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輕輕問:「志強,我聽德松說,你是個最最調皮活潑的人,沒有一刻坐得定,為什麼現在精神萎靡?那麼熟的朋友了,不妨說給我們聽聽,一人計短,二人計長。」
我更加作不了聲。
「是不是人生地不熟?不必坦心,每個人都需要一段適應期,很快你會習慣香港,三年後,踢你走都不走。」
我牽動一下嘴角。
「相請不如偶遇,我請,我們先找個地方坐下,再叫德松出來好不好?」
我在她面前,像是寂寞的孩子找到伴侶,忙不迭點頭。
「太好了,我們去吃日本菜。」她笑。
她把我帶到尖沙咀一間小館子,她說:「有銀座橫街的風味。」領我進去。
一進去就叫米酒,「溫熱點。」她吩咐。
又叫了許多壽司:海膽、蛤子、刺身、墨魚。
還有烤白果。她說:,「我最愛吃白果,有一次同朋友吃日本英,我嚷著叫白果,被朋友罵:『吃你個頭!明天我要在冷馬上下重注,這會子你卻吃白果。』」她爽朗地哈哈笑出聲來。
我喝了酒,也活潑起來,看看她笑。
她說:「我去叫德松。」起身打電話。
我把小杯米酒一乾而盡,誰知道我為甚麼憔悴。
一會見她回來,「德松說他馬上出來——咦,你已經醉了?」
我傻笑,把一搭壽司送入嘴。
「你沒有甚麼吧?」她關心的問。
我說笑,「天芝,你還有沒有姐姐與妹妹,介紹給我如何?」
她也笑,「你寂寞是不是?放心,我替你安排,慢慢來,喂,要不要叫碗麵?」
「要像你的女孩子,知道嗎,天芝?」
她一怔,「我的女友都比我好。」
我也覺得太過份!連忙控制我由日已!「既然那樣,我就不擔心了。」
她也馬上釋然,取起酒杯,「來,為友誼乾杯。」
我溫和的說:「乾杯。」
德松趕來。我老覺得他彷彿皮笑肉不笑,沒有太多誠意。真是罪過,為了天芝,我竟敵視多年老友,我頭腦太簡單,一個人忠的時候使思,奸的時候立刻變奸。
德松說:「你看志強,現在他看上去活脫脫似一個藝術家。」
我冷笑,「把科學家貶為藝術家,是最大的侮辱。」
他笑笑,吩咐天芝,「給我叫一個炸蝦飯,我不吃剌身。」
老土,我咕噥著,無藥可救。
但這關我甚麼事呢,他是她的男朋友。
「志強,趁你在此地,我想告訴你一個好消息,」他得意洋洋,「我們年底要結婚。」
我一怔。
天芝說:「唷,八字還沒有一撇,剛剛開始找房子,煩死人。」她聲音中並沒有太多的歡愉。
我很難過,德松這一生真是順利,一切彷彿從天上跌下來,叫他來不及接。
「咦,恭喜我們呀。」德松說。
我懶洋洋地點點頭,米酒味清,但根快就上頭,我有點昏暈,打了個嗝。
「他醉了。」德松皺皺眉頭。
他嫌棄我。我心中冷笑,我又不求他什麼,管他愛不愛坐在這裡,我自顧自吃。
氣氛有點不良。
天芝解圍,「老朋友這麼久沒見面,怎麼不好好的談一下?怎麼把話念在心中?」
德松有點不好意思,「志強自從回來後,一直怪怪的。」
「我看他是不習慣香港。」天芝說。
「他本來就是香港去的,才五年而已,怎麼?變外國人了?他不見得有美國的護照。」
我抬起頭來,原來德松對我也有敵意,原來我沒有誤會他,原來我們兩人的感覺是一樣的。為了什麼使友誼發酸?
我想起初中時分,我與德松也曾經交惡,為了一個小女孩子,女人真是禍水。
那小女孩才十二歲,卻已發育得似模似樣,一雙嬌滴滴的眼睛,令得小男生為她赴湯蹈火。
她叫我教她打乒乓,又叫德松教英文,我們兩個人不知是被她利用著,便與對方不耐煩起來。
一日在操場上為著爭替她拾一本書,我故竟撞了德鬆一下,他就罵我,我們足有大半個學期不說話。
此刻想起來,多麼無聊,爭爭爭,為那樣一個沒有更心的小女孩。
直到她家移民往英國,我們才發覺幾乎班上每個男生都被她用過。這個女孩大了不曉得怎樣。
我默默吃完面前的食物,召來夥計結販。
天芝按著我,「說好我付。」
我微笑,把賬付掉。
也沒向他們說再見,使揚長而去。天芝不應把德松叫出來。
第二天,酒醒後心情反而好起來。我勸解自己:職總歸要升的,女朋友總歸找得到的,我有的是時間,一切慢慢來。
說出來沒人相信,回來香港,一半是為德松,但此刻我極欲忘記這個人。
我又沒同他爭天芝,爭也無從爭起,但他莫名其妙把我當仇人。
媽媽一直在那裡嘀咕「德松失了蹤」,我也不置可否,年底,我轉了一份工作,情況好許多,頗獲公司重用,心情也大好。
工作愉快對男人說還是重要的,試想想,一天八小時,如果看的儘是冷面孔,那多難堪,久了自信心宣告完蛋,做人窩窩囊囊,變成純為生活奔波,三五十年後,我便是我的爹。
一日開會,我碰見殷天芝,她愉快的說:「香港多麼小。」
我問:「你現在是殷小姐還是張太?」
「我仍然是殷小姐。」她說。
「年底了!還沒結婚?」我非常意外。
「有很多複雜的、技術上的問題,無法解決。」她說。
我微笑,「金錢可以在這種疑難雜症上大展其才。」
「你說得對,」天芝有點無奈,「可是我們沒錢。」
「怎麼,張先生與夫人視若無睹?」我更意外。
「來,我們去喝杯啤酒。」天芝說。
她一見面便把我當老朋友,這一點我早就發覺。
我與她走出會議中心,才發覺天在下兩,那種灰色的、細碎的毛毛雨,增加寒意,令你想起歐洲的早春。
我拉拉衣襟,這時候我經濟上頗上軌道,已經置了不少新衣服,在外國的小鎮二套西裝可以穿十年,在香港?上季的衣服已經過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