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在西方之極、天地之界有處仙山,地處虛無縹緲之境,雲煙瀰漫其中,熏香散佈其間,處處可聞鳥語花香,眼見皆是奇花異卉、仙果珍禽。
凡人稱之為仙界是也。
「姐姐,何者為情?何者為愛?」一位仙女妹子愁苦著臉詢問。
下望塵凡世界,只見塵沙煙霧,其餘什麼也看不見。
原以為人世間就只是這片白茫茫,可今早她在王母娘娘那兒偷窺了一下望塵鏡,裡頭全然不是這麼回事。原來人間世界好不熱鬧,與王母娘娘所述相差遠矣,尤其以人們口中的情愛,最為令她困惑。何者為情?何者為愛?竟能令世間人兒生死相許!
仙女姐姐原本手拿一隻看似蜜桃的仙果剛要人口,經仙女妹子這麼一問,仙果險些落地。
她抬眼驚瞧她,「噓!妹子,這話可別教人聽見。汝修為千年早該知曉『情愛』乃萬惡之淵,今日何來此間?」
太不可思議了,平日仙女妹子謹守戒條,從不犯過,今日這一問倘若讓人聽見,豈不毀了千年修業?
仙女妹子聽聞仙女姐姐這一答,非但沒有豁然反而更為蹙眉。
「不瞞姐姐,今日我在娘娘那兒窺探了一下望塵鏡……」
「啊……」
仙女妹子話未說完,就見仙女姐姐驚惶地指向她身後。
回頭一望,她驚嚇地連忙雙膝屈地。
「娘娘!小婢無心……」她紅了眼眶,深知大禍臨頭。犯了這等天條,怕是再無開脫之詞。
「罷了、罷了。此乃汝之孽障,汝與凡界尚有十六日之塵緣未了,汝就此暫別仙界,待修成圓滿方是汝回庭之時。惟有一事汝須謹記於心;情愛乃萬緣之根,當知割捨。心若有所愛,而後生其戀;戀之而不忍捨,則墮入魔障,不克自拔矣。切記、切記。」
說罷,王母娘娘雲袖一揮,「去吧!」
只見仙女妹子就此陷落於白茫茫的塵沙之中……
第一章
大宋汴京
京城裡一如往常般熱鬧非凡,街上各式雜藝爭相競技,來往人潮絡繹不絕,處處可聞街談巷議道人是非。
「奕霆少爺,您別跑呀,老奴趕不上啊!」
一個年約七歲左右的男娃兒在人群擁擠的街道上奔竄,後頭一位兩鬢斑白的老翁緊追其後。
路人見狀紛紛閃躲,像是早已習以為常般表情自若。
「來呀,來追呀!」
男孩淘氣地朝老翁扮個鬼臉,「不就說了,紀師父腳程快、讓他來就好,你偏愛逞能緊跟著我,這就叫活該!」男孩邊跑還不忘數落老翁的不是。
紀師父乃是雷府食客之一,因他身懷絕技且名列武林十大高手,雷奕霆對他崇拜有加,於三歲起便愛圍繞紀師父身旁,偷學一些拳腳功夫。
可惜日前被雷老夫人發現了這事,於是差遣老管家緊跟著他,不許他再碰那些易傷身的玩意兒。
雷奕霆終究鬥不過權高位重的雷老夫人,於是便鬧性子硬是要上私塾,不肯於家中受課,想藉以迫使雷老夫人派遣紀師父陪伴身側。
誰知雷老夫人心思周密,早看穿他的心思,只對老管家交代寸步不得離開奕霆便沒了下文,害苦了老管家日日與他上演這出追逐戲。
「奕霆少爺,您就饒了老奴,老奴這身骨頭真是不管用了!」
苦苦的哀求聲緊跟於後,老翁抹著額頭上豆大的汗珠,氣喘如牛,兩腳顫抖,看來真是跑不動了。
誰愛追他呀?要不是礙於老夫人的臉色,他才不願領這苦差事呢!老翁暗暗埋怨。
雷府於汴京城內乃赫赫有名的大戶人家,家中人口眾多卻多為女眷,雷家歷代單傳,到這代亦僅有奕霆少爺一人,故老夫人對他的寄望之深可想而知。
惟奕霆少爺性烈,小小年紀便常與老夫人發生爭執,令他們這些為人奴僕的好生為難。
眼看雷府大紅門庭在望,雷奕霆到了門前反而止步。
「駱老,你瞧家中是不是來了客人?看來似乎不太尋常。」小小年紀的雷奕霆敏銳度相當高。
駱總管氣喘吁吁地跟上他身後,瞧了正在搬運東西的工人一眼。
「那是二娘娘家的嫂子與其小女娃,今日初來雷家,老夫人安排她們住在紫菱院內。」
「為何搬來雷府?」
雷奕霆剛好瞧見一名丫鬟手抱小女娃,不自覺走向前去。
駱總管見勢快步向前擋住他的視線。
「奕霆少爺,老夫人交代此女不祥,要少爺不可親近半步。」他向身後的丫鬟打了個手勢,示意她快步離去。
「等等!」雷奕霆叫住丫鬟。不給他看他偏要看!
他怒瞪著駱總管,「何來不祥之說?」
一個小女嬰怎會不祥?真是道聽途說!
「少爺……」駱總管幾乎是哀求的語氣:
「老夫人特別交代此女具有懾人心性之姿,此乃大不吉,且女嬰出生當日,她的父親便戰死沙場又是明證,少爺您就信了老奴這一次,別看了。」
天呀!怎麼好死不死剛巧被少爺撞見,這下可糟了,少爺若執意要看,他可怎麼辦才好?
「這麼可憐的身世,居然被你們謠傳成這般!你到底還有沒有一點同情之心?」
雷奕霆揮開駱總管,一雙眼見著小女嬰頓時目不轉睛,「好……好美呀!」
「完了!」
駱總管抱頭驚喊,用不著看少爺的表情,他也可以想像少爺此刻的震驚。
昨日初見這女娃,所有人全都目瞪口呆。大伙從來就沒見過比這小娃兒更美更嬌俏的嬰孩了,那雙骨碌碌的大眼圓睜著,教人看了說有多愛就有多愛,那只俏鼻那張小口,天呀!所謂傾國傾城、所謂紅顏禍水當是如此!
還記得老夫人見了直嚷:「不祥、不祥。此姝樣貌太過招搖,此乃不祥之兆!」她連連搖頭拒絕二娘欲接她們母女倆人府的要求。
二娘的兄長戰死沙場,本是為國捐軀理應有人照料其身後,只可惜家中獨缺男丁,無人繼承香火,於是便由舒氏宗親合議另立嗣子一人,以承香火;並將產業分為三份,一為嗣子所有,一交給舒氏遺孀維持日常生活所需,但身故之後仍歸嗣子所有,另一份則宗親平分,各沾微惠,而對襁褓中之女嬰則協議日後為其選擇良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