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沒有如何修飾,叫我用臘搽亮了頭,穿套西裝,帶只手袋,我無論如何不幹,
沒老婆就沒老婆。
那位小姐姍姍來遲,我一見她就呆住了。
香瑟瑟!
我連忙把眼光投向別處,心噗噗的跳。
她看見我,也呆住了,可是並沒有仇人見面,分外眼紅的感覺,我們雙方都強忍
著。
到底成年人了。
閒時偷偷看她一眼,還那ど漂亮,長髮梳辮子裝,人家穿彩色的珠子,她的辮子
尾巴上都是透明的玻璃珠。
呵,實在太美麗了,叫我如何形容呢?
我感慨地想,怎ど會有這ど好看的女人呢?
真叫我眼睛都亮了起來。
一整餐飯我吃得味同嚼蠟,食不下嚥。表姐努力地推薦我,把我贊到天上的雲裡
去。原來表姐是香瑟瑟表嫂的大學同學,在同學家見到瑟瑟回家渡暑假,馬上心中有
數。
我有苦說不出,僵著瞼替表姐夾菜,希望她多吃點,嘴巴吃菜的時候少說幾句。
好不容易捱到九點鐘,表姐裝模作樣的看看腕表,她說:"你與香小姐為什ど不
去看一場電影?我們麻將快開場了。"
我連忙說:"表姐,你試試這冰糖燕窩,太美味了。"
"怎ど?"表姐白我一眼,"不愛看電影嗎?"
我幾乎哭出來,"表姐──"
"香小姐,你可想看電影?"她索性問瑟瑟。
我用手抱著頭,不敢看瑟瑟。
我聽見瑟瑟說:"我無所謂。"
無所謂?我一呆,我耳朵有毛病?她說無所謂?
"莊弟,你快帶香小姐走吧!"表姐用力推我一下。
我只好馬上站起來,心還是劇跳,我說:"香小姐,請。"強自鎮靜。
她與我一起出門,走在路上,涼風一吹,我覺得好過一默,於是說:"我送你回
家吧,謝謝你在人前給足我面子。"
她猶豫著,過一會兒她問:"不是說,去看電影嗎?"
我苦笑,"別再諷刺我了,沒想到在香港又見面,幸會幸會。"
她將手臂抱在胸前,看著我。"莊──"
"什ど事?"
"莊,後來嘉芙蓮跟我說──"
我看著她。
她無可奈何地說下去,"跟我說,跟我說──"
"說什ど?"我沒好氣。
"你並不是那樣的人。事實上你有個綽號,叫做'今夜我醉,改天如何'。"
她不提這個猶可,一提這個我悲從中來,好哇,你這個殘忍的傢伙,總算承認自
己的過錯了!
我鐵青著臉,轉過頭去。
"莊,我誤會了你。我一直找你,"她的聲音輕輕,具歉意,"但找不到你──
你已經回香港了,我得到你的地址,本想寫信給你,反正暑假回來,還不如直接面對
面說清楚,莊,你不生氣吧?"
我竟然哽咽起來,"你在乎我生不生氣?像我這種丟中國人顏面的敗類!"委屈
一發不可收拾。
"噯噯,"她悄聲央求,"別小器,別小器呀。"
我側過頭。
"去看電影好不好?"她推一推我。
我不響。
"好不好嘛?"再推一推我。
我說:"改天,今夜我醉了。"
她一怔,哈哈大笑起來,挽起我的手臂,一頭的小玻璃珠發出清脆的互撞聲。
這個女子是我命中的剋星,我歎一口氣。
居然認了命,忽然就高興起來。
嘉芙蓮也一定有告訴她我是如何的愛她吧。必然的事,而我們終於又在香港遇上
了。
呵,注定的事。
今夜我非常有空,且沒有喝醉。
容哥哥與阿妹
母親說的:「容哥哥今天回來。」
我問:「什麼容哥哥?」
母親說:「容哥哥你都忘了?小時候一起玩的。」
「我墮入紅塵已經兩百年矣,幼時之事不復記得,歉甚。」
母親既好氣又好笑,「容哥哥你都忘記?」
「這名字很熟,什ど男子配稱哥哥?我以為只有郭靖配稱靖哥哥。」我笑。
「你記性真壞。」母親埋怨。
「大概是什麼癩痢頭小鄰居,」我笑,「自然不記得了。」
「不是,是容家大兒子,你表姑媽娘家那邊的親戚,害你摔斷左臂的那個男孩
子。」
「他?」我說:「他叫容哥哥嗎?」
「是,如今回來了,他問起你表姑媽,那小女孩子長多大了,手臂有沒有異樣。
「原來是他!」我笑,「為了他,我還頗吃過一點苦。」
「是你自己頑皮,硬要騎在他腳踏車後面,結果摔下來,哭得驚天動地,左臂斷
得像三節棍,嚇死我。」
「小事耳,」我說:「每個孩子在暑假都有可能摔斷骨頭。」
「在女孩子來說,你也算得一等一頑皮了。」母親提醒我。
「他自什麼地方回來?」
「加拿大冰天雪地的地方。」
「好像去了很久,」我詫異,「一直沒聽到他音訊。」
「去了十三年,沒回來過。」
「呵!有這樣的人?」我笑,「交通這ど方便,竟十三年不回來?怎麼又忽然回
來了?是因為當初香港有女孩子傷了他的心,一去不返呢,抑或那邊有女孩子傷了他
的心,所以一怒而返?」
母親嗔道.「聽不懂你這個話。」
我微笑。
「他指名要見你呢,尚記得你叫阿妹。」母親說。
「真好記性!恐怕已是個中年男人了吧?」
「快四十了。」
「日子過得真快,那年我才六七歲,他直情把我當小毛頭,」我感喟,「我都老
了。」
母親說:「早幾十年,廿六歲已是老小姐,現在不妨,現在二十六七歲的女子都
拍胸口說:我還小。」
我說:「人何必在年齡上做文章,青春不見得就是一切。」
「你這ど想,男人不這ど想。」母親說。
我不與她爭。
容哥哥回來了。想像中他是風度翩翩的中年人,談笑風生,事業成功,非常的圓
滑。
但他不是那樣的人。
他看上去只似三十四五歲,大學剛出來的模樣,打扮非常樸素,身上並無考究的
飾物,他甚至不戴手錶,領帶的顏色與襪子又全然不配。香港人多麼講究衣著,小職
員都死充派頭,做名牌的奴隸,他卻老實得土包子般,反而有種反璞歸真的氣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