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追逐愛情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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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頁

 

  是他咎由自取,怪不得別人。

  「仲齊──」

  「你們先走吧,讓我一個人靜一靜。」

  「那,我們明天再來。」蘇珊娜試探道,駱仲齊卻回到一開始沒有反應的狀態,讓他們只能又抱著和前天昨天一樣滿心的失望離開。

  那時候在這裡呆呆看著天空的她,腦海裡在想些什麼?

  仰望紐約蔚藍天際的他試圖揣測凌雲兩個月來的心思,發現自己真的不懂,攪盡腦汁想了三天還是一片空白。

  那麼她是如何這樣子度過漫長的兩個月?

  用力閉上眼忍住奪眶的濕意,低下頭深呼吸,再睜開時,入眼的是正對著他的相框和記不得什麼時候買的禮物。

  相框中拼拼湊湊的文字還很清晰──

  你沒有遵守約定!

  簡單的指控,狠狠揪緊他的心。

  說會給我,目由,不會束縛我,最後還是和他們一樣只會綁住我。

  是的,他到最後跟其他人沒有什麼不同。

  可是就算這樣我還是愛你!

  一行話,令駱仲齊直起上半身注視良久,不斷懷疑自己是不是看錯了。

  但反覆再反覆,還是指著同一個意思。

  她說,還是愛他?死灰的眸復燃希望,開始接著閱讀下面的文字──

  獻出你們的心,但不要把自己的心交給對方保管。

  要站在一起,但不要靠得太近;

  因為廟宇的支柱是分開豎立的,

  橡樹和柏樹也不在彼此的陰影下生長。

  等你認為自己已經成為能做到這一點的好男人再來找我,如果你想。

  但我不保證列時候我還愛你。

  要知道,喜新厭舊是一個女人的專長,尤其──

  那個女人是我。

  凌雲

  空氣中彷彿籠罩了一世紀的寒霜,終於讓由淺至深的低沉笑聲放縱地打破。

  她沒有放棄他!還沒有!至少在離開的那一刻,她的心裡有他。

  「我會讓你重新愛上我。」希望重新回到雙眼,駱仲齊暗暗立誓:「凌,我發誓,絕對會。」握緊禮物貼在額前,他發誓!

  總有一天他會將這禮物送到她面前,總有一天!

  只是──他萬萬沒想到這個「總有一天」竟花了他七年的歲月!

  七年後,「凌雲枓技」正式登陸台灣!

  第十章

  新建的大樓剛敢用,入主的公司是以軟體設計在美國稱雄,最近又傳出將與硬體製造大廠簽下合作計畫的消息,帶著大量資金人才進駐台灣的「凌雲科技」。

  外界推敲著,由凌雲科技大手筆買下位於黃金地段、高達二十二層大樓的舉動來看,足見其打進台灣市場的決心。

  台灣商界關注凌雲科技的一舉一動,想看出這家公司進駐台灣會造成什麼影響,同行小心翼翼提防冷不防的一槍,有心人則在旁觀看可有投資機會。

  聽說,那主事者即將到台灣,好像是年底吧,將會在美商聯會首度公開露臉……外界正沸沸騰騰地如此傳言著。

  「如果被外界知道你買下這棟大樓真正的原因,一定會很失望。」於佑走進辦公室,聲音打擾了站在窗前沉思的男人。

  窗前的男人──駱仲齊,手掌輕撫窗欞,眸裡透露藏不住的眷戀。「從設計到裝潢都有她的個性,簡單明朗自在。」

  「這棟大樓從裡到外都由她一手設計。」七年了,他的內疚不安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減輕?於佑覺得自己像一旁急死的,嘖──不屑提那兩個字。「這是她的怪癖,不想讓不適合的誇張裝潢毀了自己設計的建築物。」

  「的確像她會做的事。」他不驚訝。「她在某方面來說是個相當自我的人。」

  「我請人調查過,她人還在台灣,你──不去找她?」這七年來於佑在旁邊看得心虛。

  當年駱仲齊為了忘記凌雲離開他的事實,瘋狂地投入工作,把自己當成一台機器,無情緒地活著,直到三年前在新聞中看見她的消息──歐洲建築設計銀獎得主──才抓回一絲人味。

  也是在那時候,所有認識她的人──包括室友蘇珊娜才知她學的是建築。

  這棟辦公大樓,是她甫回國所承接的第一個案子,兩年前得知此事的駱仲齊立刻派人與建商洽談,買下整棟大樓。

  不是為了宣示在台發展的決心,主事者的決策只是想擁有他愛的女子所設計的作品,如此而已。

  瘋狂──卻讓人由衷佩服,但他仍不明白凌雲真值得好友如此執著。

  「於佑,我怕。」面對多年老友,話很容易出口。「凌的心思我們之中沒有人摸得透。七年是多麼長的時間,這段時間她又去過多少地方、遇見多少吸引她目光的人事物我都不清楚。她還會記得在紐約的所遇所見?還記得在紐約談過一場差點窒死她的戀愛?還記得那個說話不算話的情人?這些都是我害怕面對的問題,還有更重要的──她還愛我嗎?愛這個曾讓她嘗到困獸感、不快樂也不自由的男人?」

  他不禁苦笑。

  「我只是個普通人,我怕去找她時,她的身邊已經有另一個人。」

  「據調查──沒有。」先行到台灣打理的於佑這段時間並沒有閒著,聘人探訪她的下落,這兩年她的確在台灣,但在台灣哪處卻是個難題,花了不少時間,終於確定她最近的下落就在台北。召吾茫她目前的住址和電話。你跟凌雲會變成這個樣子全是我的──」

  「不是,是我的錯。」駱仲齊打斷他的話。「於佑,就算沒有人介入,我跟她也會走到分手的地步,原因出在我身上,是我違背跟她的約定。」

  「在愛情面前──雖然我不懂,但我知道愛一個人會想將對方留在身邊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你並沒有錯。」他仍然忠實,偏向好友。

  「如果每個人都一樣,這世界不是太無聊?」這種說詞,是凌雲教會他的。

  沒有慧根如於佑,聽不懂也不想去深究,他只知道一件事。

  「去找她。」於佑將寫著電話住址的短箋放進他西裝暗袋。「去找她,不論結果是好是壞,至少都有清楚的答案,人一生能有幾個七年可以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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