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上回送了我一克拉的鑽戒!」她的臉孔霎時就像鑽戒,發著亮光。
「每個跟我來往的女人,只要她的臉皮夠厚,都可以得到一顆。」那男人淡淡道。
咳!我在一旁差點嗆出聲。有夠沒品的男人!祝他有一天,被所有女人拿著鑽戒砸死!然後,我跑去偷揀,揀去賣……
「鑽戒不是只能送未婚妻或老婆的?」那女人的臉青一陣白一陣。
「法律規定的?」
「沒有……可是……」
那男人伸手制止:「那不就結了?」
是啊!結了……SHIT!這男人真的夠行,沒見過比我行,竟然還可以行到這樣沒品的傢伙!我要是那個女的,上前一巴掌甩上去,然後要他掏出皮夾,交出所有現鈔……
呸呸呸!我強盜啊!我輕輕拍了自己一巴掌,看到那女子輕嚥著,飛似的從我面前疾速奔掠過,衝出小巷,招了輛計程車,揚塵而去。
呼!總算她還算有點骨氣,不像那些可憐兮兮的小說人物,無怨無悔又任勞任怨的哀求男人。嗯!她的相貌不錯,聲音也好聽,生起氣的臉孔也不失美麗,用她當下部小說女主角的範本,應該可以擠出一些特別的東西。
空氣中殘留著一陣淡雅的香氣,就像那女人一樣令人回味,我望著那輛遠去的計程車,將她的容貌、聲音、體型、氣質等特色,一一記在腦海裡。
「你躲在這裡偷聽什麼?」
嘎?偷聽?我回過神,那男人龐然的身軀已經無聲無息地矗立在我左側,正巧逮到我這現行犯。
正對著他,才知他帶著墨鏡,看不出長相如何,但墨鏡外的眉頭,皺的打了結,顯然很不高興。
我先是尷尬一笑,接著又想,幹嘛怕他啊?這麼沒品的男人,才該被教訓哩!
雖然有點理虧,我怯怯地囁嚅一會兒,但體內的邪惡因子,驅使我卯起勁打算跟他扛上了!
「我沒偷聽啊!你的聲音很好聽吧?聽了還要收費?你是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你減肥成功,還學了中文?」我聲音輕怯地眨著眼,一臉無辜,像是看著帕華洛帝。
對於我的胡扯,他先是一愣,進而確定我說的全是打混之詞,他又冷冷道:「非禮勿聽你懂不懂?你侵犯了他人隱私權!」
我張大口:「請問,民法、刑法違警罰法第幾條規定,公共場所聽到他人隱私,算是侵犯他人隱私權?」我相信自己此刻真的看起來很無辜的讓眼前人想揍我!
我意識到,墨鏡下的眼睛起碼將我上下仔細打量過好幾遍,所以才沉默好一陣子。終於他放棄與我周旋,轉身繞過車頭去開車門,上了車。
他大概是認為,像他這樣有身份地位的人,不必跟我這邋遢又白癡的女人一般見識吧?
我也不知吃了什麼熊心豹子膽,一臉微笑地竟開口:
「大哥大!你賺了那麼多不義之財……」說到這兒,我還敲敲他的愛車車窗,才繼續道:「還會相信天下有『道德』、『禮義』這回事?你這種暴發戶,十之八九常逃稅、亂吐檳榔汁又不愛護動物,見到狗就踢……」因為社會新聞看多了,對於這種人,我承認我有偏見。
「你說什麼?」他搖下車窗。
「沒事!」我亮出甜甜的假仙笑容。他坐的是左邊駕馭座,我則站在右邊車門外,隔著一個位子,一道玻璃,他聽得清我胡說八道才有鬼!
引擎此刻發動,他不再看我一眼,車子靜靜地飛快離去。
嗯!車是好車,人呢?未必是好人。
留下我這個狂妄的瘋女人站在原地,抱著一堆食物,志得意滿地笑了出來。
哈哈哈……真是痛快啊!踐踏女人真心的男人,活該被狠狠耍弄,我還客氣了呢!可惜他什麼都沒聽見。
阿!行俠仗義法,堪堪稍慰我無聊又煩悶的趕稿生活。
我哼著歌,決定做得更絕一點——把他當作下本書的男配角,被甩上一百零八次,可憐沒人愛的那種!
我這種人啊,我媽常說,總有一天會出事的。
走在熙來攘往的紅磚道上,我的步伐與人們格格不入。
下午兩點,不是上下班時段,人行道上的行人並不算多,但是個個神色匆匆,頻頻焦急地左右鑽營,我這個有閒人種夾雜其中,就豐收了礙路的石頭。
「唉喲!」
「對不起!」
我閃躲著,像個被浪潮淹沒的可憐小舟。當個專職作者近兩年,我已經漸漸習慣於平和的步調,不再有以往衝鋒陷陣的精神,就連走中也慢條斯理起來。朋友們和我同行,也很少再為我急急穿過馬路而捏把冷汗了。汗顏!以前的我,活像敢死隊,不怎麼遵守交通規則。
然而,我衝鋒陷陣的精神大概轉入寫作方向去了。有時寫些不合市場走向的題材,在電話中面對編輯時,還有些心虛。但是啊!表面上打個哈哈,陪個笑臉,私底下依舊我行我素。活該我寫這麼多本還是沒紅,這就是報應!
那又如何?稿費雖然不夠我發財,但我乖乖地按時交入還算收入穩定,反正我很刻苦耐勞,也餓不死我,由得我抱著所謂的「理想」與「幻夢」,寫些稍微變調的東西。
這回,兩上月一次的交稿時間已到,我抱著牛皮紙袋,習慣性地徒步走上一公里的路,把稿件送到出版社去。
我什麼都沒有,就是時間多,這是身為SOHO族的特權。每天窩在電腦前,一坐就是一整天,難得有外出的時候,不外就為了那幾件事:
採購食物,頂多走到巷口的便利商店。把便利商店當成頂好、全家福之類的大型超市,一次採購量之多,便利商店應該發我VIP卡。
租租小說,就到街尾的XX書坊,不但有全國XX書坊連鎖店的排行榜可供參考,老闆娘不罕個別統計她店裡的租書排行。這是重要的市場參考指標。我不跟讀者面對面,是不想破壞自己的「市價」,但是為了探知市場,我每回出書都會送那租書店老闆娘一本簽名書,好巴結她告訴我一些讀者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