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樣也算是見她一面了,相信她已了無遺憾。」
「你說對了,她就是這麼傻。」他彷彿已沒了心魂。「悠幽,我來了,我已死了一次,卻還是拋不下對你的愛!」
她別開了臉,光是聽到這樣,淚水凝在眼眶中。
「這十年,我沒有一天不想你,回想著咱們的相遇,咱們相處的點點滴滴。每個孤獨的夜,只要記起你的一顰一笑,就能使我安然入睡。見你依窗流淚,我只能痛在心裡,好不容易我把一切安排好了,想和你浪跡天涯,可你卻只留給我一個笑……」
「我真的不甘心!我真的恨你!但我對你的愛遠遠超過恨……」
她跪了下來,淚眼婆娑。
「記不清我已飄泊了多久,但是我清楚的知道,我一定要找到你,這輩子找不到,還有下輩子、下下輩子,我相信總有一天會找到你……」
她的淚水潰堤成河,「不要再說了。」
他轉過身,「你還愛我嗎?在你眼前的男人一無所有,只有一顆心可以給你。」
「不是我不認你啊!」她的淚水像斷了線的珍珠滾滾而下,「天可憐見,我是這麼地愛你。」
她的臉匆地啪了聲,面具掉了下來,是幻是真?一張令他朝思暮想的熟悉臉龐呈現在他眼前。
「我心中只有一個人,那便是你,無論你變成什麼模樣,此心永不渝。」他一見到她就知道她是悠幽,闊別十載重逢,內心的激動不言可喻。
「君猷!君猷……」她要叫一千遍、一萬遍這個名字。「昔日的悠幽已經死了,卻還是不能不去愛你。」
「那個狂妄的君猷也死了,咱們要重新為彼此再活一遍,請你不要再離開我了,我也不能再失去你……」他緊緊的摟著她,不再放開。
雲飄過,山坡下的老嫗拄著枴杖,展開新的旅程,吟唱著:不要問我要去哪兒,天涯何處不是我家?沒有天生絕技,只有一個名,山棟是也。
寶貝ソ心情手札
這本書裡有四件事我要提,一是書中提到的高超群,康熙時期的確有這號人物,此人的性子和官品皆如書中所提。
當年能騎善射的千公主外出射獵,成績斐然,在回營途中遇到一隻金錢豹,當時千公主有弓無箭,眼看就要喂豹子了,卻被英勇的蒙古王子喀喇沁王所救。
千公主很感謝他,兩人結伴同行,直到回到營地才分手。
而高超群從不把少數民族放在眼裡,眼看喀喇沁王競與公主同行,就加油添醋的在康熙面前奏了一本。
康熙聽了不以為意,反而召見兩人,千公主便把整件事說了一逼。
康熙聽了點頭,誇獎喀喇沁王武藝高超,再仔細看看兩人,深深覺得他倆郎才女貌,是天生的一對,又想撫睦蒙族,幫助大清江山,就把千公主許配給喀喇沁王,並令高超群當送親使臣,高超群嘴裡雖然不說,心中卻更加懷恨喀喇沁王 。
一晃眼六年過去,喀喇沁王抱著五歲的貝勒去避暑山莊見康熙,康熙十分疼愛這聰明伶俐的孩子,高超群更不是滋味了。
後來,貝勒在避暑山莊給毒死,高超群用沾了紅礬的梨子,故意讓他吃了中毒。康熙悲痛萬分,降旨將他的屍首移至喀喇沁草原埋葬,並將高超群斬首奠墳。
於是,喀喇沁草原上多了個叫「孩子墳」的地名。
而我在書中大肆抹黑高超群這個人,捏造他叛亂——因為一時找不到壞人的角色,就「任用」他了!
反正他這人本來就壞,再多一項罪也沒差。
我之所以這麼討厭他,是因為他居然忍心對那麼可愛的小孩下毒手,實在是泯滅人性!
所以,有關我對他的敘述,請不要寫信來指控我與歷史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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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是白樺的故事。
君猷有個手下叫白樺,他不是人,而是棵樹。
有一天我在康熙的軼事裡看到《氣煞白樺》的文章,覺得有趣極了,所以把它寫下來。
一年夏天,康熙到塞罕壩去狩獵,遇上連日陰雨,沒有乾柴,御廚只好跟康熙說:「萬歲爺,這滿山的樹都讓雨淋濕啦,怎麼點火做飯給您吃呀!」
康熙餓得肚子咕咕叫,生氣地說:「山上不是有許多白色的樹嗎?砍來燒火吧!」指的正是樺樹。
御廚明知點不著,但不敢有異議,只得砍了棵,邊點邊說:「萬歲爺您看,這東西點不著!」
康熙更生氣的指指樺樹說:「蠢材,白活了這麼大!朕恨不得剝了你的皮!」
御廚把「白活」聽成白樺,便接口道:「對!這白樺理該剝皮!」
康熙又指著帳外一叢矮樹,「你去把它們砍來,看能燒不?」
御廚照辦,沒想到矮樹一碰到火就點著了,御廚高興的問:「萬歲爺,同樣是濕樹,為什麼白樺不著,矮樹能?」
康熙一向自以為很有學問,這回卻答不出,為掩飾窘態,他望著大臣們說:「由、由——」他本想說「由眾位護駕大臣代朕回答」,可還沒說完,御廚又聽錯了。
「萬歲爺說得對,這濕樹一點就著,是因為它是一種油樺呀!」
康熙高興極了,便道:「朕本想考考眾愛卿,沒想到你倒先說出來了!」
從此,人們就把樺樹叫「白樹」,矮樹叫「油樺」。油樺受到皇封,樂得漲紅了身子,再不願往上長,而樺呢,越想越生氣,竟氣炸了肚皮。
據說有一次,康熙夢到了白樺,白樺怒氣沖沖地質問他:「只因為下雨天,我不能點著,你就罵我是蠢材,還要剝了我的皮,卻忘了我是蓋房子的好材料。油樺那傢伙不求上進,除了能燒火,別無他用,這不是太偏心了?」
康熙醒來,想想也對,就不再去剝白樺的皮了,可他哪知因為他的不公,白樺的皮早裂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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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件事是,古代皇帝嫁女兒並不是用「嫁」,而是用「尚」,也可稱「榮尚」,本書因為特殊因素,所以用了這兩個字,至於什麼因素,只要天知地知我知就好。(編按:為免讀者不懂其意,所以稍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