「有無興趣任模特兒,為我們拍一撮照片?」

  「不知道。」

  「喂!」

  「真的不知道。」

  「不可以打聽?」

  「不可以。」

  太不合作了。

  「你別假公濟私,」他自袋中取出一輯照片,「這是我昨天拚老命拍的,再不滿意,你另請高明。」

  我取出看。

  「是要比昨天好,不過還不夠好。」

  小王一聽,立刻詛咒我,「叫你媽來拍,叫你老婆拍。」

  「你這個人,不逼你不行。」

  我叫編輯取過去劃樣子。

  有些天才,要棒喝著才會顯光芒,有些沒有才華的人,一喝他他就躺下了,不得要領。

  小王幸而是前者,我才得一絲生機。

  「記得從前嗎,小王,從前我們每一次刊登照片,都讓同行叫好,驚歎。」

  小王怔怔地說:「那時,那怎麼同。」

  「除非我們已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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