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下去。「可是他不應告訴全世界的人說我已死。男女分手是很普通的事,都咒對方死了,那麼傷亡豈非太過慘重?也許我把他傷得實在太厲害,也許只有這樣,他才能徹底忘掉我,算了,過去的一切都算了,早知我也不必再回來看他。」她揚揚手。
我問:「妳叫什麼名字?」
「他沒有告訴過妳?」她訝異。
「沒有。」
「妳也沒追問?」
我搖搖頭。「我並沒有太強的好奇心,他不說的事,我從來不問。」
「好耐力!」
「妳到底叫什麼名字?」
「好了,我來過了,現在又是我退出的時候,妳若真對範文原有意思,與他通一個消息,若無意思,也憑妳自己。」
她站起來。
「妳的名字--」
「我是妳的影子。」她開玩笑說。「名字代表什麼?知來作甚?大家都忘了我,豈不是好?」
「大家都忘了妳,妳豈非異常寂寞?」
「也不會,我另有我的世界。」她笑得很瀟灑。
「再見。」我替她打開門。
她再細細端詳我。「文原說得對,我與妳絕對是兩個人,我的皮膚比妳好。」她哈哈大笑,拂袖而去。
文原說得對。
她比我囂張、大方、爽快,拿得起放得下,我比她小心眼、計較,以及多思想。
這一切,是否因為我比她更重視文原?
我想也是原因之一。
當妳重視及在乎一個人的時候,再也大方不起來,這簡直是可以肯定的。
我的確重視範文原。
「我的影子」走後,我情緒波動不已,覺得最好不要在這種時候作出任何匆忙的決定,於是斟了杯啤酒,佯裝看電視,靜靜思考。
是否該與範文原通個電話?
如果由我主動與他通消息,只表示一件事:我原諒他的一切。
但這老小子明明欺騙我,連同一家,同口異聲說他舊情人已經死亡,真正老套。
我吞下一大口冰凍啤酒,真是老套,我竟會入了他的局。
簡直不可恕。
等他跟我通消息是真,我萬萬不可送上門去。這不是故弄玄虛,這是原則問題。
思想搞通之後,內心比較安逸,我便關熄電視。
範文原這個人,我長歎一聲。
姊姊又來了。「一點點小事長吁短歎,」其實她並不知道真相。「沒男朋友又歎,有男朋友又歎,到底想怎麼樣才滿足?」
「人是永遠不會滿足的,人生便是這樣。」
過數日,文原焦急的來求情。
我搶白他。「你乾脆也告訴人我得了血癌死掉,豈不是好?一筆勾銷。」
他作不了聲。
隔很久,他說:「我是逼不得已。」
「將來還有很多逼不得已的故事待你來編呢。」我說。「講得活靈活現。」
「過去的事……」
「既往不咎?」
「茵茵,請妳高抬貴手。」
「那就得看你如何將功贖罪了。」
他既是歡喜,又是懊惱。「都是我不好。」
「一次謊言,終生受罪。」我笑。
「但請相信我,我心中只有一個人。」
這我是相信的。
「我過來見妳好不好?」
「好。」我說。
但願我的「影子」永遠別再出現。
我是我,她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