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不論公爵是否同意她的婚事,丹恩在法律上擁有絕對的優勢,他已經獲得了父親的同意,而繼母又一直在背後促成此事,看來只要父親簽個字,丹恩就取得了合法的婚姻地位。
一想到他那張發紅而又多肉的臉,她就不由得發抖。
「我不能嫁給他……絕不能!」她一直告訴自己,「任何男人都會比他更討人喜歡些。」
然而,要抗拒繼母和丹恩簡直不可能,何況摧毀她的抵抗力,強迫她依自己的意願行事一向就很能滿足荷絲的虐待狂。
「我是一個懦夫,」孟黎荷想,「就是她打我我也不敢公然反抗。」
房裡女僕已經把齊瑞荷留給她的衣服擱在一個圓衣箱內了。
「齊瑞荷小姐囑咐我替你收拾好,小姐,」那女僕解釋道,「不過我把那件玫瑰紅旅行裝留在外邊,那身衣服可真漂亮哪!」
孟黎莎本打算穿自己那件籃外套的,不過如果又要打開箱子再找出來的話一定會耽擱時間,因此她很快脫下作齊瑞荷伴娘的衣服,由女僕為她收進了箱內。
齊瑞荷那件玫瑰紅色長服對她倒挺合適的,孟黎莎還從沒穿過那麼昂貴的衣服,帽上還綴著駝鳥毛,和她以前有花邊的草帽大為不同。
注視著鏡中的自己,她不禁想:「我看上去倒像要參加一個宴會似的,不像受雇於人的伴從。」
她又告訴自己:如果時間充裕,還是換上自己比較不引人注目的衣服較好,齊瑞荷的衣服看來只能在比較特別的場合穿。
她把錢袋放進手提袋中,提起來似乎重了點,不過卻使她安心了不少,畢竟為她提供了一些保證。
這次她終於努力壓抑了自己的驕傲向齊瑞荷借錢。父親與荷絲結了婚,她打算離家時,十分狼狽,驚恐不已,因為父親什麼都沒為她留下,她相信那一定不是有意的,大概是和荷絲結婚弄昏了頭,不然就是酒喝得太多了,才會忘了女兒需要的生活費!
事實很明顯地擺在眼前,如果沒有錢她根本就去不成倫敦。
雖說她很有信心會找到某一個被人僱用的工作,但出門在外所費甚多,晚上又要住宿——可能好幾個晚上都得住在外面——也許那時她還沒找到工作。
「很抱歉要麻煩你,齊瑞荷,」她很不自在地說,「將來我一定會把錢還給你,只是還需要一段時間。」
「親愛的,你需要多少我當然會給你,」齊瑞荷回答,一會兒卻驚叫起來:「唉呀!我身邊的現款也不多了,我向桑傑斯伯父要一些好了,或是等查理斯來了再說?」
「你身邊有多少錢?」孟黎莎問。
齊瑞荷的錢放在十二隻不同的袋子裡,兩個人檢視了一番,總共約有十磅。
「我把你的錢都借走了,你會不會有問題?」她問。
「當然不會!」齊瑞荷笑著說,「現在我的錢由查理斯管,我根本就不需要為它操心呢!」
孟黎莎不禁有點罪惡感,但沒有錢她根本就不能成行,向齊瑞荷道謝以後,她就把錢放進自己的錢袋中。
現在她環視著這些日子住過的房間,確定沒有遺忘什麼東西,就差女僕為她叫個待從幫忙提箱子下樓。
婚禮還沒舉行前,她就問過那對新人離開後有沒有馬車能載她一程?因為上個禮拜齊瑞荷和她總是坐馬車到迪爾貝和密契斯特購物,所以要用馬車也不需再和公爵打聲照會了,但她帶著行車就決定由邊門出去,比較避人耳目。
她要搭馬車外出似乎沒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尋常,她從邊門的樓梯走下來,由這邊走公爵不可能看到她離開的。
其實她很想向他道別,再看到他那頎長的身影在堂皇的艾德威克宮襯托下顯現的不凡氣度。
「我永遠都忘不了他給我多深刻的印象!」孟黎莎想著今後的歲月中會如何懷念他們之間每一句對話,以前除了和父親以外,還從設和任何一個男人有過這樣精闢的對話,通常在宴會酬醉中聽到的不是過分的虛偽、阿諛,就是冗長的打獵漫談,或是抱怨農作的艱辛,然而和公爵談話一卻令她愉悅,不只是聽他敘述事情而已,無形中也感受到他心智的豐盛,而學到許多自己一直欲探索的事物。
她步入正在等候的馬車內,向艾德威克宮作最後巡禮。
紫丁香開遍,粉紅杏花襯托在蔚藍晴空下,山茶花爬滿坡前,美如仙境!
馬車上路了,孟黎莎回首凝望,只見那堂皇的建築物在陽光下燦爛輝煌,幾乎有點不真實,彷彿一場美麗夢境。
「我會永遠記得它。」她想。
她果斷地轉身坐直,告訴自己不要回顧,好好想想擺在眼前的路。
事實上這些日子一直忙著齊瑞荷的婚事,使她暫時把自己的事擱在一邊,現在卻整個盤據了她的心,就像烏雲遮住了太陽。
「到底我會有什麼樣的遭遇?」她自問。
深刻的恐懼就像一條蛇纏繞在心中。
「我只有一個人,孤孤單單的,就算我死了,都不會有人知道。」
這念頭使她沮喪,她一直排除這自怨自艾的想法,卻難以做到。
「要是我找不到工作?要是沒有人肯僱用我?難道我就得爬著回去,答應嫁給丹恩·史諾比嗎?」
想到這裡她每根神經好像都要萎縮了,一時不知自己是否夠堅強到寧願餓死也不要嫁給那個令她嫌惡的男人?
似乎有聲音在他耳邊低語。
「你能做什麼呢?」
「你有什麼資歷?」
「你連真實姓名都不敢告訴別人,誰會雇你擔任家庭教師或是伴從呢?」
「你一直害怕自己不會被人需要……」
孟黎莎想鼓舞自己的勇氣、信心,卻益發覺得自己卑微平庸缺乏安全感,她深深疑懼起來。
馬車到了一個小村莊,由這裡再走半里之遠就是一條大路,孟黎莎看到旁邊的路標寫著驛車站在此,以前她和齊瑞荷路過此地時就注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