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尋妻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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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媽媽的秘密日記

  據說,這樣的戀情,如今已經不流行。那麼,怎樣的愛情才符合時代潮流呢?

  我左手托住下巴,咬筆思考著,仍想不出個所以然來。千喜可真給我出了個難題。

  我都一把年紀了,對「轟轟烈烈」、「捨生忘死」這類字眼可是敬謝不敏。我對千喜這麼說,誰知她白了我一眼,一副我很不上道的表情說:「誰願意對一個臭男人捨生忘死?又不是又純又蠢的古代女人!」

  唉!這孩子對長輩一向沒啥敬意,只怪我這個母親做得有點失敗,因為我正是她口中又純又蠢的「仿古」時代女人。年輕時給人騙大了肚子,直接從青澀的少女時代,連跳三級的先做了媽媽,所以難免經驗不足.而沒教育好女兒,還請未來的女婿多多包涵。

  又想到哪兒去了?真是不應該!我就是改不掉會神遊太虛的壞毛病,怪不得千喜總說我是不可靠的媽媽,還說有必要替自己找一個爸爸照顧我,省得她將來我拖累。十五歲的孩子說這種話,果然是教育的失敗。

  千喜常怪我「欠」她一個爸爸,她當然是有爸爸的,只是……他跑掉了。

  「人都跑了,你還有勇氣生下我,你不只是蠢,是蠢蠢蠢,連三蠢。」千喜一副指責的模樣。

  「因為……我怕死。」我尚知羞恥,小小聲的說。

  千喜笑翻了,歪倒在沙發上。太誇張了!有那麼可笑嗎?真是的,有誰不怕死呢?我從來沒告訴過千喜有關於她生父的事;不是怨,不是恨,我欠缺那樣激烈的性格,只是……只是懶吧,懶得去深究那一段青澀的初戀為何無疾而終!懶得去追問他當年為什麼不告而別?人都跑了,再好的解釋都是借口,都成了蓄意的謊言。

  其實,我一直知道他人在哪裡,但不想去找他。已經不愛了嗎?呵,天知,地知。

  只是覺得對不起小千喜,無法給她一個圓滿的家,但是我真的盡力了。

  千喜,加油喔!母親無能,父又不可靠,你能夠不變壞真是太好了,媽媽很感激你這麼懂事,能知輕重。只是那個「他」呀,只怕到死,都不知道他損失了什麼至寶。

  對於這一切,我是有點遺憾,但不後悔。就當作是我對負心人的一種懲罰吧!

  第一章

  朱麗兒很滿意她目前的生活,因為她可以把時間花在自己最喜歡的事情——寫作上。

  她是個小說家,而且是唯美派的。雖然她天馬行空的幻想力遠遠超出她寫作的速度,但勉強還算是擁有一樣餬口的本事——強調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好保住她身為母親的一點點尊嚴。她時常面對著一大片落地玻璃窗,面對著稿紙胡思亂想了一下午,卻仍然寫不出一行字。

  在其他同行老早改用電腦寫作時,她這個「仿古」的小女人,只有在他人的取笑聲中,努力地發出小小聲的抗議:「以我寫作的速度,使用電腦無疑是浪費電力。」

  「老媽,你最大的優點,就是很有自知之明。」最常取笑她的人,首推她的女兒朱千喜,一點兒都不懂得「敝帚自珍」的道理。

  「千喜,你太護短了,你媽是不長進!」毒舌派第二號是同行秋必娜。相對於朱麗兒以「拖稿女王」聞名於千象出版社,秋必娜則被尊為「快手」,平均兩個月獻出一本書,又很懂得捕捉善變讀者的口味,口袋自然麥克麥克。

  「要是每個寫小說的人都像你『朱九華』,我們這些畫封面的畫家上哪兒混口安穩飯吃?」說話慢條斯理的毒舌派第三號叫徐巧盈,人長得宛如她畫的封面美女那麼唯美浪漫,連罵人也同樣有氣質的不帶髒字。

  根據少數幾位好友(損友)的統計,朱麗兒的所作所為,到目前為止,唯一可以算是跟得上流行的,就是替自己取了一個筆名:朱九華。

  朱千喜一向勇於發表意見:「朱九華這名字太老氣橫秋了,跟你寫的書不搭嘛!說不定,當初你若拿我的名字『朱千喜』去當筆名,銷售量會突飛猛進。」

  「千喜說得好!」秋必娜自信她人如其名,夠亮眼出色,所以不屑取筆名,結果她的成果也一如她所希望的那樣。「朱麗兒,朱麗兒,這名字跟你的風格比較貼切啊,你根本不需要取筆名!何必多此一舉呢?」

  「朱麗兒這名字,聽起來太孩子氣,我喜歡人家覺得我成熟穩重,如山嶽九華一樣,可以依靠……」朱麗兒小聲的解釋著。

  噗哧!千喜很不給面子的大笑出聲:「拜託你,老媽,要說笑話娛樂大家也撿點別的,請你不要殘害民族幼苗。」

  徐巧盈含笑附和:「就是說嘛!不小心把千喜給『笑死了』,你上哪兒再找一個男人生出這樣美麗出眾的女兒?」

  這是大夥兒心中共同的疑惑,她們不止一次的或明示或暗探的想套出「那個男人」究竟是誰,但始終沒有人成功。

  朱麗兒十七歲給人弄大了肚子,十八歲生下小千喜,十九歲再度復學念五專,同一年開始提筆寫作。同樣十九歲,她少了可以理直氣壯花父母錢的勇氣,有千喜綁著又無法外出打工,只有選擇投入自己最熟悉的小說世界。她希望人世間的愛情都圓滿如意、了無缺憾,千萬別跟她一樣啊!

  端看朱麗兒的外型。教人打破頭也無法相信,她竟有勇氣搞「未成年懷孕」的那一套把戲。不像嘛,要形容朱麗兒的長相,只需一句話:一尊放大的古典洋娃娃。時髦流行的套裝穿在她身上,只讓人覺得不倫不類。

  她永遠記得,當年的「他」總是以溫柔的聲音低喃喚她「白瓷娃娃」。他喜歡牽著她的小手逛街,為她挑選著符合她清靈氣質的飄逸洋裝,以及典雅的髮飾、墜鏈。她總是乖順的任由他裝扮,一顆心沉浸在蜜海中;直到父母下班回家前,才脫下那一身貴氣的服飾,換回契合公務員家庭氣息的棉布洋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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