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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頁

 

  她的住宅並不大,不過一千平方尺,感覺上舒適,是因為幾乎沒有家俱及裝飾品,燈用一個歐式,主色只有一種,明快簡潔,一踏進屋子便覺得鬆弛,是個家。

  其敏穿衣服的作風也與眾不同,以舒適素淨為主。

  主要是因為她比較有自由,不用上班,白領女性的服飾很受環境影響,不能在辦公室內穿得性感或是狂野,甚至太時髦或太隨便。

  其敏不用定時上班或出席會議,她是她自己的主人,她很感激上主,因為她聽說過,有種上司,叫女職員準時在乙地出現,而她辦公室甲地距乙地起碼一小時路程,可是一小時正他還打電話去查她在不在甲地,有無開小差。做工有什麼難?是這種人事關係叫人吃不消,其敏一直知道她是一個幸福的人。

  因為有這樣豐厚的條件,所以能夠維持她特有的氣質。這樣背境出身的人,最適合做藝術家。

  其敏是位詩人。

  她還為自己的詩集書插圖。

  多麼浪漫的工作,有時候一個月可以寫一首,有時候經年旅行,吸收靈氣,什麼也不寫。

  但是斷斷續續,她也寫了五本詩集,由她本人出版,A1開本,訂價很高昂,一本的售價,大概可以買坊間小說數十本。

  去年在一位長輩的鼓勵下,她正式以英文寫作,書剛開始動筆,已經有出版商及經紀人在恭候。

  真的沒話說,理由很簡單,二十一歲的其敏,剛剛接收一筆驚人的遺產,反正窮她一個人之力一生也用不光,不如拿來擺擺排場。

  然而她沒有架子,脾氣過得去,為人也隨和,她對自己的評語是:「相貌平平,氣質不錯」。

  她最突出的兩點是:非常富有,以及未婚。

  追求的人排長龍,男生都曲意討好,一則其敏根本很可愛,二則,當然是因為她的財富。

  如果其敏是個科學家!早就可以挑選其中一位有為青年,成家立室。

  但她是個詩人,無論你相不相信新詩,其敏確是一個具感性的女孩子,她要等待真愛出現。

  雖然她略為做作,刻意營造出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形象,但因為刻意得不著痕跡,像是仙子下凡,見過她的人,很難不印象深刻。

  那麼我這個人,在她的生活中,扮演一個什麼樣的角色?

  說來慚愧,我竟是其敏追求的人。

  不能置信吧,卻是事實呢,一個大學夜間部的苦學生,白天在建築公司做見習,廿四小時忙得透不過氣來,以快餐漢堡包當食物,不知詩情畫意為何物的人,竟然為她所喜歡。

  感情這件事,往往就是這麼不可思議。

  其敏赤子之心,她毫不掩飾她的感情,全人類知道她鍾情於我,給我惹來至大的煩惱。

  人們怎麼說?

  竊竊私語少不免傳入我的耳朵。像窮小子馬上要飛黃騰達、癩蝦蟆想吃天鵝肉、某某真有辦法,欲迎還拒,玩弄感情等等。

  這一年多來,我都聽得麻木。

  本來不討厭其敏,此刻當她如首號敵人。

  我一直與大哥大嫂住,做人要識相,故此不敢叫朋友上門來,甚至是電話,也減至最低限度。

  這些日子來,我甚討得大嫂歡心,她常與人說,與小叔住並不麻煩!你由此可知我做人有多成功。

  我嚴重警告其敏,不得打電話來找我,怕她一說沒完沒了。

  幸虧兄嫂並不討厭她,大哥有一次問我,怎麼會認識到當家千金,我只簡單的答:朋友介紹。

  的確是朋友介紹,我一見她一朵蓮花似的外型,已經敬而遠之。

  我頗有自知之明,獲得潔身自愛,斷不會因為她單純可愛,而占任何便宜。

  我們曾出去過一兩次,那是因為我沒發覺她對我特別有好感,之後就疏遠她。

  很多人問為什麼。

  她也問我為什麼。

  我是一個很坦白的人,我同她說:「其敏,我不考慮談感情,我沒有資格。」

  她說:「是因為經濟狀況吧。」

  我點點頭,「連正式的職業都沒有,還在念夜校,寄居在兄嫂家中,這樣子的人,有什麼資格結識女朋友。」

  她笑看,「那要等什麼時候?」

  「畢業後,找份比較合理的工作,搬出來,自己有個天地。」

  「那是多久之後?」

  看到她那麼焦急,不禁既好氣又好笑,「這是我自己的事,又不妨礙人,你理我攪多久。」

  其敏有點怕我,見我生氣,立刻噤聲。

  我又不忍,覺得對她不公平,人家都把她當小公主,我對她呼呼喝喝,雖然說得粗俗點,是她自己送上門來,我也不忍,可是又沒有更好的辦法,愈加疏遠她。

  我心目中的女朋友,是要能與我並肩作戰的。

  出身不必高,學問不必好,但必須堅強,勇敢、健康,有幽默感,腳踏實地,敢作敢為,坦誠熱情,樂觀。

  要求很奇吧,的確是,我有自知之明,沒有資格談風花雪月,就不要談。

  這樣子你躲我藏,也已經有一段日子。

  有時候其敏到學校門口來等我,開輛黑色的車子,硬要接我去吃咖啡,害我被同學取笑。

  這個奇怪的女孩子,她心愛的顏色竟是黑與白,其實她屬於水彩顏色,不是淡黃,就應該是粉藍。

  事情開始複雜,是在我認識小方之後。

  小方是紡織部的同學,一雙不安份的大眼睛,生命力全在一頭濃而黑的頭髮上顯露出來。

  我們在飯堂爭位於,不打不相識。

  她與我有同樣的煩惱,本與弟弟同住,弟弟「訂婚」,未來弟媳就勸她獨立,暗示她搬走。

  一日她開玩笑的說:「真的要搬了,不然妨礙別人。」

  誰知她弟弟馬上接嘴:「真的搬?別哄我白歡喜。」

  她說她氣了十分鐘,痰上頸,心跳都停止,第二天就住到青年會去,同學們忙著幫她找地方。

  要命的是她的經濟情形也不好,結果找到一個小單位,租金佔去她薪水一大半,不過運氣不見得全不好,她找到一位空中小姐與她合住,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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