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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頁

 

  小學便吃苦,往往睡到半夜(那時繆斯大約還在玩),便自床上驚醒,大聲問:「媽媽,媽媽,鬧鐘響了沒有,我會不會遲到?」大人保證我還可以暢睡五小時,我才倒下床。

  可是每次往往太過放心,錯過了時間,匆匆忙忙,趕得哭出來,半夜惡性循環,又跳起來問,又睡過頭......受盡折磨,自幼覺得生命沒有意義。

  繆斯那邊是個不同的故事。

  小學畢業後,她繼續念國際學校,連中文都放棄了,同學大部份是洋人,校規鬆懈,自由散漫,十點鐘到課堂,不過曠一節課,不算什麼,成日掛住搞派對,兜搭男同學,享受人生。

  我呢,仍在尼姑學校被迫做高材生,味同嚼蠟,為著不使父母失望,硬生生扮演一個自己不喜歡的角色,多麼吃力,我的童年與青少年時期,過得並不愉快,一年只有看三場電影的餘暇。

  當然,我是很久之後才認識繆斯的,不然更加痛不欲生,因為不明何故他人可以逍遙法外。

  同年的她與我接收命運安排,長大了。

  我們在加州的柏克萊相遇。

  那是大學一年。

  我照例痛不欲生的用功用功用功。

  一個星期六下午,伏案寫家書,有人咯咯咯敲我宿舍門。

  我大聲叫:「不,我沒有茶,沒有咖啡,沒有牛奶,沒有20元出借。」

  房門被推開,一張笑臉伸進來,「嗨。」

  嘩,那精緻五官,那把長達腰際的頭髮。

  我歎口氣,「咖啡在書桌上。」

  「你是林志遠是不是?」她咪咪笑。

  「是。」

  「你編派的電腦程序驚動了系主任是不是?」

  「你要什麼?」

  「沒什麼,」她坐下來,「大家唐人,或許你可以幫我忙。」

  我忍不住問:「頭髮要怎樣才可以留得那麼長?」

  「哦,把做功課的時間拿三分一出來打理它。」

  「真的?那麼功課呢?」

  「管他呢。」她眼睛勾人魂魄般瞇一瞇。

  「我知道你是誰。」我也想起來,「你是繆斯,早有人告訴過我。」

  她仍然笑,「我們兩人都有名氣,不容易呢,學校有萬多名學生。」

  我又問:「腰身怎麼可以維持那麼細?」

  「把做功課的三分一時間用來運動。」

  「真的?那麼功課呢?」

  她再次既嗲且膩的說:「管它呢。」

  「你不是來唸書的嗎?」我大驚失色。

  「我就是與你來商量這件事。」

  「什麼?」

  「用你多餘的時間,為我做家課。」

  「不行。」

  「每小時一百元。」

  「美金?」

  「是。」

  「不用偷不用搶?」

  「不用。」

  「行。」

  我很想賺點外快,學費幾近天文數字,生活指數又高,唉,只要幹得來,不犯法,無所謂。

  「你住這裡?」

  「是。」

  「沒有私人浴室?」

  「沒有。」

  「何不搬到我公寓來,有的是空房間。」

  「租金?」

  「大家是好朋友,不用付房錢。」

  我走了運了,「那麼我幫你做家務。」

  「不不不,有墨西哥人來做家務。」

  「無功不受祿呢。」

  「孔夫子那套不流行了,」她朝我眨眨眼,「少林寺功夫才吃香呢。」

  之後我發覺,繆斯沒有在中午十二點之前起過床。

  那年直作得我眼發白,她,她玩得天昏地暗,你不能說她沒下過功夫。

  住在同一間公寓,卻很少見面,我六時起床,九時睡覺,她約三時回來,天朦亮才休息。我們相安無事,互以字條通訊息。

  她念英國文學,功課不是不多的,我用電腦幫忙,寫完一篇又一篇,自己變了半個詩詞專家。

  第一年的主考人是威廉斯,他見了繆斯雙膝會發抖,不用擔心。

  第二年換了羅撥遜,繆斯通過考試,但是人家離了婚。

  第三年換安得孫太太,大家都以為繆斯要轉系,誰知到學期終結,她倆成了誼母女。

  畢業那一年,繆斯取得文憑,她同我說,「林,我應殺你滅口,你知道太多秘密」。

  但我們成功了。

  我頭上已長出白髮,她嬌嫩如我第一日見她。

  我倆學成歸家。

  我說:「繆斯,且看你那套,在社會行不行得通。」

  「你輸梗了。」她笑。

  她居然照老例拉我與她同住。

  是這樣的,我們太過瞭解對方,一旦反目為仇,後果堪虞,只得一直做朋友做下去。

  奇怪,兩個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居然和平相處。

  我是全白,她是全黑。

  繆斯說:「很少有人不認為自己白雪雪。」

  「你怎麼起身去上班?你全無早晨。」

  「但我有夜晚。」

  「有什麼工作是晚上開始的?」

  「我住東方,到西方工作,剛剛日夜顛倒。」

  繆斯就是這種人。

  她找到工作,而且是不大用白天起床的工作。

  她在電影公司做總策劃的助手。

  電影公司是少數重色重於一切的地方,繆斯站出來比他們旗下任何一顆明星更艷麗,更會得打扮,更會得玩更懂得應酬,他們如獲至寶,重重地用她。

  她中午十二時上班,還戴太陽眼鏡,因為眼睛腫,每夜仍然三四點鐘才上床,工作不是不吃力,但娛樂即工作,工作即娛樂,照她自己話說,貼了錢到那圈子做一分子,也是值得的。

  你說她多幸運。

  她老闆是個瀟灑有內容的才子,我見過一次,真正從頭看到腳,風流往下落,從腳看上頭,風流朝上流,沒話說。

  難怪繆斯說,她要做到六十歲。

  而我,在銀行電腦部做小小主任,刻板,沉悶,勞累,受氣,工作時間有時長至十小時,成日嘴巴唯唯諾諾,沒一點真心意,毫無發揮餘地,漸漸失望,繼而傷心,唯一的逃避是看電視戲劇節目與睡覺,我想四十歲退休。

  繆斯在週末見我埋頭苦睡,便拍拍我,「這樣會胖的,沒有成年人一天可以睡十二個小時。」

  「別吵我。」

  「起來,同你吃早餐。」

  「你怎麼起來了,才七點。」

  「我還沒有睡呢。」

  你聽聽。

  「我很倦,別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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