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戶長,你說我今天美不美麗?」葉靈在他面前繞著圈子,裙擺隨著她的旋轉而呈現出美麗的弧度,她一直渴望有朝一日能夠這樣轉圈子。
「不予置評。」他連看都懶得看。
葉靈不滿的停止擺動,「打個分數嘛!!」
「衣服一百分。」
「人呢?」
「五十分。」
葉靈扁起了嘴,不出聲。
「女人,懂得滿足的女人才不討人厭。」
她眨著眼,「我很知足。」
「是嗎?」他哼著。
葉靈側側頭!「我剛剛不說話是因為在計算分數,喏,你說衣服一百,我人五十分,那我穿著衣服的整體分數平均下來是七十五分,這分數很恰當,不高不低,我喜歡。」說完,她一個大轉身,一蹦一跳的跳進公園,站上鞦韆。
對於她的這種算法,暴雨失笑,跟著她走進小公園,很順手的就替站上鞦韆的她推搖起來。
「從小,我就愛和朋友比賽蕩鞦韆,誰蕩得最高,誰就嬴了比賽,我總是贏了比賽,不是為了比賽的榮譽,而是為了想看得更遠。」
「嗯。」
「鞦韆每蕩高一點,我的視野就會更了闊一點,那種放眼看清楚世界的感覺,好像坐擁全世界。」
「無聊。」暴雨淡淡的道,他從不蕩鞦韆,在他覺得做個市井小民比做個手握大權的人好,他一點也不想有坐擁全世界的感覺。
「是很無聊,不過這是我小時候的天真心理。」她甜甜的笑語,「我們來比賽,真正的比賽。」
「不要。」
「為什麼?」
「我不喜歡蕩鞦韆。」最多他只坐在鞦韆上。
葉靈在聽了他的回答之後,一臉懷疑的看著他。
「沒人規定所有人都該喜歡蕩鞦韆吧?」
「是沒有這規定,但是很少人不喜歡的。」
「我例外。」暴雨冷聲道,「十五分鐘到了,該走了。」
「還沒,還有兩分鐘。」她看了下表,停止鞦韆的擺動,然後拉住他的手,「你陪我蕩,我們兩人共乘一架鞦韆,你不用動,我負責搖。」
暴雨看著地,不由自主的跟著她雙雙踩上了踏板。
「你不喜歡蕩鞦韆一定是因為你沒體會過鞦韆蕩到高處時的快感,我帶你體會。」
「喔?」他覷著眼。這女人,在暗示他不會蕩鞦韆。
葉靈奮力的蕩著鞦韆,小小的鞦韆載負著兩人的體重,在經過她的腳力搖晃之下,就好比投石至湖裡般,僅能激起一點點的小漣漪,鞦韆只是三兩下的緩緩移動。
「嘿——嘿——」她賣力的搖晃著。
「我來。」暴雨看不下去了,他雙手握住鐵鏈,膝蓋微微使力,腳下的鞦韆就大弧度的搖晃起來,再多蕩兩下,鞦韆就開始來迴盪了起來。
「唷喝,就是這樣,就是這樣,再高一點,再高一點……」葉靈牢握著鐵鏈,嬌小的柔軟身體貼覆在暴雨的懷中,她就像個小孩般稚氣的發出咯咯笑聲,還不斷的要暴雨再蕩更高一點。
「閉上你的嘴,這裡是住宅區,你要所有人聞聲而來嗎?」暴雨在她耳畔低語,鞦韆隨著他的搖晃已經呈現九十度的直角晃蕩。
葉靈的白色裙擺跟著在空中飄揚,她又再度發出清脆的咯咯笑聲。
「就讓他們以為是個喝了酒的醉女人在發酒瘋好了。」她笑語著,視線朝遠方萬家燈火望去。「好美,從陽明山賞夜景的景色也沒有這麼美……好——美,呀呀……呵呵呵……」
「老天,你能不能再瘋一點?」暴雨受不了的翻著白眼,要不是他今天一整天都待在她身邊,他真的會以為她唱了酒。
「可以……」她揚起頭,從前面吃力的看著後面的他,「扶好唷!」話才剛下,她一個俐落的轉身,就由背對著他改為面向他,她得意洋洋的滾動著黑色的眼珠,模樣可愛十足。
「你這女人,不知道『死』字怎麼寫是不是?」他弓起眉,脊椎因她的危險動作而僵硬。
「呵呵呵,我相信你會扶穩鞦韆才敢做的。」
「相信個鬼,你沒想過摔到地上時會是個什麼樣的慘狀?」他對著她咆哮著。
「反、反正有你這首、首屈一指的醫生在旁邊,再慘我也會沒事。」這樣凶的嘶吼,她又開始結巴了。
「謝謝你的信任。」他光火的哼著。
「不客氣。」如花的燦爛笑容在她臉上傳遞,空氣中的寒冷讓她不由自主的更靠近他。
隨著她的貼近,暴雨這才意識到他竟在不知不覺當中放任她對他的觸碰,這一向被他視為禁忌的原則,她輕易的就打破了?這是怎麼回事?他望著她清秀的五官發怔起來。
「整體表現,我真的只有七十五分?」她的小手離開鐵鏈,悄悄的探進了他黑色大衣內取暖。
「嗯哼。」他哼著,腦子還在思索著問題。
「不能再高一點了?」暴雨沒有回答。
「八十五分行不行?」葉靈接著又問。
「嗯。」
「真的?!那九十五分呢。或者是一百分?」
「嗯。」
「你真的認為我能夠美到一百分?」她笑了,就算是話言她也照收不誤,畢竟要從暴雨這拐到一絲甜言蜜語似乎是件難上加難的事。「那比起狂風呢?」
「你在問什麼?」暴雨回過神。
「沒有。」她心虛的否認著,雙眼巡視著他無缺的俊容,她的心抽縮了一下,一股慾念在她心中蠢蠢欲動。「我有件瘋狂的事……」
「閉上嘴巴,我不想聽。」剛剛她的瘋狂讓他冒了一身的冷汗,他不想再來一次,「女人,你最好賽分守己一點。」
這件事真的很瘋狂,但,她今天已經做了很多瘋狂的事了,也無所謂了,更多……就當她喝醉好了。
「不用聽,只需要做。」她眨了眨眼。
「什……」在暴雨還來不及意會時,葉靈的唇已經貼上他的。這觸感,全和她想的一樣……
雪,緩緩飄下,兩顆心……該有點變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