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一舉三得。
總經理請李甜甜到他的房間。
表揚她的工作。
八月底,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七樓展覽廳舉行「工商界愛心大特賣」的Project由甜甜主理,由於十分成功,不單吸引了香港市民,還吸引了外國買家,因此,連營業部和生產部亦有所得益。
因此,除了在下月董事例會提出表現獎外,總經理先來個恭賀。
工作有成績,甜甜自然開心。
不過。今天就算總經理不找她,她也想藉機會來見總經理。
「我們和郭氏的合約差不多又到期了。」
「對呀!時間過得真快,下個月又三年了。」
甜甜之所以對郭氏如此關心、記掛,完全是因汪安莉姐姐的影響。
汪姐說,郭氏的老闆最看不起女性,除了打字員、接待員、接線生、文員有女性外,全部高層人員包括他的私人秘書全部用男性,可想而知,他對女性如何歧視。
從未有女性和他談生意有成功的。
郭氏大老闆十分情緒化,喜怒無常,令人難以捉摸。
所以,誰人能與郭氏交易成功。就等於向自己挑戰而大獲全勝一樣。
汪姐很想去和郭氏交易,但,第一,當然是她的性別;第二,她職位低。
郭氏不與職位低的人,特別是女性交手。
汪姐移民前,最遺憾的是這件事。
因此,甜甜想辦妥的也是這件事。
她想升級。大部分也為這件事。
「總經理,和郭氏談續約的事由哪一個人負責?」
「今年?唉!我想,還是由我自己主辦。」
「保險些,你和郭老闆識英雄重英雄。」
「可惜,到時候我剛要去比利時開商業會議。人老了,兩邊跑,長途飛機一來一回,好累。」
「可以請你的助理或副總經理幫忙。」
「到時他們亦不在香港,外出公幹,一個上南美,一個去百慕達,連抽時間回來都不行。唉!想想也夠煩,生意越做越大,地區越來越廣,顯得人手不足。柏高又未肯坐陣幫忙。」
「我想做,可惜我幫不到你,條件不足。」甜甜在試探。
「呀!」總經理按一下手掌,「這件事如果交給你主辦,我就放心了,因為成功率很高,郭老頭喜歡你。」
「總經理逗我開心。」
「郭老頭有個女兒,年紀跟你差不多,也是美人。」
「真想見識一下。」
「她為了個混血兒而離家出走,跑得不知所蹤,這使老郭第二次傷心。」
「第一次呢?」
「他太太跟他的結拜兄弟……後來,也跑了。老郭心靈上的創傷復元之後,便一心一意疼愛女兒,誰知女兒又被個混血兒騙走了,才十七歲。那一次,他心傷得很重,幾乎再起不來。」
「這是不是他憎恨女性的原因?」
「八九不離十,特別是他的寶貝女兒。若女兒在他身邊,她應該跟你差不多大小,二十二歲左右。他看見你,可能令他想起心愛的女兒。」
「也可能再創他的傷口,令他痛恨?」
「不會。我和他談過,他一點都不恨他女兒。他隨時等待女兒回歸,他只恨那混血兒。」
「那就好!總經理,我可以為你分勞了。」
「甜甜,謝謝你的心意。」
「真的,我想做,你也認為我辦得到,不是嗎?」
「我剛才說的大部分是私事,公事上又不同。」
「總經理仍然覺得我工作能力不夠?」
「問題並不出在你身上,是老郭,他自負自大,不肯與低級職員平起平坐。他太孤傲,可能這是令他妻離女散的原因。」
「但我現在已經是高級經理了。」她不是比汪姐高一級嗎?
「他要求好高,相當麻煩,我們公司又不想失去這個大客。」
「什ど職位才可以和他坐下來談生意?」
「副總經理,特別是女性。他真是很過分,不過
甜甜頹然倒在椅裡,完全絕望了。總經理說什ど,她一句都沒有聽進耳朵。
回到自己辦公室,用高跟鞋踢椅子,心情十分惡劣。
那晚,史柏高還在一間大酒店包下一個宴會廳。
有燭光、白色蝴蝶蘭、四人樂隊。
精挑細選的佳餚美食……
浪漫氣派一應皆全。
甜甜心情不好,隨便穿件黑色透視長裙赴約。
史柏高可能太開心,一點都看不出甜甜有心事。
還問她:「我們來往了一段日子,你覺得我怎樣?」
「不錯。」非常敷衍,其實心裡在盤算,三年半後升副總經理助理,就算靠史柏高的人事幫忙,最快也要再過兩年才升為副總經理。
也就是說,五年半後才可升上副總經理的職位。
還要史柏高從旁協助。
今年郭氏合約簽不到,三年後也簽不到,最快最神速也要等到第三度。
人都老了,好不悲哀!
唯一願望,自己又能辦得到的,竟然要等五六年。
還有什ど希望?
「這ど說,我可以做你的男朋友了。」
「你已經是我的男朋友,如果不是我的男朋友,我會和你吃燭光晚餐嗎?」
「嚇!」史柏高喜出望外,「原來我早已是你的男朋友?那證明我符合你的標準。甜甜,我們結婚吧。」
「你說什ど?」沒好氣。
「我們結婚,不好嗎?」
「做夢!」甜甜暗罵,說:「我不會那ど早結婚的,你忘記了?證明你不尊重我。」
「我記得!我一直記著,我以為你會改變初衷。這只不過是我個人的希望,不要生氣。」
「我一事無成,怎可以結婚?不幹一番事業,我不甘心結婚,我還要努力向上。」
「你的確很年輕,結婚太早了,應該再創事業高峰,我支持你。甜甜,我們先訂婚好不好?」
「訂婚?」甜甜皺起眉,「多老套!粵語長片學來的?」
「我知道你一定不喜歡訂婚,想做就做是你的性格。」
「還說?還用多說?」
「我不好,對自己沒有信心,怕你不要我。」
「訂了婚,我一樣可以不要你。」
「訂婚雖然沒有法律保障,但,你既然不肯結婚,我當然要尊重你,訂婚是心靈保證的最好方法,起碼,名份上我是你的未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