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後,玩完遊戲,由寧太太安排下,志剛送仙兒回家。
蜜糖送走了客人,回房間洗澡,換了套好好玩的小丑睡衣。上了床,突然想起仙兒,又由床上下來,穿雙毛毛睡鞋走到二哥的房間,等他回來。
坐了一會兒,正要打瞌睡,聽見開門聲,以為是志剛,叫一聲:「二哥!」跑到房門邊去。
進來的是寧太太。
「媽媽,是你?」
「你為什ど還不睡?玩了一天啦!」
「不知道二哥喜歡不喜歡仙兒,心急著過來問問。」
「我也是!老二雖然是我生的孩子,有時候,我也不知道他心裡想什ど。剛才,他似乎很開心!」
「他們一晚都有說有笑,我想,他們一定感情好。」
「但願如此!」寧太太瞇瞇笑:「你二哥回來了!」
「嘩!」志剛呱呱叫:「半夜還來審訊,你們好興致,我可疲倦!」
「說幾句阻不了你。」
「二哥,你覺得仙兒怎樣?」
「才認識她一天,怎知道她怎樣?」
「外表,先說外表,你認為她長得好不好看?值多少分?」
「外表不錯,應該值八十分!」
「八十分,已經很好了!」
「一個晚上,除了外表,你還看到她其它什ど優缺點?」寧太大問。
「缺點很難一下子看到,優點是,沒有千金小姐的嬌態。我討厭那些千金小姐,動不動就發脾氣,要全世界人都看她面色!」
「仙兒脾氣不躁,也肯體諒人,好了!」蜜糖拍手掌:「仙兒外表有八十分,又有優點,二哥一定喜歡她!」
「志剛,你喜歡不喜歡仙兒?」
「喜歡!討人喜歡的女孩子都令人有好感!」
「那就好!我可就放心了!因為,連你爹爹也十分喜歡仙兒。他在房間告訴我,若有仙兒做我們家的兒媳婦,他已經很滿足。如今,要找一個美麗又家庭背景好的女孩子,不容易。」
「爹爹怎會知道仙兒家庭背景好?」
「因為仙兒是你的同學,物以類聚。她住的地方和我們相距不太遠,也是山頂區!」志剛回答。
「怎會呢?我也有些同學住廉租區。我挑朋友,不會重視富有的,最重要是大家合得來,是貧是富有什ど關係?她們家庭環境不好,我還可以幫助她們,助人為快樂之本。媽媽,爹爹也這樣看我的嗎?」
「不是,你二哥亂講,爹爹、媽媽最瞭解你。爹爹是和仙兒聊過天,知道原來她爸爸和我們公司也有生意來往,所以你爹爹便知道她家庭環境好。又認識她父親,知道仙兒是個有家教的好女孩,因此,爹爹希望志剛和仙兒是一對。」
「二哥,你終於有女朋友了!」
「將來第一個結婚的,可能是志剛。」
「跟誰結婚去?」
「陸仙兒,當然是仙兒!」
「媽媽,我沒有說過娶仙兒,我也沒說過我愛她。」
「剛才你不是說喜歡她嗎?真氣人!」
「喜歡和愛,根本不相同。」
「愛情是需要慢慢培養的,也不能一見了面就說愛,我明白。」
「不是,我是個完全相信緣份的人。」
「你們本來不認識,妹妹給你介紹,不是緣份來了嗎?」
「不是,我是指第一眼……」
「一見鍾情?」
「對了!媽媽,我相信一見鍾情,那種第一次見了面,心就狂跳,對自己說:就是她!就是她!」
「二哥,你看見仙兒,心有沒有跳?」
「心不跳,還能生存?真是傻瓜!」
「狂跳和認為是她?」
志剛搖一下頭,抿抿嘴:「沒有這種感覺,完全沒有,只覺得她長得不錯罷了!所以,我認為我永遠不會愛她!」
「二哥,你不和仙兒交朋友?」
「做個普通朋友,也許可以的。」
「暫時,大家做普通朋友,互相瞭解認識。說不定,有一天志剛會覺得仙兒外表好,人又好,擦出火花,到時突然來個一見鍾情也不是沒有可能的。志剛,你送她回去,我叫你問仙兒家的電話號碼,你問了沒有?」
「蜜糖還不知道她家電話號碼?」
「這怎ど同呢?你問她,是你有誠意,你怎ど不聽話?」
「媽媽,你別動氣,我已經把陸仙兒的電話號碼寫下來,要不要拿給你看?」
「這就好!」寧太太轉怒為笑:「你從來不向媽媽撒謊,我信你!」
「蜜糖,你告訴她,我最近很忙,我不會馬上找她。」
「我知道,你快要跟爹爹回公司,總有一段時間要適應。」
「最忙也可以通電話,一有空就約仙兒去看戲、吃飯……」
「媽媽,我說過,我們只能做普通朋友……」
「是普通朋友,我又沒有叫你馬上和她結婚,但最普通的朋友,也算是朋友。沒理由不聞不問,吃頓飯,看套電影,也算不了什ど!」
「我們彼此都有交朋友的自由。」
「你有本領,可以馬上找個一見鍾情的;仙兒若有人追求她,她選中那人,也不是罪過。」
「那就好,我沒有問題,快天亮了,睡覺吧……」
一鳴掃瞄,雪兒校對
第五章
十六歲,蜜糖開始和其它同學迷偶像。
有人迷亞倫,但她們迷的是LESLIE。
買LESLIE的相片、他的大海報、唱帶,看LESLIE的演唱會……不用上課,就去電視台、他拍外景的地方,等兩三個小時為一睹偶像的風采。好運的,還可以叫偶像簽個名;然後在床頭貼上它,以示珍藏、接近。
把和「蝴蝶」去玩的時間,都放在LESLIE身上。
「蝴蝶」們幾乎想綁架他,把他收藏起來。
為了偶像少在家,因此加樂老找不到心上人,他常在電話埋怨,把LESLIE批評個一文不值。
但,沒有移動蜜糖對LESLIE的心意,她仍迷戀如故。
家中人沒有反對,她也不認為錯。其實,每個女孩子都經過這個階段;而且,她也很自律,沒有因為偶像而曠課、留堂、或遲到早退;也沒有瘋狂擁推偶像而破壞社會秩序,或跨欄、攀台……做危險動作,甚至沒拉偶像衣袖、揪他頭髮、強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