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她轉過頭來,「我要結婚了,嫁的便是你那老闆,他決定與妻子離婚娶我。」
「結婚?姊姊,你要結婚?」我衝口而出,「那麼我呢?」
「你?卜她沒好氣的說:「你已經長大啦,你自己做人去!!我如何又跟你一輩子?跟得你久了,吃力不討好。」
「姊姊,對不起,我對不起你──但恭喜你,姐姐,你們什麼時候成婚?」
「什麼時候方便,什麼時候結婚。」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如此頻頻歎氣,「難得我也可以上岸,也不計較那麼多了。」
「我──」我心中打了好幾個轉,哽咽起來。
「我『從夏』以後,」她似笑非笑的說:「妹子,你再也不是個『出污泥而不染』的好女孩了,儘管這污泥把你營養得白白胖胖,你心中何嘗不想早日脫離我,現在償了心願,你該如何慶祝?」
「姊姊,我發誓我從來沒有過這種想法。」
「有沒有隨得你,我不與你說那麼多。」她站起來。
她果然搬出去結婚了,看樣子並沒有完全原諒我。原來住的房子全歸我。我不想住這麼大的房子,決心完全獨立,在外頭找了層中等住宅區,兩房一廳,千餘元租金,同時也找到一份真正的好工作──在津貼中學要教英國文學,雖然頗有點入不敷出,但晚上找了兩份補習來做,也應付得過去。
不是說我不想沾姊姊的光,而是我不想再假撇清,一邊依靠著她,花她辛辛苦苦,不知用什麼法實了回來的錢,一邊還裝著與她背道而馳的樣子,可惡。對她也太不公平。她被一個妹妹拖著廿多年,如今也該輕鬆一下。
我一直有與姐姐聯絡,她一切都知道,但並不干涉,也沒有任何意見。
我想約她出來見面,她都不肯。她在電話中說:「你這樣就很好,我們不必見面,我最近很忙,如果你支撐不下去,我們再想法子。」她停了停,「你的新工作如何?」
「很好。我頂喜歡教書,那班小女生都似小天使般,好不可愛,比以前那幾份工作都開心。」
「只要開心就好,你開心我也開心。你立志要與姊姊走不同的路,現在不是成功了嗎?恭喜你。」
「姊姊,沒有你,我並不見得會成功。」
「不一定。有志者事竟成,比較辛苦點也許,但沒有不成功的。我與你不同,我懶,我較為喜歡利用天賦。」她又停一停,「找到男朋友沒有?有個男件總好點。別又說我講話難聽逆耳,廿個女友也比不上一個男友,再要好的女朋友,剖心剖肺的又哭又訴,完了也各歸各回家去了,她們能送你上班接你下班?放開眼挑個好的人。」
「是。」
「是。」我說。
我的確自小下的決心,不跟她走同一路子,我們當中有一個分別,我比她幸運,我有一個姊姊,她沒有。
我益發覺得姊姊說得有道理。心底下我何嘗不像社會其他人,一半妒忌她有辦法,一半歧視著她。但因為她是我姊姊,所以嘴巴裡雖然一直護著她,其實不是那麼一回事,直到我完全在生活與經濟上離開了她,我才發覺欠她的太多太多,無法彌補,並且也真正冷靜的開始的敬她愛她。
冬日近的時候,我認識了一個很好的男孩子,尚未到春季,已論及婚嫁。姊姊得知消息,才肯出來見我,算一算,這一場氣,她足足氣了一年有多。
我們約了喫茶,我倆先到,姊姊的出現是在半小時之後,她穿著一件長貂皮,那種「秋日之霧」的顏色,高貴大方,可是戴一頂有黑色瞼網的帽子,嘴唇與指甲一般的深色桑紫紅,美艷自帶一股邪氣。
我忍不住站起來,哽咽地:「姊姊!」
我們擁抱在一起。我腦中轉出她當年獨自出來闖世界的苦經,我找工作那些「笑話」何足道!我把她抱得緊緊,廿多年來,兩姊妹真正有瞭解,我明白到她當初走上這條路的苦衷。
還是她先安慰我:「喂喂,是你大喜的日子,怎麼哭起來?」
她走了以後,未婚夫詫異說:「你怎麼會有個這樣子的姊姊?」
我馬上問:「她怎麼樣?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姊姊。」
未婚夫說:「樣子很熟,像哪個女明星似的,跟你不像,你這麼樸素。」說說他笑起來。
不管怎樣,姊姊仍是天下最好的姊姊,現在完全知道了。
這是生活
昨夜我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在飛機場,不知道是幹什麼去的,忽然之間機場人員問我:「你是不是在接唐?」他順手遞給我一本乘客名單,翻到某一頁,上面清清楚楚的寫青:唐子長,住址:民族路。實際上所有的乘客名單是全部用英文寫的,但這一次我看見的卻是中文。然後唐忽然出現了,他向我微笑,向我打招呼,我平靜的問及他的近況,他說他又搬家了,現有兩個女朋友,然後他的瞼漸漸變大,變得醜陋,變得模糊,我傷心地醒了。
做夢還夢得到他。他在我心目中並不醜,不但不醜,簡直漂亮極了,很少有比他漂亮的男孩子,但是做夢有什麼用呢。
我是一個時裝模特兒,我不能說我們這一行我是最紅的,但是只要有重要的表演節目,我必然會在被邀之列,少了我陣容就弱。
今天便有一個這樣的表演。我得好好的打扮自己,準備上場。但是起床之後,我覺得頭昏,連忙到廚房去做了一杯葡萄糖水喝。穿著睡衣,捧著玻璃杯,我想到了昨夜做的夢,真是的,還夢見他有什麼用呢?我放下杯子,回房間去收拾東西。
化妝品、襪子、自備皮鞋、靴子、卷髮器……我從來不拎化妝箱,都把它們塞在一隻大大的皮手袋裡,穿上T恤牛仔褲,布鞋一雙,便出門了。
天有微雨,我攔了一部街車。
我與父母同住,但是我與他們相處得不好,他們一向沒有愛過我,是以我也不懂得愛他們,我唯一與他們同住的原因便是省錢與省麻煩。有男人問能不能送我回家的時候,我可以說:「我與父母同住。」他們大都馬上喪失了興趣。至於省錢。我想線總是要省的吧,該花的才能花。我賺得並不多,因為略有名氣,小場面,沒多大意思的地方沒興趣出現,又缺乏男朋友供養,自然環境不如一般人想像中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