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的裘莉,她有自卑感,所以這年頭,香港的社會始終是中國人的社會,離婚的裘莉不管別人的觀點如何,自己先心怯了。
我賭氣地說:「我等了那麼些年……」
「人們會怎麼說?」她問我。
「我不管他們!」我不以為然。
她笑:「你父母也不會贊同。」
「這你放心,他們要是活著的話,我喜歡的也就是他們喜歡的,何況他們已經不在了,否則也替我高興。」
「可是我們是老同學,只弟姐妹一般的感情,我一時腦筋轉不過來。」她笑了,「你不是開玩笑吧?」
我把腦袋枕在駕駛盤上:「我要是有句假話,肝腦塗地!」
「喲!真可怕,快別說這樣的話!」
「明天我來看你。」
「我要與孩子們見面。」
「孩子?太好了,我帶玩具來。」
「陸——」
「不必多說,明天7點鐘見。」
我「呼」地開動車子,把裘莉送回家。
我看我們之間困難重重,我尚得披荊斬棘。
第二天,我買了兒童刊物與玩具上裘莉家。
裘莉套一件毛衣,穿一條牛仔褲,配平跟涼皮鞋,別有風味,我非常著迷。
我帶著她與孩子們出外吃飯,孩子們很乖很聽話,看樣子非常有家教。
「裘莉——」我開口。
「這件事是沒有可能的。」她按住我的手,「陸,你的心意我領了,但是你有什麼必要做兩個孩子的繼父?」
「你又有什麼必要為了孩子過寂寞的下半輩子?」我也反問。
她不出聲。
我說:「不要拒絕我,聽其自然好不好?」
她無可奈何地笑了。
我們陸陸續續地約會,她待我始終如一個老朋友,一個星期見多次也不管用,她已把我打入知己類,她沒把我當男人看待。
週末我與邱志盟打球後喝啤酒,他問道:「聽說你常見到裘莉?」
「是。」我說
「你對她有意思?」
「是。」我直認不諱。
「這就奇了,沒想到你竟然對她有意思。」
我說:「感情這東西是很微妙的。」
「裘莉確是個很漂亮的女人,即使現在看來,也勝過許多黃毛丫頭。最理想的是二十七八歲,到過外國,念過大學,又有事業心的那種時代女性!成熟、獨立、風趣、聰慧,這才是好對像好妻子,見過世面,通情達理。但裘莉呢,裘莉的確年齡太大了一點。」
我說:「我不覺得,我一直喜歡她。」
「你不介意她有孩子?」
我微笑。
「你這個人真神秘,咱們把所有的姑娘擱你面前隨你選,你卻去跟裘莉。」
他拍著我的肩膀,「我佩服你的勇氣,做人應該忠於自己,我想裘莉是幸福的。」
我喝完啤酒就向邱志盟道別。
裘莉的隱憂不是沒有道理的,我覺得每個朋友都認為她交了好運——以她那樣的身份而終於找到一個理想的對象,而那個男人居然是從來沒有結過婚的,人品不錯,經濟情況也過得去,於是裘莉好比枯木逢春了。
多麼大的壓力。
我稍後與裘莉說起,她聳聳肩:「我知道他們說什麼,多麼不公平,如果我真的瘋狂地愛上了這個男人,那麼我願意被世人非議我,但是陸,我沒有愛上你呀,多麼冤枉。」
真不知道誰比誰更不幸,說什麼她也不肯,我無奈。
「我的條件有什麼不好?你為什麼要排斥我?」
「你的條件太好了。」她溫和地回答,「以致我們做朋友都有困難。陸,說實話,我想疏遠你,我覺得朋友們對我不公平。」
「不要理他們。你只是不願意為我背這種罪名。」
她略為沉吟,然後抱歉地說:「是的。你說得對。」
「為什麼?」我問,「為什麼你的時間總不屬於我?」
「陸,這也許就是緣分。」她拍拍我的背部,以示安慰,「倘若真把你視為一個歸宿,那未免太委屈你了。」
「你真是我的知己。」我說。
「你回去想想。」她笑,「我看上去像你的大姐姐——」
「胡說!你為什麼不說你像我媽?」
我的心隱隱作痛。
這件事之後,我也不再「威逼」她,我盡力照顧她,有很多事,不待她開口我已經先做到,我的心靈上也比較有寄托。
裘莉有時會惋惜地說:「只怕你與我在一起久了,名譽不好,好姑娘也不肯嫁你。」
與她共度的時間,我是珍惜的,我不是一個激烈的人,不善於表達感情,這種溫和的方式,比較適合我。
我的感情並不是沒有著落的,裘莉時常回報我,週末她會煮大鍋大鍋的好菜,待我取回家吃,替孩子買冬衣的時候,順道也替我置一件背心之類。
如果我邀請她看電影,她也欣然答應。但是大型的舞會宴會,我懇求她為女伴,她就是不肯應允,推說出不了大場面。
她還是怕人看見。她不陪我,我就索性不去這類地方。
裘莉很內疚:「陸,你30多歲了,該成親了,不要再拖下去,現在彷彿我霸著你似的,害你浪費時間。」她停一停,「如果沒有我,你想必會約會其她的姑娘。」
我微笑,「你真是個千古罪人。」
「拜託拜託,咱位別再見面了。」
「你不見我,難道不會想念我?」
「我非發個狠去嫁了人算了。」
「為我胡亂去嫁人?那不如胡亂嫁給我算了。我一樣可以保證你與孩子們的幸福。」
裘莉不響。
但是沒隔多久,華國堅給我帶來消息,說裘莉跟一個老醫生走得很密。
我不感到意外,也沒有傷心,我只是呆了半晌。難道命中注定,她永遠不會屬於我?但至少她應當在事前告訴我。
為此我很不悅,黯然傷神,也不去求她證實與解釋。
多年前的那個下午,她來邀請我教她弟弟下棋,為什麼我不懂把握時機,立刻追求她?為什麼不?為什麼要拖到如今?只因為她是別人的女郎?
就算她當時有男朋友,我也可以與別人爭一長短,為什麼我要維持不與人相爭的尊嚴,以致蹉跎到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