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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頁

 

  安娜在心裡呻吟。這下子她恐怕跳進黃河都洗不清了。「Allen,Would youplease Shut up and go back to your room?」亞倫應該聽得出她聲音中的警告意味。

  「她不喜歡我做電燈泡。」亞倫做了個無辜又無奈的表情,緩慢的對楚捷說。「這次我說對了吧!」他笑著逗安娜,換來她的白眼。他站起來向楚捷伸出手。「很高興認識你。我再不走,安娜要打我屁股了。再見。」

  楚捷瞼色稍霽,但仍然沒有笑容,僵硬地和亞倫握手。

  「Good night。」足足比安娜高一個頭的亞倫,一手輕托安娜的後腦,在她額頭上親個晚安吻,然後走上樓去。

  安娜暗自鬆一口氣,目光調回楚捷臉上,他的臉又臭得令人心煩。「亞倫長那麼高,卻還是小孩子心性,喜歡亂鬧。」她感到有點虛軟,坐到亞倫剛才坐的單人沙發上。

  「他住妳家?」楚捷略微拉高音調。

  「嗯。」不知怎的,她不敢直視他的眼睛。

  「他為什麼住你家?」

  「他從美國來玩嘛,待五天就走了。」

  「叫他去住飯店。」楚捷用命令語氣說話。

  他又不講理了。安娜抬眼瞪他。如果她之前莫名其妙的有點心虛,現在全蒸發了。

  「他為什麼要去住飯店?我歡迎他來住我家。」

  「妳不讓我住妳家,為什麼讓他住?」

  「因為他是個正人君子。」

  「我就不是正人君子嗎?我什麼時候對妳不規矩嗎?我有碰到妳的一根寒毛嗎?」他的目光射出怒火。

  騎摩托車的時候,他抓她的手去抱他的腰算不算?她害怕的是他會碰到她的心。

  「沒有。」她低聲回答。「我又沒有說你不是正人君子。」

  「他住妳家的時候我也要住妳家。」他雙手在胸前交叉,一副沒得商量的態勢。

  「你別胡鬧。他後天就走了。」

  「他走我就會走。」

  「你是特地來跟我吵架的嗎?」她作夢也想不到,他們現在比小時候還會吵架。

  他從他身旁的一個深藍色背包裡取出一個透明塑料文件套,再從套子裡拿出一張樂譜。

  「我寫的歌。」他把樂譜遞給她。

  安娜所有的注意力立即被他的樂譜吸走,她的眼睛緊盯著樂譜,輕聲隨著樂譜哼出調來。

  「來,我唱給妳聽。」楚捷率先走進琴室。

  安娜跟著進去,關上門。

  楚捷坐到沙發上,拿起吉他,撥了一下弦,便開始彈唱。

  「妳可知道我想唱什麼歌?

  一首深藏在心裡好久好久的歌。

  過去的一切,歷歷在眼前。

  甜蜜的回憶,點滴在心頭。

  分別經年,偶然重逢,方知——

  一直以來,

  心海中的暗流,便是相思潮。

  生命中的缺憾,需要妳填補。

  可是,我可有勇氣——

  到你的陽台下,

  揚聲唱出愛慕的歌?」

  「你覺得怎麼樣?」他低聲低調的問,聲音有點沙啞。

  安娜沒敢抬頭,怕他會瞧見她抑制不住的淚光。她緊抿著唇,希望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平穩自己的情緒。消失了三天,他特地為她寫這首歌嗎?噢!她不能在這個時候這樣想,不然她會馬上崩潰。她必須牢牢的記住,她是他的製作人,必須本著專業的眼光,就歌論歌,不能這麼快就投入私人感情;她更必須牢牢的記住,有個在為他等門的可憐女人。

  她暗自做個深呼吸,低著頭說:「曲調不錯,我在想這首歌的編曲很重要,加進小提琴的聲音,或許可以更貼切表達其中的感情。已經很晚了,明天一早我要和亞倫搭飛機去花蓮玩。」

  「我也要去。」

  「你不要這樣鬧好不好?又不是小孩子。」

  「我不是在鬧,我是真的想去玩。我已經很久沒有離開台北,很久沒有給自己放假出去玩。」

  她抬頭看他,在他眼中真的看出渴望,孩子般的渴望,拒絕的話一時出不了她的口。「我們會在花蓮過一夜,你明天晚上不需要工作嗎?」

  「明天是禮拜一,不需要。」他微笑。今天第一次露出笑容。

  「我必需先問過亞倫,如果他不介意的話,就讓你跟。」剛說完她就後悔了,為什麼她總是對他太心軟。「你先回去吧!我明天早上再打電話給你。」

  「我不回去。」他的嘴角浮現更明顯的、洋洋自得的笑。「我未卜先知,已經帶了牙刷和換洗衣服來。這張沙發夠長,我睡得慣。不過,如果妳樓上還有空床可以讓我睡,我也不反對。」

  她往天花板翻白眼。「沒有。」真要讓他上樓睡,恐怕永遠都趕不走了。她站起來,把樂譜放到譜架上。「如果亞倫不介意讓你一起去花蓮,明天早上我就叫你,只叫一次,叫不起來就算了。晚安。」她往門口走。

  「等一下。」他走到她旁邊,在她還沒搞清楚他要幹嘛之前,他像亞倫那樣,一手托著她的後腦勺,頭低下來,在她的額頭上印下唇印。「Good night。」這一聲輕柔得令她蕩氣迴腸。

  她呼吸急促,頭昏眼花,不知道自己怎麼還能邁著好像很正常的步子上樓。

  沒什麼。她試著以豁達的態度淡然處之。不過是個禮貌性的晚安吻而已。亞倫親她,她不覺得怎麼樣,楚捷親她,她為什麼要覺得怎麼樣?她根本沒道理脈搏加快、心跳紊亂。那首「愛慕的歌」他也不一定是為她寫的,說不定是為某個他以前的女朋友寫的。他們當年只是玩伴,分開十三年,如果他真的有心,他應該可以找到她,可是他從不跟她聯絡,搞不好他早就忘了她。

  她撫著暈眩的頭上床,命令自己暫時別想那麼多。不管他孩子氣的鬧著當跟屁蟲的背後是不是隱藏著嫉妒心,她都必須警告自己,不能被他一時的熱情迷昏。來得快的感情往往去得也快,她要的是一輩子細水長流、至死方休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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