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寵愛天蠍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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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頁

 

  不動,放朝歡規律的繼續吸氣吐氣。

  「她在賴床。」

  他又知道了?懶懶的翻過身,她就是只呼吸,不出聲。

  「海洋,我看……」放朝歌郁著臉,想走人。

  「反正你眼都黑了,看來十天半個月內都無法迷人,乾脆一次黑到底不是比較省事?」他要知道,小懶鬼要報的仇,是不是他想的?

  是,他會幫她報完仇,報完仇,她就不准再想著放朝歌!

  「海洋,我肯定你聽錯了,朝歡這麼懶,哪有可能報什麼仇?再說,了不起我就是在心底說說她又懶又蠢,這算什麼仇?真計較,這算是老鼠冤吧?報仇?這種花力氣的事,有違朝歡的唯一原則——懶,她連想,都懶得想報仇這兩個字吧?一定是你耳背,聽錯了。」

  「你確定只有老鼠冤?」

  放朝歌被問的沒了聲音,然後,郁了心情。

  放朝歡有點兒想睜開眼了。

  他,真是聰明!才睡上一覺,他就想出當然不是老鼠冤。

  她是會記仇沒錯,但她很懶,懶到記不住灰過塵仇,灰塵到處有,反正摸不著、看不見,何必花力氣硬要吸灰嗆塵的?累啊!

  她是天之驕女,累不得,老鼠冤,放水流就行了。

  不知道,他聰明到哪裡?好奇,總算是撐開了一些些好重的眼皮子。

  「朝歡,你醒了嗎?」放朝歌不但郁著臉,這會兒是連聲音都郁了。

  「嗯嗯……」他呢?藍海洋人呢?

  「睡得好嗎?」

  在頭上?

  不對!是她枕在他腿上,很硬,但很舒服,很奇怪的感覺。

  「如果你別這麼怪來怪去的,我會睡的更好。」聽他客氣的,肯定只能睡在原位,放朝歡沒白費力氣的挪動身子。

  放朝歌視而不見兩人的曖昧糾纏,或者說他壓根兒就不在意眼睛看見的,他急的是——

  「朝歡,我可以解釋的。」放朝歌覺得藍海洋打錯地方了,他的眼睛沒錯,不該黑掉,錯的是心,那早就黑掉的心。

  「解釋什麼?」睡得飽、精神好,精神一好,要擠出一臉迷糊,一點都不難,難的是要避過藍海洋那X光眼。

  那洞灼的目光即使,隔著眼鏡,還是太犀利。

  「就是……就是你知道的。」心虛、內疚糾葛著恩情,放朝歌垮著臉,不願迎視放朝歡的無辜瞳眸。

  藍海洋專注著腿上的俏人兒,誰說眼睛無法騙人?這小懶鬼,騙的可精彩極了,要不是她先說了要報仇,連他,也還要再被騙一陣子。

  而這一陣子,他沒把握會是多久。

  「我知道什麼?」迷糊的臉,多了點戒備的盯著正上方的怪人。

  「你不知道?」鴕鳥心態又起,放朝歌這是能拖就拖。

  「我不知道你的知道是什麼。」因為放朝歌不敢看她,放朝歡把眼中的迷糊散去,她不算是說謊的對著藍海洋說話。

  如果不是她,為了放朝歌,他會揪出這個揚言報仇的傢伙,他不容許別人在他眼下欺他兄弟,但她是例外,唯一的一個例外。為了她,他會把他的兄弟綁到她面前,任她宰割,就跟現在的情況一樣。

  「你真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太好了!太好了!簡直是好極了。」放朝歌誇張的笑舞著手腳,「朝歡不知道,朝歌不知道,海洋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誰都不知道,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我不知…」

  原來沒人知道他放朝歌正面是說著一嘴恩義,非娶那又病又蠢的好妹妹,背面卻是黑了心的情愛難捨,只要……

  「她知道辜四兒。」藍海洋對著了迷糊的放朝歡說出他的知道。

  他真的這麼快就知道小四?還是說,他早就知道有小四?

  放朝歌的手僵著朝天,腳是金雞獨立的單腳踏地,震驚的,他癡呆的看著床上的放朝歡,無法動。

  朝歡知道四兒!?

  「朝歌,手放下,腳站好。」那怪異姿態有損他偶像形像,藍海洋習慣性的開口糾正。

  收回手、放下腳,苦郁了眼,放朝歌郁重的問:「狗仔隊說的?」會這麼問,不是要追究誰說的,他只是不知道該從何說起。

  放朝歡只看著藍海洋沒應聲。

  她這是在嫁禍?藍海洋回視她不作辯駁,因為,不是只有她能把放朝歌控制的好好的,他,也行。

  他不動,不出聲,受不了沉默,而開口的是放朝歌。

  「你看海洋做什麼?他跟你一樣地是個受害者。」照道理講,只要花個幾十塊錢,有圖有文的情債說明書精彩又好用,這些狗仔八卦,整天報來報去,就是沒能報個真相出來。

  沒職業道德的狗仔,連累他這當事人有口難言,一時之間,叫他去哪兒拿本八卦來看圖說故事?

  「嗯嗯,你『也』是個受害者?」放朝歡特別在「也」字上用了力。

  「就某些層面上來說,我的確『也』是個受害者。」

  放朝歌鬱鬱的看著正在眼前眉來眼去的兩個受害者,「海洋能不是個受害者?一個偶像跟一個男人的差別就在,偶像附屬於群眾的,男人則單屬於女人;偶像可以是男人,但男人可不一定能是偶像,我一旦不是偶像,海洋就我一個藝人,能不被我連累?能不沒飯吃?能不活活餓死?」

  聽聽,活活餓死?聽來挺嚴重的。

  「嗯嗯,沒了朝歌,你會活活餓死?」放朝歡臉似驚恐的問著好整以暇的藍海洋。

  「不會。」以他的財力,別說是餓死,連餓著都很難。

  當經紀人,是因為放朝歌天生是吃這行飯的料,當年,他需要錢,需要

  一筆很大的錢,誰知好不容易才等到的一筆重要資金,莫名其妙的又沒了,適巧放朝歌找上門,求人不如求已,於是乎,他直接簽下放朝歌。

  賣他的腦、賣放朝歌的魁力,短短幾年,大筆現金輕鬆人袋。

  錢是活的,關在銀行,缺乏日光的溫暖、鮮氧的潤澤,其價值終究要死不活的只值票面的印刷。

  他讓錢自由,透過網路,倘佯在美、歐間的債市,自由當然有風險,但在他的引導下,錢如潮水般的向他靠攏,現在他的身價遠遠超過放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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