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懼使他的胃糾成冰冷的死結,那種恐懼和莎蘭的安全無關──是她報的警,所以她應該沒事──只和身為警察有關。他是個能幹的警察,有經驗、有意願,能夠冷靜客觀地分析事實。直覺告訴他這種巧合太過牽強。
當他抵達藍家時,屋外一片混亂。警車、沒有標記的警用車、救護車和救火車塞滿車道和街道,但它們至少是應該出現的。看熱鬧的人、新聞轉播車和媒體記者形成的人群使交通堵塞,頭頂上甚至有架直升機在盤旋。
他把警徽別在腰帶上,穿過圍觀的人群,鑽過黃色封鎖線,問他遇到的第一個制服警員:「有沒有看到副局長?」
「在裡面。」
「謝謝。」
莎蘭在屋內某處,或在游泳池後面的那棟小屋裡。但他沒有去找她;他必須先去見副局長。
屋子像一座大迷宮,好像建築師既有精神分裂,又有智能障礙。他終於找到副局長站在一處走廊上往一個房間裡瞧,但沒有走進房間,而且小心避免碰到任何東西。那個房間想必就是犯罪現場,或是犯罪現場之一。
「我必須和你談一談。」他對副局長說,用下巴指向旁邊。
「慘不忍睹。」副局長低聲咕噥,仍然凝視著房間內。雖然是一大早,但他已是一臉倦容。「什麼事?」
「你也許會想叫我別碰這件案子。利益衝突。我和席莎蘭有私交。」
「那個總管?」魏副局長厲聲問。「私交,怎麼說?你們約過幾次會嗎?」
「我們可以說是住在一起。」那是誇大的說法,但沒有誇大得太離譜。
「我還以為她住在後面那棟小屋。」
「那是她上班時的住處,她休假時都住在我家。」
「該死!」副局長用手指扒過頭頂的稀疏短髮。「多久了?」
「從她不再被列為羅法官命案的嫌犯開始。」
「該死!我必須告訴你,醫生,我對這件事有股不祥的預感。也許那件案子我們太快排除她的嫌疑。這種機率有多大?」他激動地低聲問。「這裡好幾年沒有發生兇殺案;等她來到鎮上,凡是僱用她的人都被一槍射穿腦袋,手法乾淨俐落。第一個僱主留下十萬美元給她,現在又有一枚價值二十五萬美元的大鑽戒不見了,而且這還是她在指認女主人的屍體時,注意到的。巧合個鬼!像這樣的巧合不會發生。我的直覺說情況對你的女朋友很不利。」
「對。」寇子陰鬱地說。「我知道。」
第十四章
魏副局長左右為難。他需要手下的每個警探,又不想讓利益衝突危害到這件案子。衝突只有在寇子讓感情妨礙職責時才會發生。他認為寇子不會因私害公;他認為他絕對辦得了這件案子,寇子自己也知道。雖然不會好受,但他辦得到,不過最好還是派他辦別的案子。
寇子知道那樣做最好,但他依舊很不爽。不是因為副局長作出那個決定,而是因為竟然有作那個決定的必要。寇子認為自己不該這麼糊塗、不該有所疏漏。如果人都是莎蘭殺的,或是她指使別人殺的,那麼他沒有依循原始想法的錯誤害得又有兩個人喪生。
如果莎蘭是清白的──這個可能性越看越渺茫──那麼事情非常不對勁。項煉那件事:是真的有人在跟蹤她,還是她送給自己以便在必要時轉移嫌疑?
也許這件案子不歸他負責,但他的腦筋仍然在動,仍在思索各種可能的情境。
他請求副局長准許他見她。於私,他想要確定她安然無恙;於公,他想要觀察她的神情舉止。肢體語言和生理反應會透露出許多秘密。
莎蘭坐在小屋的客廳沙發上,一個醫護人員在替她包紮右膝的傷口,一個巡邏警員站在門口監看。她的褲管磨破了,寇子可以看到她腿上的血跡。她的臉上毫無血色。
「怎麼了?」他問,站在一段距離外觀看。
「她在庭院裡跌倒,膝蓋受了傷。」醫護人員據實說明。「明天會痛。」他告訴莎蘭。
她心不在焉地點頭。
「什麼時候跌倒的?」寇子問她。「怎麼會跌倒?」
「我沒有跌倒。」莎蘭的聲音虛無縹緲,而且沒有音調變化。她沒有看他。「我搖晃了一下,一邊膝蓋著地。」
「什麼時候?」他重複。
她比了一個模糊的手勢。「在我找電話的時候。」
「為什麼找電話?」據他所見,主屋裡到處都有電話,包括廚房裡那支破碎的。
「打電話報──」她往主屋比了一個模糊的手勢。
「主屋裡就有電話,為什麼到這裡來打?」
「我不知道她在哪裡,我不……想看到她。」她停頓一下,目光首次與他接觸。「但我還是看到她了。他們要我指認她,我還是看到她了。」
情緒震驚的徵候非常明顯,非常具有說服力。該死的!它們有可能是真的。她的肢體語言也與震驚一致:靜坐如蠟像,只有被叫時才動;即使在動,動作也非常緩慢遲鈍。她的臉色非常蒼白。化妝出來的?她的瞳孔也有放大現象,但眼藥水可以製造出那個效果。
他痛恨自己在想的事,但他不能讓自己被蒙蔽。這件案子也許不歸他負責,但那並不表示他的分析不能被採用。
另一個念頭在他腦海浮現:她和他交往是為了轉移嫌疑或監視羅法官命案的偵辦進度?果真如此,那麼她非常成功,因為羅法官命案的偵辦毫無進展。
他想要繼續訊問她,但知道最好就此打住,讓被指派偵辦此案的警探負責訊問。何況,他還有別的事要調查。
他向巡邏警員點個頭後離開小屋,深吸一口溫暖的新鮮空氣。他找到魏副局長。「大概的死亡時間知道了嗎?」
「驗屍官還沒有判定,但我看過屍體,僵硬得厲害。我估計死亡約有十二個小時了。」
該死!那段時間正好是他被電話叫走,她以突然嘴饞想吃香蕉船為理由去了超市,即使她在下午已經去過一趟了。她會冷酷到回藍家槍殺兩個人,然後在回他家的途中停下來買冰淇淋嗎?還是她以買冰淇淋作為出去的借口?製造不在場證明,好讓她能拿出超市的發票說她不可能去了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