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藍這個顏色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13 頁

 

  在我記憶中,我並未試過大哭,幼時只要嘴角出點消息,父母奶媽使爭著來哄,要太陽有太陽,要月亮有月亮,即使在工作崗位上,也化險為夷,每戰每勝,從今開始,我相信我的命運是大大轉變了,我已是一個無所有的人,得從頭開始。

  怎麼會變成這樣,太不公平。

  躲在被窩裡不敢出來,暖烘烘也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天旋地轉,起不了床,撐著喝一杯葡萄糖水,但嘔吐仍沒有停止 真厲害,這件事竟令我如此反胃。

  每個開明的人都會振振有辭提到人各有志之論,那是因為事情發生在不相干的人身上,萬一你發覺自己的男朋友出了這種事,反應也同我一樣。

  還是要上班的。

  林小姐見到我,嘩然,說我這幾個月來老了十年,連頭髮都沒有光澤,眼袋有好幾層。

  「昨天喝醉酒?」

  我搖頭,「一滴都沒喝,但不知憑地,頭暈得如要轉入無底洞。」

  「應該在家休息。」

  「家?誰照顧我?」

  「可憐的志鵑,此刻的生活竟同我一樣,未婚夫呢?」

  「什麼未婚夫,現在運流行未婚夫?」

  我掩住嘴,大大打一個呵欠,伏在桌上,似個道友婆。

  林小姐遞化妝品給我,「搽些粉。」

  「沒有用,不上粉。」我搖搖頭,「這一陣子吃得差,營養不夠。皮膚粗糙。」

  「索性陪你母親去。」

  「別同情我,我會好的。」

  我撐起上半身,檢查要做的工夫,沒奈何,仍然得撲出撲入。我怕病,不願單獨躺在床上,林小姐說過,獨身人不怕死,只怕病。我忽然珍惜自己,衣服拉得嚴密,叫夥計買牛奶及三文治上來進補,向同事借暖爐,放在足底下,儼如老姑婆一名,就差沒養只玳瑁貓。

  到中午我心情好轉,沒大不了的事,我同自己說:出去開會吧。

  室內暖氣足,戶外北風凜凜,一進一出,我有點吃不消,從前開會我老用爸爸的車子及司機,現在站在街角等車,但覺寒風刮面。

  那日到家,我才知道辛苦,臉黃黃的跟徐伯母討救兵,想吃神曲茶。

  「我替你拎來。」徐伯母急得不得了。

  「不,我自己來。」

  「我叫培南同你送茶。」

  「我可以走動。」

  「你一定是喝了冷風,志鵑,搬來同徐家姆媽同住如何?」

  「這是另外一個問題。」

  「培南半小時後到。」她說。

  徐培南?他一定會把薄荷油澆在藥茶上引我喝,自然毒不死,但也夠受的。

  小時候他用食指醮了萬金油抹到我眼睛來,起碼有半小時紅腫澀痛,不過大哭之後恢復正常,眼淚使有這點功能。

  每次見他,都少不免肉體吃苦,引以為常。

  今次他出現的時候,打扮更加出奇,普通的襯衫長褲,但加了只花布領結,腳上居然有鞋有襪。

  什麼事?我問:「吃喜酒?」

  他說;「說得對,我女伴在樓下等我,我們去派對。」

  「是誰,那位天半第一號女王老五郭咪咪?」

  「人們確是那麼叫她。」他無奈,「說是生日,一定叫我去。」

  「你也從俗了。」我取笑他。

  他衝口而出,「你何嘗不是。」

  我正在喝藥,聽到這話,不禁一呆。

  「你這個小公主,從小到大冷若冰霜,被富足的家庭培養得驕傲倔強,我窮二十年的精力來吸引你的注意力而不逮。」

  我沒好氣,「神經病,我被你欺侮得怕,見你如見鬼,逃還來不及,你還賴我。」

  「我對你表示好感。」他驚奇,「你不欣賞?」

  「欣賞?新幾內亞的食人族把你煮熟吞進肚子裡,據說也是友好的表示,你這個人!」

  他不以為然,「討好你還不知道,給你那麼多的注意力,還想憑地。」

  服了藥精神彷彿好些:「去吧,女朋友等你。」

  「什麼舞會,」他笑著把領花扯下,「老子不去了,今日非要把事情說清楚不可。」

  事過境遷,沒有什麼好說的,但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想留下來陪我。

  也許熱鬧的舞會不適合他,他情願在我這裡說說笑笑。

  樓下有汽車喇叭大響催人,我探頭看下去,有一輛電光紫的跑車等在樓下,物似主人形,實在錯不了,這麼誇張,這麼美艷。

  「我下去一會兒。」徐培南開門走下去。

  我沒預期他會脫身。

  我站在窗前當觀光客,因為有要事在身,突然忘記頭暈身熱。

  只見徐培南趨向前說了幾句話,我看不清楚他倆的表情,她隨即發動引擎,轟轟,然後車子似一枝節般衝出去。

  徐培南像是一早知道我在窺視,抬高頭上來,我也好無謂躲開,向他揮手。

  他上來說;「她叫我去死。」

  「我相信你早已聽得麻木。」我問:「當初她覺得你有什麼好?」

  「貪我體毛濃厚豐密。」他嬉皮笑臉地摸著鬍鬚。

  我歎口氣,「徐培南,你真猥瑣。」

  「我自小是黑豬,記得嗎?你不同,你是小白兔。」他說:「你是淑女,我是粗人。」

  「你快要離家去做事了吧。」

  「我媽惱死我。天氣稍微回暖,我們便往薩摩亞群島。那裡像天堂一樣,志鵑,那裡的女郎只穿沙龍,沙灘白如絲,棕櫚、七彩花朵及水果,連一隻鳥都叫你訝異它羽毛之鮮艷,志鵑,要不要一起來?」

  這算什麼,邀請、引誘、表示好感?

  我故意遲疑片刻,「那裡有沒有蚊子?再說,我怕太陽曬得多起雀斑。」

  徐培南拍著大腿浩歎,「天下有你這樣煞風景的人,我可相信了。」

  他這個人,完全不受禮節及細節拘束,真是個奇才,對他來說,結婚與同居是沒有分別的,女人,合則過夜,不合則再見。工作,要囊中無銀才會去做。衣服,為怕警察抓才不敢裸體而穿上。

  誰敢同徐培南廝守一生。

  那必須是非常瀟灑的一個女子,享受精神生活遠超於物質,我自問沒有資格,即使到今日,我還不算是一無所有的人,我不能放棄自己去跟他,而且是不能獲得任何應允的盲目跟從。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封面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