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珍氣沖沖地來向我報告:
「方健如不肯搬出她現住的那個單位。」
我覺得好笑,道:
「你說什麼話?那房子是我名下物業,讓她白住的,她能不搬?」
「就是因為她沒有交租,沒有租約,是你讓她住,讓金信暉的女兒金詠詩居住的,她認為這是她的權益,不可剝奪。」
找暴跳起來,罵道:
「趕她走!是我容忍得過了分,她又故態復萌了。」
「方健如已經聲明,她準備打官司。」
我氣得發抖。
「好,」我說,「就打官司吧!看看法庭是不是要判我非照顧她和金信暉生的孩子不可。」
李元珍讓我回一回氣,才說:
「可是,方健如提出過另外一個建議,她說要她搬可辦不到了,除非你改建後讓她分一杯羹。」
「她想瘋了,這不是威脅是什麼?」
「她不搬的話,我們白買了那些單位,改建不成,損失很大。這事你要三思,打官司不一定贏,她一口咬定你有言在先,她現住的單位是動用金信暉的財產買的,就審死官了。
而且……」李元珍想了一想,「我知道法律上有一種以行為作為合約證據的,這麼多年你一毛錢不收,讓她住在那兒,同是妹妹,方惜如卻有交租的收據是說不通的。」
這故事叫做好人難做,教訓就是千萬不要做好人。健如和惜如在陷害我的合作上習慣得像吸鴉片似的,上了癮了。
我對李元珍說:
「要我投資冒風險,她白坐在那兒分享成績,我是不會肯的。要不,我反過來賣給她,讓她去改建,看她有沒有這個本事了?」
我說的不是負氣話,從商這麼些年,我學得精乖了,何必兩虎相爭?我白押了巨資在這凡幢樓房之上,變成了收極低租項的投資物業,是划不來的。
若能以一個有利可圖的價錢賣給任何人,沒有不肯的道理。這對像買家在我跟前不需要面孔,只要有真金白銀,是不是方健如不要緊,反正以事論事,在商言商。
李元珍轉達了消息之後不久,就傳來方健如的答覆,她肯承讓。
在律師樓做買賣合約時,方健如喜形於色,對我說:
「大姐,我不見得在商場上的表現就不如你,一定會改建得美輪美奐。」
「難得你有這種興趣與本事。」
「本事我有,可也得有人支持。沒想到金耀暉是最贊成我此舉的人。」
我忍不住急問:
「他支持你?」
「對呀!何必瞞你,我哪有這麼多的現金去把這幾幢房子都買下來。你不是也曾為了要經營成藥生意而把永隆行以及金家產業抵押給金旭暉以換取現金周轉嗎?我也把我名下的金信暉產業放在耀暉名下作抵押,他答應我的條件極好,而且我們是同一道上人,更不會有什麼險可冒了。」
我差一點點就吐血。
如果我現在被證實生癌的話,真是有跡可尋,有因可究的。
多少年來,金家與方家部沒有出過一個半個待我稍稍厚道的人。
怎麼我做人失敗到這個田地?
唐襄年聽後安慰我:
「你的失敗在乎你屢敗屢戰,而且越戰越勇,繼而成功之故。」
道理既深刻又淺顯。妒恨成仇的個案,充塞人間。
只得把唐襄年的話作為鼓勵,才能活下去。
李元珍調查了消息,回來告訴我:
「永隆行在上市前以為可以拿到嶗山礦泉水的全球代理權,此事在最近告吹了。金旭暉仍然竭力保密,可是我的消息非常正確,否則,不會這幾天大市繼續攀升,只有永隆的股價滑落,你賣不賣?」
「不賣。那是我的命,跌到底都不賣。」
「為什麼這麼笨,你想想,現今永隆行有異於前,從前不是上市公司,賣了股份可能無法再買回來,現在隨時價錢對了胃口就可成交,當然地是好漢不吃眼前虧,萬一再跌下去怎好算?傅品強的股票行也在暗中替金旭暉放貨。」
李元珍這番話很見效,我是心動了。打算趕快賣一些股票。她的意見,於我是有份量的,因為我很信任她。
李元珍說過,她永遠不會出賣我。
可是我隨即記得李元德曾說過:
「當利益不一致時,誰都不敢擔保自己的偏向與操守。」
最好還是要抱存疑的態度,思疑自己身邊的每一個人。
於是,在我決定有動之前,我決定多搜集有用資料,把傅菁約出來探聽她的口氣可能是好事。
傅菁聽了我的問題,足足沉默了整分鐘。
然後她說:
「心如,如果我是你,就會考慮自己是不是一定會堅守名下的金家資產不放,若如是,一動不如一靜了。」
「可是,股價跌得我的心直往下沉,現今賣出了,將來再買回來是一樣的。」
傅菁歎一口氣,沒造聲。
「李元珍極力慫恿我賣,她說市場消息還是認為永隆行會跌破底價。」
傅菁說:
「現在問題是你信我還是信李元珍了?」
然後,她又吁口氣,再做補充:
「心如,先聽我講一段小故事,你再做道理。」
「許多年前,偉特藥廠事件,我和父親都不在港,也就是說,在你最需要朋友給你一些意見時,我選擇遠離。老實說,那是刻意地置身事外之舉。因為我知悉金旭暉的陰謀,說到底我們是生活在一起的人,不易有什麼秘密,也因為他仍是我丈夫,我沒有勇氣大義滅親,為了拯救你而令他功虧一簣,折衷的辦法我只能逃避。」
「為什麼選擇這個時間告訴我?」
「我一直希望有一個機緣,我可以為我的自私道歉。現今怕是機緣到了。」傅菁握著我的手,緊張而帶點興奮地說:
「心如,我告訴你,我決定離婚了。」
我目瞪口呆,一時反應不了,好一會才問:
「是因為忍受不了金旭暉?」
「不,是因為找到了更好的伴侶。前些時我說有點私事分了心,就是這個緣故。他很好,待我很好。這已經足夠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