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拍案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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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頁

 

  我愛上這個女人。

  從無到有,她似最優秀的魔術師,三兩下手勢,化險為夷,她得到豐衣足食。道路上的經歷都可以忘記,結局最重要。

  她是真正的生存者,恩澤四周圍的弱者,包括我在內。

  「我會有許多孩子,我喜歡孩子。」她說。

  像她那樣的女人已經進步到為自己生孩子,不是為習俗,亦不是為丈夫。

  你說她多強,我佩服她,所有的感情自眼中流露出來。

  「恭敏,如果我與你門當戶對,整件事的做法又自不同,你說對不對?」

  我搖搖頭,我挺不喜歡家中略有資產的小姐們,她們有固定模式個個差不多:樣子不十分美,但打扮得無瑕可擊,姿勢最時髦,談吐甚斯文,可惜缺乏生命感,整個人如一件精緻的擺設,沒有活力,同她們做朋友,味同嚼蠟,她們懂得什麼叫生活?

  男人喜歡接近野女人,不是沒有原因的,活生生、有血有肉、潑辣辣、有汗有淚,跌倒爬起,心身都有紀念性疤痕,都是故事,她不是一張白紙,但是彩色擯紛,另見一番景象。

  我於是說: 「我喜歡你多些。」

  「我有信心我們會得長久保持聯絡。」

  「孩子幾時回到你懷抱?」

  「他為此仍在躊躇。」

  「明顯地他愛這小孩。君子不奪人之所好。」

  「不不不,他只是要面子,他怕孩子做油瓶。」

  「這也是事實,」我說, 「他的女兒,他會為她設想,他會給她最好的一切。」

  「我就是怕這一點,我就是不要她做一萬人矚目的孩子。恭敏,你在洪氏栽培下成人,多麼患得患失……我不要孩子辛苦。」

  我微笑, 「你完全明白快樂是什麼。」

  她很謙虛,並沒有焙耀她的本事。

  鎖鎖把一包文件交在我手中,著我轉交澤叔。

  她笑說那是洪昌澤想要的東西。

  文件用牛皮紙信封套著,並無封口,我隨時可打開查閱,但是我沒有拆看。

  如果我有好奇心,封得再牢也可打開,火漆印也擋不住掀人私隱的大欲,但我深信無知勝有知,現在我活得很好,不必自尋煩惱。

  我將之交在澤叔手。

  他抽出一看,悶聲不響,將之餵人碎紙機,切成上海拉麵般粗細,用手掏散。

  他冷冷說: 「影印本在法律上沒有作用。」

  「我相信絕對沒有副本。」

  「在你記憶中也沒有?」 

  「我沒有看過。」

  這是事實,但是他怎麼會相信,他笑, 「恭敏,我一直低估你。」

  沒有,他並沒有,我就是那副德性,他全沒錯。

  我說: 「你看我長大,你知我為人。」

  他自己生就彎彎曲曲的心腸,不相信世上有直路。

  我問: 「孩子呢?」

  「她是我的。身外物我不計較,但孩子歸我所有,是我骨血,她不會離我半步。」

  我很為難。

  「不過,既然她把部分東西歸還給我,我也不會令她失望,她有權探訪孩子,並且每年可與她共同生活兩個星期——在我指定的住所。」

  「如果孩子要跟她呢?她確是她的母親。」

  他搖頭, 「你少替我擔心。」

  「法律上她有權。」

  「那就要在法庭相見,只怕屆時對她名譽有影響。」

  「好,我對她說。」

  「還有,你,你要遵守諾言。」

  「澤叔,你知道我尊重你,也尊重她,說過的話我會算數。」

  他自鼻子哼出一聲, 「我不大肯定,你們干藝術的人,眼中有什麼世俗禮法?什麼都敢做。從此以後,希望你離得她遠遠的。」

  「她沒有告訴你?」

  「什麼?」

  「為著使你放心,她要結婚。」

  「嫁誰?」

  「誰無關重要,反正不是你,也不是我。」

  誰有什麼要緊?誰都一樣,她萬事俱備,獨欠

  一個丈夫,在某一範圍內,她是人盡可夫的。

  澤叔遲疑一下, 「她可愛他?」

  我忍不住笑,他還念念不忘。

  「你尚愛她?」我說。

  他不做聲。

  「讓孩子跟她住半年,一人一半。」

  「小孩子怎麼樣唸書?」他責問我。

  「她還小,起碼有五年才進學校。」

  「不。」

  「你尚愛她,孩子也需要她,何不維持一種比

  較文明的關係?」

  他不甘心放手,一臉酸澀。也一大把歲數,什

  麼都要霸著擁有,一點都看不開,枉他做生意時一

  派力拔山河氣蓋世。

  「她會感激你。」

  「哼。」

  「放她一馬。」

  「口才好得很呀你。」

  「還不是跟澤叔學習。」

  這是真的,我繼續逗留在公司裡。

  大弟越來越精神,我越來越萎靡,所有私人時間都沒有了,遲起來不及吃早餐,托人買上來,咬一半,剛想用咖啡把它衝下胃,澤叔已經派人來叫,我很煩躁,不想聽令。

  自由散漫已成習慣,不能服從制度,覺得束縛、辛苦,真要等薪水開飯沒法子,我的確自作自受。

  藝術界的朋友疏遠我,他們說,一聽到秘書在電話中問: 「哪一位找洪先生,」便大倒胃口。

  我以前也是一樣,有誰叫秘書搭線,說什麼

  「洪先生在嗎,劉先生找你,」就會很不齒的答

  「洪先生不在,叫劉先生快去睡覺」。

  太沒誠意了。對於做生意的人說,請幾個秘書做瑣事才有派頭,作用與白金信用卡,司機駕駛之平治車一樣。但對藝術家來說,除出專心創作,一切歸於無聊。

  連這種細節都不能適應,深覺痛苦,還怎麼辦大事,公司裡的英才,在我眼中,都是俗物,而我這個自認為是瀟灑不羈的人物,卻被他們當怪物。

  澤叔交下來好幾個叫我學做的計劃,都堆在那裡,麥公過數日便來收去另找替工。

  我不是那塊料子,他們都說對了。

  但大弟卻做得興致勃勃,穿上西裝的他,看上去比實際年齡大,現在他決定在暑假後在本市升學,邊讀書邊做麥公的學徒。

  我打呵欠。

  只想回家收拾行李逃往歐洲度假,一年半載也不回來,誰會留住我呢?沒有人,不過這一走,等於自動棄權,以後再不能有一事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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