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傑那時才剛退伍,在機場送走逸嫣一家人後,毅然決定創辦一家徵信社,晚上則繼續攻讀夜大。他把自己的時間排得滿滿的,深伯一有多餘的時間就會想起乾媽他們一家人,因為陳家真正給了他家的溫暖、家的感覺和滿足他對家的渴望。
他們移民後的五年中,浩傑不但後夜大畢業,還將徵信社經營的有聲有色。尤其近兩年來,他因在這行聲譽的高昇,也博得「黑天使」的美譽,正如徵信社的名稱一般。
看著懷中的逸嫣,他想起了當年機場分別時的那一吻,輕如蜻蜒點水、快如閃電的輕啄,卻讓浩傑至今難忘。原本得意的以為那是她的初吻,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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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的初吻!」浩傑理所當然的問,終究她才十五歲而已。
哪知,逸嫣低著頭羞紅了臉答道:「不是!你是第三個吻我的人。」然後她反問他:「這是你的初吻嗎?」
「當然不是,小女孩,我已經二十二歲了。」浩傑一想到自己竟不是唯一吻過她的男人,心中突升起一般憤怒。
再看看正和乾媽話別的方凱和浩倫,他又試探性的問逸嫣,「剛剛方凱和浩倫也親過你?」
「他們敢?!」逸嫣氣呼呼的瞪了他們一眼。
「那是誰曾吻過你?你喜歡嗎?」
「誰吻過我,這事這麼重要嗎?我只記得我那時很喜歡也很習慣。甚至還有幾次是我主動的呢!」逸嫣帶著甜蜜的笑容回憶。
見到她如此,浩傑不敢置信的看著她。她才十五歲,竟然有接吻的經驗?而且是曾經跟兩個男人?其中還有幾次是她主動!他轉身加入方凱他們,留下一頭霧的逸嫣站在那裡。
她在臨登機前,要求浩傑低著身子,她要他答應一件事。當她說完,浩傑愣在那邊,她則當他是答應,和母親與弟弟一同踏進出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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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還沒結婚前,你不可以結婚,最好是我幫你挑選新娘人選,例如是我!」
這個要求,浩傑已經不止一次的自問,自己是否聽錯了,還是會錯意?但他只要一想到逸嫣初吻的對象竟然不是自己,心中的不舒服,多年來仍未散去。
他確定那一定是在他當兵兩年間發生的事情;否則從他認識她開始,向來沒有別的男孩子有機會親近她一公尺範圍內。
覺悟自己所謂的不舒服即為嫉妒時,他嚇了一跳,但當他冷靜下來,反倒怪自己大驚小怪。
從他十三歲認識逸嫣,他就一直在等她長大,那時她才六歲,或許是因為家庭的關係,從小他就特別懂事、早熟,他從逸嫣的家中,得到他渴望的家庭溫暖;而他悒鬱的個性,也因為受到活潑的逸蔭影響,變得比較開朗。隨著逸嫣的年紀增長,他發覺自己愈來愈受到她吸引。
她終於二十歲了。
看著與他手指交纏的纖纖五指,他只希望,她和他能像現在一樣一輩子交纏在一起,再也不分開了。可是她願意嗎?
現在,他想起了自己想問她的問題是什麼了。
「逸嫣,嫣兒?醒一醒!」
「人家還想睡嘛!」
「不行,你必須先告訴我,為什麼回台灣?還有你是怎麼進辦公室的?」
第二章
逸嫣侷促不安的來回踱步,眼看和浩傑所約定的時間只剩兩個小時了,自己該怎麼辦?
原本完美的計劃,唯獨漏掉其中一環,那就是他太瞭解她了。
如此一來,自己設定的問題與答案,一定會被他—一視破。
唉!她重重的歎了口氣,長大真麻煩,乾脆實話實說好了,到時再見機行事。決定好後,她心情一輕鬆,整個人都快活了起來。
想想好久沒下廚了,給他們一個驚喜吧!
浩傑不耐煩的打開大門,身後跟著看好戲的方凱,與誓死保護逸嫣的浩倫,雖然他明知堂哥絕不會對逸嫣如何,甚至不會為難她。不過為了看他展現較有人性的一面,浩倫決定替自己找個光明正大的理由。
浩傑打開大門,霎時聞到一股菜香,自他搬來這裡五年,雖然廚房裡鍋碗瓢盆俱全,他卻從來沒有在家開伙過,更別說會有菜香傳來。
「哇!老大,什麼時候撿到田螺仙女?還是你的神仙教母蒞臨?整桌子的萊呀!」浩倫首先越過浩傑與方凱衝到餐桌前,整整的六菜一湯。
「你們看,鄉村炸雞、紅燒蹄膀、青豆蝦仁、奶油局菜膽、干貝三色球、黃魚羹,還有老大最喜歡吃的冰糖芝麻糊。」浩倫一個箭步拿湯匙舀起羹湯喝了一口。「哇!道地的口味,一級棒!」
「小心,是賄賂!」方凱看著整桌的菜,食指大動的想大快朵頤,但仍小心的提醒著。
「什麼賄賂?我忙了整整三個小時,上超市、跑市場的,回來還要烹煮,居然落得賄賂這兩個字!」逸嫣生氣地將手中的水果重重放下。
「俏女郎,別生氣嘛!恕我失言,可以吃飯了吧?」方凱最怕她生氣,一見如此馬上求饒。
「哼!」逸嫣暫時放過他,對著浩傑喊:「傑哥,吃飯了……喂!洗手阿!吃東西不洗手啊!髒死了,手上一大堆細菌吃下去,也不怕生病。」
方凱和浩倫仍然不為所動,繼續進攻食物。
「宋浩倫、方凱,我數到三,馬上去洗手,否則我把菜全倒掉!」
這種實質的威協,終於讓兩人放下碗筷,快快不悅的衝去洗手。
「傑哥!你也一樣。」逸嫣一視同仁的對著浩傑喊。
浩傑只是挑著眉,再看看手,聳聳肩順從的走往浩倫他們剛剛衝去的方向。
有多久的時間沒有人對他們如此吼了?五年!
自從乾媽移民到美國,已經沒有人對他們如此「親切」;嬸嬸和姑姑把他們視為成人,以禮相待,感覺上反而疏遠、陌生。浩傑一抹難掩的笑意,綻放在嘴邊。或許,一切都能回到五年前一樣,而他能再度擁有一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