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角悄悄飄向從側門走進來的何太太。
潘妮眼睛一亮,但很巧妙地掩飾住。
一直等到夏利安先生終於決定離開,並邀潘妮改天一起騎馬野餐,潘妮以尚未從旅途的疲倦裡恢復為理由婉拒,他露出失望的表情,但依然表現出該有的紳士風度,禮貌告辭後,潘妮才鬆了一口氣。將手中的針黹丟進籃裡,調皮地跳了起來,引起費太太的側目。
但是瑪莎太愛女兒,沒有辦法責備她。
潘妮立刻走向何太太,低聲問:「有我的信嗎?」
何太太看著她的潘妮小姐,彷彿在交換什麼秘密似的道:「已經放在書桌上了。」
潘妮立刻跑回房裡,果然在她的桌上,看到那封湛藍色的信。
第三封。
湛藍色信紙,同色封緘,梔子花香。在在說明了這些信是出自同一人的手筆。
她懷著忐忑又期待的心情打開它──
親愛的費小姐:
或者您能准許我喚您的芳名?您是如此地慈悲,我假設您同意我低吟您如詩般美麗的名。我的女士,潘妮。
在前一封信裡,我曾提到我不應該再繼續用這種方式來打擾您,然而時隔一周,我卻依然無法控制住內心深處的渴望──在紙上相遇,與您。
您機智聰慧的倩影已深深烙印在我的腦海中,我無法思想、無法思考,只能一再回味那一次我們短暫的相會。我還記得您美麗的秀髮在陽光下是多麼地耀眼,而您的雙眸則許是夜裡的星星掉進旅人最美的夢裡。也掉進我的夢中。
我的筆,您知道的,一向頑劣,如今它又犯了毛病,令我無法寫出比您的聲音更美妙的詞句。
潘妮,我親愛的女士。我失眠了,是的,為了您……
您想我能在這個失眠的夜裡讀完手中的詩集嗎?
我想我不能,因為當我讀著那美麗的詩句時,我眼裡始終揮不去那日您動人的回眸。
您真誠的朋友
潘妮要深吸好幾口氣才能將這封美麗又迷人的信讀完。而讀完後,她又一次接著一次地吞噬著信紙上的一字一句,彷彿想將那優雅乃勁的字跡烙印在心底,永誌不忘……
她想,任誰收到這麼迷人的信,必然是一輩子也無法忘懷的吧。
這神秘的來信人啊,如果他是想令她印象深刻,那麼他是徹底地成功了。
只是,他到底是什麼人呢?
從連續這三個禮拜以來所收到的信件裡,潘妮可以知道,這個人認識她,而且見過她。
否則他絕對形容不出來她的外貌。他不會知道她有一頭金髮、一雙閃爍著琥珀色光芒的眼眸,白皙的皮膚,以及嬌小卻窈窕的身段。
所以她肯定他見過她,問題是,潘妮不確定她是否見過這個人。因為他對他自己透露的很少。從他信中,她只知道他住在一個有著美麗花園的莊園裡,春天時,花園綻放著芬芳的梔子花,而花園就在他的書房外。他還喜歡濟慈這個年輕詩人的詩……
另外他應該還有一雙跟信紙一樣,恍如天空般湛藍的眸──
等等。
潘妮雙眼突然睜大地瞪著手上湛藍色的信紙。
在腦海深處,一雙如同晴空般的眸色自記憶裡浮現出來。
她屏息住。然而腦海深處的那雙眼眸卻消失的如同出現時一般突然,任憑潘妮再如何努力挖掘,都無法再喚起那份遙遠的記憶。
直到她的胸腔傳來疼痛的感覺,她才驚醒過來,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而後,低頭看向手中的信。
眼前仍然一片空白。
潘妮茫茫地在桌前坐下。她拉開抽屜,取出一疊雪白的常用信紙,然後拿起筆,沾了墨水後在紙上寫下:
親愛的不具名先生──
又是一個震驚!潘妮瞪著自己在紙上寫下的寥寥數字,納悶自己怎麼會如此肯定寫信給她的,是一個男人呢?她怎麼能確定?
不,她是確定的。她確定來信者是一個男人,但是她不知道她為什麼會如此確定?
瞪著桌上雪白的信紙,潘妮不禁啞然失笑。
在連來信者的身份都還不確定的情況下,她根本沒有辦法回信給他,以解心中的疑惑呀。
親愛的不具名先生,你,是誰呢?
第二章
第六任的費雪公爵莫德瑞在書房裡接待費克莊園難得一見的訪客。
席理查,哈沃斯男爵雙手交負在背後,在看到已經有一段時間沒見面的公爵時,忍不住道:「你應該給自己找個妻子。」
德瑞抬起頭,平靜地說:「你怎麼知道我沒有在找?」
理查大笑:「如果你有認真在物色妻子人選,那麼用不著幾天,社交界裡就會有風聲傳出來了。」
德瑞忍不住也笑了笑。「理查,你太沉迷於倫敦的生活了。」
「所以我才能替你經營你在倫敦的事業。」理查滿意地看看自己。「而且如魚得水。」幾年前他面臨破產的窘境時,是德瑞幫了他一把。不然他的妻女可能就得變賣首飾來替他償還龐大的債務了。
德瑞點頭說:「你的確是個不可多得的經理人。」也比他適合倫敦的生活,他很高興自己能在幾年前找到他。
「不過,」理查轉過身來,雙手撐在德瑞的書桌上,正色道:「我是說真的,你真應該替自己找一個妻子了。」
所以,又回到老話題了?他還以為自己已經成功地轉移了理查對他婚姻狀況的注意。丟下手中那枝老沾得他滿手墨水的還在實驗中的自來水筆,德瑞交抱起雙手。
「如果你沒有任何生意上的事情要和我討論了,或許你可以告訴我,你特地遠從倫敦跑來費克莊園的目的──我想應該絕不只於你對我婚姻狀況的關心吧?」
所以理查向來很認份地替德瑞管理他在倫敦的事業。因為他絕對欺騙不了這個有著一雙能夠看透人心眼眸的公爵。
他笑了笑。「你知道社交季已經開始了吧。」他假設這是個人人都應該要知道的基本常識。費雪公爵雖然已經多年沒涉足倫敦社交界,卻不代表社交界已經忘了他這一號人物。他畢竟是一名公爵。而且英俊得像魔鬼──心卻像天使的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