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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頁

 

  振佳鬆一口氣。

  這時,葉警司握住了她的手,「我倒是瞭解你的心情。」

  真的,那麼多年的朋友了,有什麼不知道。

  「你可是決定要拉她一把?」

  振佳點點頭。

  「祝你成功。」

  三天後,振佳接王杏泉出院。

  少女一到公寓,看到一塵不染,訝異的問:「怎麼一回事?」振佳尷尬,「清潔公司來過了。」

  「那,豈不是不再需要我?」

  「你給我回學校讀書。」

  「成績跟不上。」

  「大可惡補。」

  少女看著她,「郭律師,對你來說,世上似無難事,」「是,你說對了,來看你的房間。」

  「你肯收留我?」

  「我收養你,」振佳更正,「做你監護人,已著手正式辦手續,對了你心意如何?」

  少女怔半晌,落下淚來,「我怕令你失望。」

  「試試看。」

  少女忽然號淘大哭,「我已滿身癬瘡,不堪造就。」

  她眼淚汩汩流下,像是要洗淨心中毒素。

  郭振佳輕輕拍她的肩膀,「一個人總得有第二次機會。」

  三個月後。

  葉警司在裁判署處見到郭振佳。

  「振佳,借地方說兩句話。」

  「馬上來。」

  「怎麼樣?」

  振佳笑,「你也很關心這件事。」

  「當然,把近況說來一聽。」

  「她天天一早起來上學,堅持不要我接送,出門前總替我做好早餐,報紙一定放在桌上。」

  警司點頭,「功課呢?」

  「三時半放學後找專人惡補至七時,有進展,但比較緩慢,這不要緊,主要是已經盡力,睡夢中也會喊出功課來。」

  「你的負擔可是增加了?」

  振佳歎口氣:「她也有極端痛苦的時候,同我說,街上似有惡魔呼召她回到陰溝去淪落,好幾次她覺得爛死街頭反而爽快……」

  葉警司聳然動容。

  這時,振佳鼻尖冒出汗來,如同身受。

  老友把一隻手放在她肩上。

  「你不會失望。」

  振佳笑了。

  就是那天,她回到公寓,發覺杏泉的功課本子撒了一地,人不知去了何處,抽屜裡的零錢也被拎走,振佳的心直沉下去。

  走了。

  捱不住走了。

  有時,上進是天底下最辛苦的事,但是,她只差那麼一點點。

  那夜,振佳睡得極差,輾轉反側,前塵往事,歷歷在目,天朦亮,她便出門去工作。

  打開門,發覺一個黑影蹲在門口,看仔細一點,是一個人,她顫聲問:「是杏泉嗎?」

  那人抬起頭來,可不就是她。

  振佳拉她起來,把她擁在懷中。

  杏泉這次沒有哭,只是緊緊握著振佳的手。

  那個月月底,她的功課終於追上水平。

  接著的路就比較平坦。

  振佳特別欣賞杏泉的靜,真沒想她那麼懂得獨處,不是特別留心,根本不會發覺她的存在,除了做功課及幫著趕家務,她喜歡閱讀,只吃一點點食物,極之整潔。

  沒有人會相信王杏泉曾經是個街童。

  可能嗎?

  一個週末,振佳駕車到山頂去,目的地是私家路盡頭的一間獨立小洋房。

  甫下車,已有傭人開門迎出來。

  「郭律師請。」

  滿面笑容,可見振佳是熟人。

  振佳走進會客室,沒等一會兒,才喝了半杯茶,背後已經有人叫振佳。

  振佳轉過頭去,歡喜地喊聲師傅。

  只見一位中年女士坐在輪椅上,對著振佳和藹地笑。

  振佳蹲下握住她的手放到臉旁,良久不願放下。

  「好嗎?」

  「很好,」「聽說你已考取檢察官的職位。」

  「是。」振佳握著手仍然不放。

  「恭喜恭喜,你收養的孩子好嗎?」

  「什麼都瞞不過你。」

  「防人之心不可無。」

  「是,師傅。」

  「心裡可是不以為然?」

  「不不不,」振佳笑,「我不敢。」

  她師傅也笑,「我一直覺得世上只有一個郭振佳,你不要失望才好。」

  「師傅太誇獎。」

  「葉警司好嗎?」

  「仍然是終身好朋友。」

  師徒倆閒談一會見,振佳推著輪椅到花園,又喝了一杯茶,才告辭離去。

  師傅當然絕口不提當年。

  但是振佳本人卻記得一清二楚。

  十年前的某一個晚上,她因打架生事被抓進派出所,由師傅見義勇為保釋她出去。

  故事似曾相識?

  正是王杏泉的翻版,所以,郭振佳一口咬定她認識王杏泉。

  少年的她流落街頭,自一個堂口浪跡到另一個堂口,在黑暗的後巷覓食,是師傅伸出大力的手,把將她自污泥裡拉出來。

  接著送振佳回到學校,苦讀了十年。

  今日的她脫胎換骨,再世為人。

  振佳把車子駛到學校接杏泉放學。

  杏泉一出校門便看到她,「郭律師,你怎麼來了?」

  她一直叫她郭律師。

  振佳微笑,「上車來,我們去慶祝。」

  「什麼大事?」

  「天大的事:慶祝活著真正好。」

  尋找美人

  何至殷家境富有,身體健康,是名運動健將,他相貌英俊,而且功課非常好,二十五歲便取到博士文憑,之後便在家族創辦的銀行工作。

  這樣一個人,當然很快被城內好事之徒譽為最理想的獨身男人。

  何至殷一直沒有女朋友,他在公眾場所無論同什麼人吃頓飯,翌日暢銷報紙的社交版一定刊登照片,令他尷尬。

  他一直這樣說:「我無所謂,對我女伴不公平。」

  隨便一次約會,便被人攝入鏡頭之內:標題是富成銀行總經理何至殷與名媛陸小曼蜜運正濃之類。

  改天與別人參加舞會。又有圖片說明:何公子身邊換上歌星王映霞。

  好似白白害人家失戀,於心何忍。

  過了廿六歲。何至殷很少再到這種地方露面,漸漸又有別的社交新星代替了他的位置,他鬆了一口氣。

  低調生活乃他所喜。

  約會異性,他索性到外國去。

  祖母第一個性急。

  「至殷,你是長孫,你若不設個好榜樣給弟妹,人人學你,誰來傳宗接代?家裡超過廿年都沒見過嬰兒,寂寞得要命。」

  至殷說:「二妹至舜快要結婚。」

  「可惜嫁外國人。」

  「只要相愛,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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