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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頁

 

  第三個星期,姨媽進來瞧我。

  她聞間問起:「功課如何?」

  我答:「很好哇,報告進展得很快,早上做三小時,下午做兩小時,靈感洶湧而至,止都止不住,如無意外,下禮拜可以完工。」

  「咦,」她說:「看上去你是康復了,什麼事也沒有。」

  「我什麼時候病過?」我抗議。

  姨媽會心微笑,「有種流行症,叫失戀。」

  「早過去了,現在我有新朋友。」

  「是一個叫萬達的男孩子嗎?」姨媽問。

  「你怎麼知道?」

  「我當然知道。」

  「誰說的,那個奸細?」我責問:「群姐?」

  「小雲,那位萬先生,聽說腿不大好。」

  「是,他是傷殘人土。」我說:「又如何呢,做朋友,不應懷著勢利眼,他比我們更活潑樂觀勇敢。」

  姨媽說:「小雲,我是勢利的人嗎?」

  「你不是,姨媽。」

  「對呀。聽說人家對你很好。」

  「朋友嘛。」

  「小雲,你也不小了,男女之間的關係是不一樣的,所謂普通朋友,止於吃喝玩樂,人家對你這麼關心,花那麼多時間在你身上,顯得不簡單。」

  我心虛,一我們也不過是吃吃喝喝。」

  「群姐說萬少爺對你有好感。」

  「群姐的一張嘴!」

  「你打算跟人家有進一步的發展嗎?」

  「姨媽,這樣太不公平了,誰知道將來的事呢。」我反辯。

  「你願意與萬先生有將來嗎?,抑或超著這個失意空檔,與人家來消遣消遣?你瞞不過我,小雲,自小你是一個頑皮的孩子。」

  我低下頭,「我們會永遠做好朋友。」

  「那麼好,你與他就維持朋友的距離,別太親熱,引起人家談會。」

  我很生氣,「姨媽怎麼忽然把我說得像隻狐狸精。」

  「真的。」姨媽歎口氣,「人家孩子怪可憐的,雖然說傷健平等,那不過是很浮面客氣的說法,真的要你陪少了一條腿的人吃飯睡覺,那又是另外一件事,你有那種愛心與忍耐嗎?」

  但我用雙手掩起耳朵,「我們不過是朋友!」

  姨媽也不悅,「你這個孩子怎麼攬的?一句好話也不要聽!」

  她吩咐群姐幾句,便回市區。

  我連群姐也遷怒,「假仁假義!」我說「虛偽!」

  「表小姐,」群姐不怨反笑,「我可是看看你長大的,你怎麼說我!我都不生氣。」

  我坐下來,問自己,對萬達有好感,是否為了心中空虛?抑或他自有可取之處?

  兩老都是對的,誰不寂寞呢?寂寞是世界性的惡疾,人人都患有某一程度的寂寞症,而萬達實在是個好夥伴,他溫柔,耐心、體貼,毫無疑問,對我特別的好,我當然喜歡接近他。

  至於將來,我可沒有考慮過跟任何人有將來,這也不表示對萬達不公平,如今還有

  誰會在廿一歲結婚生子?姨媽如此質問,對我來說,太不公平了。

  也許她是想我注意萬達的感情發展,別粗心大意的傷害他。

  對了,我確是一個比較粗線條的人,很多時候不知輕重,舉止放肆,引起別人誤解。

  姨媽還是對我好。

  以後我確要小心留神才是。

  第二天萬里來找我出去野餐,我的態度就沒有那麼放,比較拘謹。

  萬達是個最細心的人,他馬上發覺了,便笑問萬里:「小雲在今天鬧情緒?」

  「沒有。」我心中憋得要命。

  「怎麼回事?忽而像個受了委屈的小媳婦。」萬里也取笑我。

  我不出聲。

  萬里說:「我忘了帶錄一日帶,回去拿。」她站起來走開。

  我緊張的問:「她為什麼要製造機會讓我與你單獨相處?」

  「別多心,小雲,她不過是覺得你或許有話要跟我說,她在一旁不方便。」

  「有什麼不方便,大家都是朋友。」我努力分辯。

  「但你一直比較聽我的。」萬達光明磊落的說。

  我的疑困漸漸消散,人家真正不過把我當一個朋友。也許萬達認為失戀者才是殘廢者,也許姨媽太多心了。

  「她不是要故一意製造機會讓我們多傾訴吧?」

  「你想到什麼地方去了?」萬達哈哈大笑。

  我說:「我們是好朋友。」

  萬達凝視我,「你怕什麼,怕我向你求婚?」

  我漲紅瞼。

  「你別慌,我不是那麼衝動的人。」他說:「正如你說,我們是好朋友。」

  「萬達──」我非常抱歉。

  「別再說了,」他微笑,「省得越描越黑。」

  我沒趣,站起來回家。

  我是一個自私的人,不知道是否一次失戀令我學乖,我想得到,但又拒絕付出。不花任何代價留著萬達。

  那一天我居然食不下嚥。我!

  那篇報告則差一截尾巴,吊在半空。

  我恨死自己,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點都不會處理感情。

  第二天,我睡得糊里糊塗,群姐來推我,我睜開眼睛,看到她一臉的笑容:「來,表小姐,來看,萬少爺的女朋友好漂亮。」

  我張大嘴問:「他有女朋友?」

  「是呀。」她一副安慰相,「原來他已經有女朋友了。」

  我不解,「重姐,萬少爺有什麼不好,你不喜歡他?.」

  群姐不好意思,轉側頭。

  「你嫌他殘廢,是不是?」

  「我是看看你長大的,表小姐,我是個老派的鄉下人,我只希望你能嫁一個如意郎君。」

  「現代的女人在嫁人之前可以擁有許多男朋友。」

  群姐吃驚:「表小姐!你可別學那些女人!」

  我爬到窗口去,「他的女友在何方?」

  「在草地!看見沒有?」

  看見了。

  嘩!是個公主型的女郎。

  她為他在推輪椅。

  人家足有兩點三公尺左右高度,穿著運動裝,長髮、苗條、美艷,身材面孔都像世界小姐。

  我瞪大眼,傻掉了。

  媽的。比起她,我像只醜小鴨,而最穿的是,這麼美的女郎都不怕跟他做朋友,而醜小鴨與她的家人都忙著拒絕他。

  柱作小人。

  我氣餒,重重跌在床上。

  男女之間根本沒有普通朋友可做,誰肯毫無代價地對一個人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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