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之死亡
我與史理光在一起的過程,是頗為轟烈的。
他結婚十五年,有子有女,在認識短短的六個月期間,便決定與妻子離婚,走到我家來。
當時「輿論」頗為震驚,而我則被勝利沖昏─頭腦,只覺得自己是全世界魅力最驚人的女人:看,一個男人為我拋妻離子,不顧一切地追求我了。
一半也為了感動,便挺著胸膛,絲毫不理會家人親友的勸點,毅然地與理光同居。
高潮過後,人們的嘴巴停止議論紛紛,目光也不是那麼訝異,自己的一顆心平靜下來,便發覺史理光並不是我想要的男人。
不錯,他外型很好,長得也瀟灑,在局裡擔任工程師,職業高貴,但是……下了班他就在家裡坐著,並且不願意出外交際應酬,喜歡喝一點酒,專挑我那瓶不知年拔蘭地,不到三個月就把存貨喝得一乾二淨,我不是心疼錢,而是現在買也買不到這種酒,原來是存著在過節時應酬朋友的……這許多細節在一年內便惹得我眉頭頻皺。
結婚久了,他不大注意儀容,開始與我在一起時,他也提起過勁,買過一兩條新領帶,隨後便放棄,回到我的公寓便紐開電視看新聞。
他自己十五年來採下的產業全付交下給妻兒,赤身跑到我這裡來,揚言「我整個人都交給你了」,我不久便發覺這是一個大包袱,只好容忍下來。
理光對於我們的將來沒有計劃。
薪水他自己用一半,另一半交回家做贍養費,再也沒有餘力做其他的事,現在我開車接送他上下班,我是一個痛苦的勝利者。
但又怎麼埋怨呢?畢竟他的犧牲比我大呀。
有時候還得買了蛋糕招呼他的兒女。每隔兩個星期,他便把他們帶回來小坐,省得滿街跑,亂花錢。
連我都譏笑自己太會做人了,我到底在扮演一個什麼角色呢?
側聞連史太太都詫異的跟人說:「這樣沒名沒份,而且還得貼著理光,真難為她。」
我只覺自己是只大羊牯,騎虎難下。
史氏夫婦自幼兒出生後,根本沒有太大的交通,平時各幹各的。
史太太跟人合股開一間裝修公司,很多時候坐在店裡,孩子交傭人帶,假期約了朋友搓麻將,與丈夫格格不入,因此交理光提出離婚的要求時,她也很爽快的答應。
自然史太太覺得她沒有面子,也僅止於此。
離婚後她找到男朋友,是一個承造商,孩子們早已大學畢業,沒有負擔,環境要比我與理光好得多。
我更有種上當的感覺,身為「第三者」,背著破壞人家庭幸福的罪名,自然要看到人家慘兮兮的才甘心。沒想到會有這樣滑稽的結局。
我冷眼旁觀理光,說他深沉呢,也不見得,但是一個人活到這個年紀,自然也很會得掩飾自己,我很難猜測他心裡想些什麼,大抵想是想的,見沒有解決的辦法,也就擱在一邊。
有時候我問自己:「伊娃,你打算就如此與史理光過一輩子?」
心裡也隱隱覺得無此可能,因此反而對理光加倍縱容起來,下了班來不及的回來陪他,週末老闆要我開工,便板起面孔,有種慷慨就義的感覺。
我跟自己說:伊娃,你都廿八歲了,還有多少個青春?這樣杷下去,要到幾時?
理光喝了兩杯,也會同我說:「你若離開我,我就完了,天地再大,也沒有地方容我,我的妻子早找到情人,所以你若拋棄我,我與你同歸於盡。」
我當作笑話來聽,如今誰還肯為誰賠上性命,沒有這樣的道理,不過理光的確為我犧牲了許多而我,我除─賠上青春,還有名譽。如果離開理光,我也很難會找到更好的男伴。
我苦笑。我們兩個人真是耙上了。
話雖如此,只要不大去想它,生活大致上還是過得去的,聖誕節我們哪兒都不去的,買了新鮮的蔬菜肉類做火鍋吃,對我來說,未嘗不是新風味,往年穿插在各個大型派對中,被眾男摟摟抱抱喝得大醉,幾個晚上連續般鬧,也不見得快樂。
我想休息。
做工做得久了,連續不斷的十多年,真想休假一整年,好好休息一下,恢復元氣,當然,如果環境允許,我也希望可以藉此機會生一個孩子。
我並不仇視理光的孩子,神話中後母醜惡的嘴臉不復存在,我比較喜歡他的兒子,小男孩傻里傻氣的才七歲,根本不知道父母已經離異,因此視我如一個好客的阿姨,一進門便問:「冰淇淋呢?花生米呢?上次玩的怪獸遊戲呢?」
他的女兒已有十二歲,難纏得多,有意無意之間,尚會諷刺我幾句,她父親斥責她,她也不在乎。
理光的口頭禪是:「這小孩,長得跟她母親一模一樣,小家子氣。」
我反而善這小女孩不值。她的態度是正常的,她需要容忍。
有時候我們也交談,小女孩會問我:「你會嫁我爸爸?」
我很感慨的說:「我不知道。」
她訝異的問:「你不是急著要嫁人嗎?」
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她才好。
最近因為開了職,不但工作煩忙,應酬也非常多,時常在下了班還要與同事晚飯打牌,把理光一個人扔在家中,開頭不習慣,老忘了家中有個人,非常的歉意,後來就覺得不便,既然掛住工作,又得照顧「家人」。
理光曾經向我抱怨:「這層公寓,以你為靈魂,不知怎地,你一離開,我簡直就不下去,非得出去喝杯東西不可。」
我老笑他不甘寂寞。
理光的命根也並不是我。
他愛他的兒子。
那小男孩得到他全部的寵愛。
理光跟我說:「弟弟長得跟我小時候一模一樣。」
「啊,你尚有自戀狂呢。」我取笑他。
「不不,我只是訝異於造物主的奇妙,我有時候想:即使我本人死亡,我的精神不滅,因為我兒子的體內流著我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