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那年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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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頁

 

  『我會還給你的。』她說。

  當她正要離去的時候,他在後面說:

  『你等一下。』

  他往屋露跑,不一會兒,他走出來了,手裡拿著一把雨傘,遞了給她。

  她尷尬得想哭,拿了他手上的雨傘,轉身便跑。跟蹤別人,最後竟然淪落到要向被自己跟蹤的人借錢回家,有甚麼比這更難堪呢?

  小學畢業之後,她和鄭逸之各散東西。那段輕輕的暗戀不過是年少日子裡一段小插曲;直到他們長大之後重遇,插曲才變成了哀歌。

  假使她愛戀著的一直也是他,那並不會是哀歌。可惜,在他們重逢之前,她已經愛上了另一個人,她已經差點兒忘記他了。小說或電影裡,老是把童年邂逅的戀情寫得天長地久,好像是此生注定的。現實裡,人長大了,卻是會變心的。

  他們在一家書店裡重遇的時候,鄭逸之長得更高了。

  『你還欠我—把雨傘和十塊錢!』他笑著說。

  他已經由一個羞澀的男孩變成一個可親的故人。跟蹤他回家的第二天,暑假便開始了,她—直沒有機會把錢還給他。

  『我請你吃飯好了。』她說。

  『你只是欠我十塊錢!』

  『那是十幾年前的十塊錢呢!你現在有空嗎?聽說附近有家意大利餐廳很不錯。』

  『那我不客氣了!』

  兩個人在餐廳裡坐下來之後。她問鄭逸之:『你還有玩長笛嗎?』

  『沒有了。長大之後,興趣也改變了。』

  『還以為你會成為長笛手呢!』

  『我沒有這種天分。』

  『雖然沒有天分,我也開始彈鋼琴呢!』

  『是第幾級?』

  『是自己對著琴譜亂彈的,並沒有去上課。』

  『你還是像從前一樣任性。』

  『我從前很任性嗎?』

  『小學時的你,好像不太理會別人的,自己喜歡怎樣便怎樣。』

  『原來你一直也有留意我呵!還以為只有我留意你。』

  『那天你為甚麼會在我家外面出現?』

  『放學之後,我跟蹤你回家。』事隔這麼多年,她也不怕坦白承認。

  『你為甚麼跟蹤我?』

  『那時我暗戀你。』

  鄭逸之笑了:『我有這麼榮幸嗎?』

  『都是因為跟蹤你,結果遇上扒手。你把雨傘借給我,是不是你也暗戀我呢?』

  『也許是吧!你小時的樣子很可愛。』

  『那時候為甚麼會暗戀別人呢?暗戀和單戀,都是自虐。』她感觸地說。

  『少年的暗戀,是最悠長的暗戀。』他說。

  她已經忘了鄭逸之,他卻一直沒有忘記她。因為童年的那段歷史,他們成了親密的朋友。他更愛上了地。

  少年的暗戀,是悠長而輕盈的。成年之後的暗戀,卻是漫長而苦澀的。她暗戀的,是余志希。第一眼見到余志希,她便愛上了他。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崇拜更為貼切一些。崇拜比愛更嚴重。愛一個人,是會要求回報的,是希望他也愛你的。崇拜—個人,卻是無底的,能夠為他永遠付出和等待。少年的崇拜,也同時是崇高的。成年以後的崇拜,卻是卑微的。

  余志希並不是常常在香港。一個月裡,他幾乎有一半的時間不在香港。他不在的時候,她那半個月的日子也是空的。他從來沒有承諾一些甚麼。有時候,他們只是吃飯和上床的情人。她一向自命是個時代女性。男女之間,不過是一種關係,而不是感情。關係是瀟灑的,感情卻是負擔。可是,她壓根兒便不是這種女人,那只是她無可奈何的選擇。

  那天晚上,余志希從西班牙回來。她本來約了鄭逸之看電影,接到余志希的電話之後,她立刻找個借口推掉了鄭逸之。

  余志希對她,也是有感情的吧?那天,他用舌頭舐她的臉和頭髮,把她舐得濕漉漉的,像—頭小狗。她問他:

  「這一次,也是和那個空中小姐一起嗎?』

  他沒有回答。

  『為甚麼她從來不在香港跟你見面,是因為她有男肌友嗎?」

  他用舌頭舐她的嘴巴,不讓她說話。

  『我有甚麼不好?』她哽咽著問他。

  『你沒有甚麼不好。』他說。

  『那為甚麼我永遠是後備?是不是她比我漂亮?』

  他舐了舐她的耳朵,說:『你很好,你太完美了。」

  『是嗎?』她難過的問。

  『嗯。』他舐她的脖子。

  她脫下了胸罩,坐在他身上,用乳房抵著他的胸口,彷彿只有這樣才能夠縮短他們之間的距離。然而,無論她怎麼努力,他和她,卻是關山之遙。

  她只是他永遠的後備。完美,是一種罪過。有多完美,便有多痛苦。

  她也有一個永遠的後備。那個人也是近乎崇拜的,永遠在等她。

  最初的日子,她曾經坦白的告訴鄭逸之:

  『我是一個男人的後備。』

  『他說我太完美了,所以不能愛我。你說呢?』她問。

  『那他也不應該跟你上床。』他有點生氣,是替她不值。

  後來,她看得出他愈來愈妒忌,便也不再提起余志希。那是他們兩個人之間的一個氣球,誰也不想戳破。一旦戳破了,便只剩下兩個同病相憐的人。

  可是,她比余志希更殘忍。余志希還是會疼她的。她對鄭逸之,卻任性得很。既然知道這個男人永遠守候;那麼,她也不在乎他。甚麼時候,只要余志希找她,她便會立刻撇下他。她的時間表,是為余志希而設的。

  鄭逸之生日的那天晚上,她在那家意大利餐廳預先訂了一個生日蛋糕。兩個人差不多吃完主菜的時候,她的手提電話響起,是余志希打來的,他想見她。

  『我現在沒有空。』她把電話掛上了。

  『有朋友找你嗎?』鄭逸之問。

  『沒甚麼。』她說。

  可是,掛斷電話之後,她又後悔了。她看著鄭逸之,她喜歡他嗎?她十一歲的時候是喜歡過他的,往事已經太遙遠了。他坐在她面前,唾手可得;她牽掛的,卻是電話那一頭的男人。

  她急急的把面前的鱸魚吃掉,期望這頓晚飯快點結束,那麼,她還趕得及去余志希那裡。鄭逸之在跟她說話,她的魂魄卻已經飛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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