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她心不在焉地回答,視線再度鎖定隔壁的廚房。他這會兒正從冰箱裡拿出牛奶。天啊!他該不會剛喝完柳橙汁就喝牛奶吧!他打開牛奶盒聞了聞,抬起手臂時二頭肌鼓了起來。
「哎唷。」她低聲說。牛奶顯然沒有通過檢驗,因為他撇開臉,把紙盒擺到一邊。
「怎麼了?」顧太太問。
「呃,我說我很好。」曉薔把注意力拉回正軌。「顧太太,山姆姓什麼?我有事要打電話給他。」
「唐,親愛的。唐山姆。我有他的電話號碼。我很高興他用的是他祖父母的舊號碼,因為這樣我就不必去記新號碼了。要知道,變老比變聰明容易多了。」她自認風趣地笑起來。
曉薔也笑了,但不知道自己在笑什麼。她摸到一枝鉛筆。顧太太緩緩背出號碼,曉薔歪七扭八地記下一串數字,沒有看自己在寫什麼。她的頸部肌肉卡死在伸直的位置上,因此她不得不盯著隔壁的廚房窗戶看。
她向顧太太道謝告別,然後做個深呼吸。她必須這樣做。無論有多麼傷人,無論對她的剝奪有多麼大,她都得打電話給他。她再次深呼吸,然後鍵入他的號碼。她看到他走到廚房另一頭拿起無線電話。她這會兒看到的是他的側面。哇塞!哇塞!
她的唾液開始大量分泌。那個該死的男人害她流口水。
「喂?」他的聲音低沈沙啞,好像還沒有完全睡醒,語氣中充滿不悅。
「嗯……山姆?」
「怎樣?」
不是很熱忱的反應。她試圖嚥口水時,才發現自己的舌頭掛在外面。她縮回舌頭,遺憾地歎口氣。「我是隔壁的曉薔。我很不願意告訴你,但你也許會想……拉上窗簾。」
他猛地轉身面對窗戶,他們隔著兩個車道四目相對。他沒有蹲下、閃到旁邊,或是做出任何像是難為情的動作。相反地,他咧嘴而笑。該死!她希望他不要那樣做。
「妳可大飽眼福了,是不是?」他問,走向窗戶,伸手去拉窗簾。
「是的。」她至少有五分鐘沒有眨過眼睛。「謝謝。」他拉上窗簾,她全身的細胞齊聲哀悼。
「不用謝,」他輕聲低笑。「也許改天妳可以投桃報李一番。」
他不等她回答就掛斷電話,這樣也好,因為她在關上百葉窗時已是啞口無言。她在心裡猛拍一下額頭。笨!她只需要關上自己的百葉窗就行了。
「對,好像我是笨蛋或白癡什麼的。」她對「布布」說。
為他寬衣解帶的幻想令她吃驚,也令她興奮。她是怎麼回事,突然變成暴露狂了嗎?她從來不曾像這樣過,但是這會兒……她的乳頭硬挺,身體的其餘部分……不提也罷。她向來不贊成隨便的性關係,此刻卻突然充滿對混蛋山姆的慾望。他怎麼會脫掉衣服就從討人嫌變成令人垂涎?
「我有那麼膚淺嗎?」她問「布布」,想了想,然後點點頭。「好像有。」
「布布」瞄了一聲,顯然深有同感。
天啊!以後她怎可能看到山姆而不想起他赤身露體的模樣?怎可能跟他見面而不臉紅或不讓他看出她對他的肉體想入非非?她寧願視他為敵人,也不願視他為性幻想的對象。她寧願她的性幻想對像距離她比較遠……比方說,在電影銀幕上。
但他並不覺得難為情,所以她又何必尷尬。他們都是成年人了,不是嗎?她以前看過裸體的男人,只是不曾見過裸體的山姆。他為什麼不能挺著啤酒肚和垂著維也納小香腸,偏偏要有堅硬如石的腹部和壯觀的晨間勃起?
她又開始流口水了。
「太丟臉了,」她大聲說。「我已經三十歲了,不是看到偶像明星就尖叫的少女。我最起碼也應該能控制唾液腺才對。」
她的唾液腺有不同的想法。每次山姆的身影在腦海裡浮現大約每十秒一次她都得不斷地吞嚥口水。
昨天早晨她提早出門時,正好遇到山姆要去上班。如果她今天按往常的時間出門,他應該已經走了吧?
但他說過他在出特別任務,工作時間不固定,因此隨時都有可能離開。她不可能把離家的時間控制到剛剛好跟他錯開,所以不得不按照往常的時間出門和祈求走運。也許明天她就能若無其事地面對他,但今天不行,因為她的身體還太亢奮,唾液腺還在加班。她應該忘掉這件事,趕快準備上班。
她站在衣櫥前煩惱著。可能遇見剛剛看到他裸體的鄰居時,該穿什麼衣服?
拜膝蓋擦傷之賜,她終於決定了。在傷口痊癒之前,她只能穿長褲或長裙,這使她無法穿著膝上短裙扭腰擺臀地走出去。那件性感的黑色窄裙絕對不適合上班穿。受傷的膝蓋阻止她做出不得體的行為。
她選了衣櫥裡最男性化剪裁的長褲。不管她向來喜歡它是如何地服貼著臀部,或它每次都能引來男同事幾句欣賞的評語,她今天都不會見到山姆。他一定比她更不自在。如果有誰要躲著誰,那也應該是他躲著她才對。
難為情會對她露出那種壞壞的笑容嗎?他知道他很好看:該死!何止是好看而已。
為了使自己不去想他到底有多好看,她打開電視,一邊更衣化妝,一邊聽晨間新聞。
她正在塗腮紅掩飾歡骨的瘀青時,地方新聞的晨間女主播吱吱喳喳地說:「佛洛伊德始終不明白女人要什麼。如果跟本地的四位婦女談過,他就會知道他著名問題的答案。廣告後妳就會知道妳的丈夫或男友是不是完美先生。」
曉薔吃驚到連粗話都說不出來,她兩腿發軟地坐到馬桶蓋上。道妮那個長舌婦一定立刻把她們供出來了。不,如果她洩漏了姓名,電話早就響個不停了。她們到目前為止還是無名氏,但這種情況今天一定會改變。
她快步走進臥室打電話給蒂潔,默默祈禱她的朋友還沒有出門上班。蒂潔住得比較遠,出門的時間也比較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