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他會覺得好看。
這一輪我們都早睡,略遲便雙眼睜不開,撐一會兒,也都休息了。
我與永正擠一塊兒,另一間空房讓給客人。
等到上床,一時又睡不著,大概是說得興奮起來,由此可知人的凡心之熾。
過幾天我也要走了,不知永正是否與我一起出山。
我不能肯定這次冥思之後是否會進化成為一個聖人,但可以肯定精神鬆弛不少,以後我也要每年來一兩次。
至天朦亮我才墮入夢鄉。
我醒得遲,剛湊得上吃早餐。
門口停著輛小小吉甫車,是森林管理員來查看我們是否需要幫忙,道路現已暢通。
這樣看來,我們的客人也要與我們話別了。
相處兩日,不禁已生出依依之情,這樣瀟灑人物,以後只怕不易碰到。
送走吉甫車,他們回到廚房來坐下,每人握一罐啤酒,說不出話。
鎮定如永正!雙目也露出黯然之情。
我說:「也許日後我們可以約會。」
永正搖搖頭,「以後各散東西,很難特地聚頭。」
我不以為然,「那全憑你們想不想見面,多大的困難也可以克服。」
永正微笑,「那麼我們約在紐約帝國大廈頂樓。」
客人不出聲。
我問:「什麼時候?」
「十年後今日,晚上七時。」水正笑。
客人很難過,他用手托住額角,一派難言之隱。
也許他是有婦之夫,家中已有成年孩子,很難再抽身出來。
可惜,一男一女在這麼難能可貴的機會下碰見,但不能有發展。時間不對,早十年,他也許未婚,但永正還在孩提!晚十年,永正倒無所謂,他已經老了。
你說你說,已配成對的男女是否要感謝上主。
他說:「我要出發了。」
我們擁抱道別,看他背上背囊離去。
我們在門口站了很久很久,才回木屋。
我問:「他會不會回來?」
永正說:「很難。」她低下頭。
「說得也是,他那個環境,很難允許他同圈外人發生感情。」
永正抬起眼來,「你什麼時候發現他身份的?」
「他那頭金髮一露就認出來了。」我說:「誰不認識他?」
永正點點頭,「只有他認為我們不認識他。」
我奇道:「你沒說你知道他是誰?」
「我沒有,你呢?」永正反問。
「我也沒有。」我說:「我以為你有。」
「我覺得他應當有些私人生活,他一個人走這條山路,也是為著享受寧靜,一把他的名字叫出來,他便打回原形,那太殘忍。」
我說:「那麼我們真做了件好事。」
過一會兒、水正問:「那麼大紅大紫,舉世聞名的大明星,為什麼狀有不歡?」
我說:「人是很奇怪的動物,內心不為人知,可能他自己也不曉得,許是為了寂寞。」
永正不出聲。
我問:「等你足踝方便走路,我們也應離去了吧?」
永正猶自沉思,像是沒聽見我說些什麼。
「永正,永正。」
她進房去了。
過數日我們也離開木屋。回到我們原來的生活崗位上去,一切如常。
我的男朋友果然一去不回頭,他在走新的蜜運,我不會祝他幸福,此刻他的七情六慾都與我無關,他才不希罕我的詛咒或祝福,何必多此一舉。
我們曾在電視與電影中看到我們的「客人」許多次,他催爛的金髮與英俊的外表都很熟悉,像是我們多年的老友,可以相信的是,在那短短的邂逅中,我們接觸之深切,也許比他其他十年的相識為濃。
事情還沒有完呢。
我看到新聞雜誌上的一段訪問,(他很少接受訪問),他說及當公眾人物的煩惱:
「……即使到小鎮去,也不能避開人群的熱情。在一─小咖啡店中,女侍的手開始發抖,咖啡潑瀉,我便知道事情已經完結,有人打電話給親友,我便馬上離開。」
「但是他們會把車開出來緊隨我尾後,我只好改道折返紐約,有什麼分別呢?反正紐約的人也一樣熱情。」
我看得笑出來。
可憐的公眾人物,名氣來自群眾,公眾可以愛你,也可以冷淡你,公眾可以給你,也可以取走,罵你讚你,都是給你面子,請苦笑吧,有什麼是不要付出代價的呢!不能忍受嗎?請隱姓埋名去,千萬不要抱怨,千萬不要有煩言,請慶幸名字為社會公用,有那麼多人在乎你說過什麼,做過什麼,同你斤斤計較。
我繼續讀那篇訪問:
「……我生平最愉快的日子?毫無疑問,是在一次旅行迷途後受到熱心人招呼的那兩天。」
我一震。
「在那短短幾十個鐘頭中,我如沐春風,這個記憶是我畢生難忘者。」
我立刻拿給永正看。
永正讀完後,將雜誌放下。
「要不要剪下?」我問。
「不用。」她說:「記憶藏在這裡。」她指指腦袋。
我覺得很對。
一次相逢,以後各走各路,記憶長存。三天是這樣,三年也是這樣,人與人之間緣份,有長有短,終有盡之一日,生離死別,不要強求,該放手時應即時放手。
豁達加永正,當然明白。
誰知道呢,也許十年之後,他們真的能夠在帝國大廈頂樓相逢,再續前緣。
那時候,他的一頭金髮,不知是否還如今日般美麗,啊,人與人之間的悲歡離合。
但今日,我們還得做今日該做的事。我收拾書本,與永正出門上課去。
黑白
講到氣派,沒有人同洛其敏比得起,她生活方式簡單,豪華,別緻,卻又非常含蓄。驟眼看,這幾種因素扯不到一塊兒,但學幾個例子,你就會明白。
她有三部車子,但全部是奧斯摩標,自美國運來,換馱盤,用一大筆錢,理由只不過是「用慣了覺得不鍺,費時轉」,三部不同尺碼,全是黑色的,大的由司機駕駛,小的自己動手。
很多人有三部車子,很多人有三個司機,只是其敏在許多時候,獨自乘地下鐵,而且慣於在車卡中看小說。「最快的交通工具」,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