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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頁

 

  過沒數日,大強說有人看見表姐夫醉臥酒吧。

  我不悅。「男人要堅強才是,動不動借酒消愁,他有什麼愁?老婆好端端在家等他。」

  「--鎖上了門。」

  「也許他根本沒有回去。」

  很快被證實他根本沒有回家。

  表姐夫不適合婚姻生活,他藉詞逃避。

  而表姐也不寂寞,每天有人接送她上下班。

  媽媽說:「真不知道誰是誰非。」

  大強忽然想起來。「幸虧沒有孩子。」

  「對。」我說:「沒有孩子做什麼都可以,回頭是岸,過十八年又是條好漢,任他們玩個夠,有孩子就慘。」

  「所以不必替他們擔心。」

  表姐在星期三晚上找我去談話。

  到她家時她猛烈抽煙。

  我發覺屋子裡的佈置全改變了。

  廚房收拾得很乾淨,彷彿沒有舉炊。

  睡房的床換為單人床。還有兩隻箱子,擱在醒目的地方。

  表姐說:「昨夜他敲了一夜門。」

  我等她說下去。

  「我沒開門,害怕得不得了。」

  「他是你丈夫呀!」

  「緣分已盡。」

  「別瞎說,你們是自由戀愛結的婚。」

  「你知道我與我媽相處不好,我不是亂找藉口,事實如此,所以趕緊嫁了好有個自己的家,結果辛苦經營這些日子,一點成績也沒有,不如分手,我已寫信給他,叫他去簽分居書,同時也打算把他的衣物送過去。」

  「你不是說笑吧?」

  「誰敢開這種玩笑?」

  「就這樣完了?」

  「完了。」

  我跌足。「我知道你們遲早會弄假成真。」

  「外人是不會明白的。」她猛抽煙。

  「你不說,我們怎麼明白?」

  「我怎麼說?一開口我當然數他的不是,總不見得我會臭罵自己,既然分手,不必多言。」

  「看來你還是君子呢,你當心點,他未必肯罷手。」

  「真的!」芷君猶有餘悸私的。「我想搬家,他天天在這裡等著,我可吃不消,昨夜一夜沒睡好,天亮怕他還在,偷偷的開門一瞧,門口灑滿煙頭,真可怕。」

  可怕?

  曾經一度,他們是夫妻呢。

  我深深歎口氣,不知道說什麼才好,說不定過幾天,他們又和好如初。

  「是不是有第三者?」

  「沒有。」她說。

  「搬家要不要幫忙?」

  「不用。」

  「你搬得那麼倉促--」

  她打斷我。「一點也不,我早有計劃,我儲蓄了三年,如今手頭上有一點錢,可以分期付款買一撞小小的房子,我打算自立門戶,從頭來過。」

  「芷君--」

  「不必勸我,夫妻間的事,旁人是不知道那許多的。」

  「可是我們看著你們倒也是一對。」

  「是嗎?「她笑問。」我同他一般的糟糕嗎?」

  她不再多說,而我也就告辭。

  媽媽說這裡面一定有人搞鬼。她說指君大概是有了男朋友。

  我說不會,要有早就有,哪裡等得到現在。

  過了很久,表姐夫才在我們家出現,叫我們把芷君交出來。

  大家覺得非常好笑,大強同他說:「芷君已超過二十一歲,她的行動,只需對本港法律負責,除此之外,誰也管不著她,怎麼,你不明白?」

  他哭起來,哭得像頭豬。

  他是一個完全沒有尊嚴的男人。

  後來他走了,大強就批判他:「如果芷君對他來說,有那麼重要,那麼他就該遷就她,如果並不那麼重要--像他一貫所表現的那樣--她走了,就等收律師信去分居,不必哭哭啼啼。」

  我也詫異。「沒有脊骨,像條毛蟲。」

  媽媽說:「任何事不能看表面。」

  我聳聳肩。

  以後我們在街上見到表姐夫,還應不應打招呼?他與我們只是姻親,照說跟表姐脫離關係,跟我們也就宣告完結。

  表姐連工作都換了,叫表姐夫找她不到。她叫表姐夫到律師樓簽字分居,表姐夫居然也去了。

  我始終覺得他們仍然是在開玩笑,就像以前一樣。

  表姐說的對,全世界的人都覺得他們可笑,親友從不把他們當認真的一對。說起他們,通常的反應總是笑與歎息。也許表姐要改變印象,爭口氣。

  她邀請我到她新居去看。

  地方小得不得了,連轉身都有點困難,但十分整潔舒適。

  芷君很滿足。「你看,現在我做人做事都有個目標。」

  「有沒有對象?」

  「十年後再問我,我今年才二十四歲,我要輕鬆一下。」

  「分居書已經簽了?」

  「簽好了,兩年後可獲自由。」

  我坦白的說:「看你的情形,誰還敢結婚?」

  「你是不同的,大強那麼好,人人都看得出來。」

  「不是說一家不知一家事嗎?」我微笑。

  「但大強縱使有缺點,也值得容忍。」

  「你說得對。」我點頭。

  表姐說:「拜託拜託各位,我以前那一段,請不要再提。」

  「有誰會那麼不識趣呢?」

  「有,也許將來我混得不錯,說不定誰便如坐針氈,會時時在我面前提起以前的事,觸我霉頭--是有這種人的,別人的錯,他們都看不過眼。」

  「那些人不包括我。」

  「那當然。」她笑。

  沒隔幾個月,表姐的前夫便與一個歡場女子同居。

  媽媽說:「真快。」

  我說:「有時候想想真不值,原來在這種男人心目中,芷君與一個九流歌星的身份相等。」

  「你們女人最好男人為你們終身不娶。」大強笑。

  「話不是這麼說,娶得地位相當的,比較不那麼難堪。」

  「你有聽誰說過離了婚會越嫁越好,或是越娶越好?」

  「嘿,也有罕見的例子,我拭目以待芷君,希望她有個好婚姻。」

  「不容易吧。」

  「狗眼看人低。」

  他們分居後,再也不到親戚家串門。

  我們寂寞一番之後,也習慣下來。

  現在說起芷君,大家都肅然起敬。都覺得她長大成熟,不再是以前那個報怨的,哭鬧的,沒有宗旨的小婦人。

  她現在過得不錯,約她上街的男人,大致上也算人品上等。

  可是果然不出她所料,有人眼紅,便老提著:「現在不必到處找丈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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