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小林凝視外甥女兒,忽然發現她絕似一個人:那驕傲的天鵝公主阮丹冰。
曲風在不知不覺地將水兒扮作阮丹冰。
小林因此考慮自己是否也有必要改變穿衣品味和化妝風格,試著購過幾次新衣,但是左右扮不像。
丹冰穿得再簡單,也還是豪華;小林打扮得再隆重,也仍然寒素。
華麗的不是衣衫,是人的眼光。
丹冰在精神上佔據著絕對的主宰地位,壓倒一切的優勢。當她在舞台上,一襲羽衣,飄搖曼舞,不發一言就可以吸引所有的目光,成為絕對焦點,她站在高高的舞台上,舞得那樣輕盈而自我,遺世獨立,目無下塵,彷彿舞台就是整個世界,而她就是世界的中心,腳尖點到哪裡,追影燈也照到哪裡,就好像她自身會發光似的——那樣沉默而轟動,肅艷而眩暈,妖魅似的魔力四射,讓人喘不過氣來的清華寂艷。
小林儘管不情願,最終也只得承認,丹冰是美的,獨一無二,不可模仿。
然而猜疑管猜疑,小林和曲風和水兒和天鵝,畢竟在一起度過了無數個溫馨的晴雨黃昏:下雨的時候,一起坐在客廳聽音樂;天晴,就去公園釣魚。
水兒不能做太劇烈的運動,可是喜歡太陽,喜歡花,喜歡純淨的空氣。也許是她知道這一切對她都不久長,所以格外渴望。她的眸子裡,總是露出那樣驚喜珍愛的神情,令曲風憐惜不已。
小林說:「看著水兒,讓人覺得生命太過脆弱,不堪一擊;可是看著水兒,又覺得生命實在可貴,應該把握。」
曲風忙碌地給魚鉤上餌,不說話。
小林又說:「前幾天,你不是說小區物業辦又找你了嗎?你打算把那只天鵝怎麼辦?送動物園還是正式領養?也不知道允不允許家養天鵝做寵物……」看一眼曲風的表情,又趕緊說,「哎,我知道,你又要說了,天鵝不是寵物是朋友,可別人不這樣想啊,畢竟,她是一隻鳥,不是人;再說,就算是人,也得辦暫住證兒呢,不能這麼著就住下了呀。」
「我說過等她傷養好了要放飛的。」曲風終於說話了,「可你看她跟水兒玩得多開心,我捨得放,水兒捨得嗎?」
「你對水兒比對我好多了。」小林幽幽地說。
曲風看她一眼,將釣桿用力地甩出去。
小林又說:「你對天鵝也比對我好。」
曲風看著魚鉤,答非所問:「這湖,怎麼看都不像莫奈的荷花池。」
小林不間斷地,接著說:「你對阮丹冰……」
曲風忽然打斷她:「我對丹冰可沒有對你好。」他從不曾與她約會,也沒有陪她釣過魚。
小林搖頭,慢吞吞地說:「如果變成植物人的是我,你會那樣不知疲倦地彈琴給我聽嗎?」
曲風看著波光粼粼的湖面,看著湖上亭亭的荷葉和打著苞兒的荷花箭,許久,一字一句地說:「她是為我變成植物人的。」
小林忽地噤聲。
同為女子,小林約略猜得出丹冰對曲風的不同尋常的感情。沒有一個人可以那樣奮不顧身地救人,除非,她把那人的性命看得比自己還重。
可是,她不敢把這層意思說破給曲風,怕他從此更放不下丹冰。同時,她亦不能自知,如果當時在舞台上、在曲風身邊的人是她,大燈掉下來的時候,她會不會有勇氣撲上去、捨己救人。
她愛曲風,希望可以同他一起生活。「一起生活」的意思就是把她的一「生」和他的一「生」綁在「一起」,但前提是「活」著。如果面對死亡,她還要和他分享嗎?
她想自己沒有那份勇氣。
可是丹冰有。
丹冰為了曲風而喪命。
生與死是上帝的事情,而丹冰竟與上帝抗衡,用自己的生命與上帝做交易,交換曲風的命。
如果不是愛,小林想不出還有什麼可以使一個柔弱的女子擁有這樣的勇氣。
曲風沒有親人,最愛他的人就是自己了;比自己更愛曲風的,大概只有上帝;而比上帝更愛曲風的,是阮丹冰!
湖邊,水兒在給天鵝洗澡,引來無數小朋友圍觀。「噫,天鵝哎,真的天鵝!」「她有一隻天鵝!」「媽媽,我也要,我要那只天鵝!」
她們擁上來問水兒:「這只天鵝是你家的嗎?」「她聽你話嗎?」「她不跑嗎?不飛走嗎?」當她們發現天鵝竟可以聽懂人話的時候,都驚訝羨慕極了,嘰嘰喳喳地叫起來:「天啊,這是一隻天才天鵝!」「太了不起了,你可以養一隻天鵝作伴!」「怎麼樣才可以有這樣一隻天鵝呢?」「你能讓她跟我們玩一會兒嗎?」「我叫圓圓,你叫什麼?」
「我叫水兒。」水兒的小臉興奮得通紅,太威風了,有一隻天鵝做朋友,而且,是這麼乖巧聰明的天鵝。
「我的天鵝會跳舞!」她說,「會表演童話故事《胡桃夾子》。有個聖誕節晚上……」現學現賣地,她把曲風講給她的故事原樣照搬給了新結識的小朋友們。
曲風遠遠聽見,縱聲大笑起來。
小林感慨說:「很少見到水兒玩得這樣開心,也很少看你這麼開心。」
「你呢?你開心嗎?」
「這要問你。」小林微笑。「如果你肯對我好一點,我就會很開心。」
「你在吃醋?吃天鵝的醋,小女孩的醋,還是丹冰的醋?」
「都有。」小林誠實地回答,仰起頭等待著,「如果你對那根魚桿過多關照,我也會吃魚桿的醋。」
曲風忍不住微微一笑,拉過小林,輕輕俯下頭……
遠處,忽然傳來孩子們的爆笑聲。原來,是水兒的故事講到了那甜蜜的結局。孩子們都聽得入了迷:「真的嗎?糖果王國?巧克力人兒?」
「真的。天鵝會跳呢。」水兒說,唯恐人家不信,摟著天鵝的脖子商量著,「你跳給她們看好不好?你跳那天在曲叔叔家跳的那種舞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