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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頁

 

  「她才十七歲,納什。」摩根娜平靜地說。

  憤怒在他臉上刻出了堅硬的線條。「難道這就可以為她開脫嗎?她只有十七歲,所以就可以跟那麼多男人亂來,連誰讓自己懷孕了都不知道。她只有十七歲,所以就可以在生下我兩天後便遠走高飛,把我甩給那個滿腔怨恨的老太太,沒留一個字,沒打一個電話,甚至想都沒想過,一去就是二十六年。」

  他聲音中冰冷的感情擠壓著她的心。她想讓他靠近些,抱著他,直到最痛苦的時刻過去。可是當她伸出胳臂時,他卻猛地一閃,站了起來。

  「我需要走走。」

  她迅速做出了決定。她可以讓他一個人慢慢擺脫痛苦,也可以和他一起分擔。納什還未走出三步,她已來到他的身旁,又一次握住了他的手。

  「我很難過,納什。」

  他粗暴地搖了搖頭。空氣像春天一樣甜美,可吞進嘴裡卻苦得像膽汁。「對不起。我沒有理由把痛苦傳染給你。」

  她摸了摸他的臉頰。「我受得了。」

  但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夠忍受。他以前從未談過這件事,對任何人都未談起過。現在,開口講這種事,在他口中留下了苦澀的味道,他擔心永遠抹不去的苦澀的味道。他又慢慢地吸了一口氣,重新開始講述。

  「我和外祖母一起生活,直到五歲。那時我姨媽凱格琳已經結婚,丈夫在部隊,是個職業軍人。接下去的幾年裡,我跟他們四處漂泊,從一個基地到另一個基地。姨夫是個倔強的傢伙。他能容忍我,只是因為當他喝醉酒,威脅要把我趕走時,凱洛琳會又哭又鬧,不依不饒。」

  摩根娜能非常清晰地想像所有這一切。小男孩無助地夾在大人中間,人人可以擺佈,卻又不屬於任何人。「這讓你討厭。」

  「是的。我想這正中要害。我不知道為什麼,到底是怎麼回事,但是我討厭。回過頭看,我現在明白了,凱洛琳和麗安一樣喜怒無常,只是方式不同。她一會兒對你百依百順,一會兒又把你拋到腦後。起初她運氣不好,沒能懷孕。後來,我八九歲時,她發現自己就要有孩子了。於是我又被打發回外祖母家。凱格琳不再需要替補了。」

  一個無辜無助的孩子,在根本沒有愛心的人們中間被踢來踢去。這情景使摩根娜的眼裡佈滿了憤怒的淚水。

  「你知道嗎,她從不把我當人看。我是一個錯誤。這才是最糟糕的。」他似乎在自言自語,「在她看來,問題的要害在於,我的每一次呼吸和每一次心跳之所以成為可能,不過是因為某個粗心的反叛的女孩兒犯了一個錯誤。」

  「不,」摩根娜驚駭地說,「她錯了。」

  「也許是吧。可是,這種事情你是擺脫不掉的。神父的罪過呵,肉體的邪惡呵,我都聽膩了。我生性懶惰,不好管教,心地邪惡——這是她喜歡使用的字眼。」他鐵青著臉,勉強對摩根娜笑了笑。「不過,想想我是怎麼被懷上的,她自然不會把我往好裡想。」

  「她是個可怕的女人,」摩根娜咬著嘴唇說,「她不配撫養你。」

  「嗯,她會同意你的後半句話。她想讓我明白,是她餵飽我的肚子,給我棲身的地方,我該感激不盡才是。可是我並不領情,而且經常離家出走。十二歲時,我被納入社會體制之中。寄養家庭。」

  他的肩膀不安地聳動著,隱隱洩漏出內心的騷動。他在院子裡來回走著,隨著記憶的折磨,步子也越邁越大。

  「有些家庭還算不錯。真正需要你的家庭。有些家庭要的只是你每月帶給他們的支票。不過有時你運氣不錯,會趕上一個好人家。我和這樣的人家過了一個聖誕節。漢德森一家。」他的聲音有了變化,裡面多了一分讚歎。「他們好極了——對我像對他們自己的孩子。你總能聞到烤糕點的香味。他們佈置聖誕樹,樹下是聖誕禮物。彩紙和緞帶。掛在壁爐上的長襪。看見一隻長襪上面有我的名字,我高興得不知如何是好。

  「他們給了我一輛自行車。」他平靜地說,「漢德森先生從舊貨店買的,然後扛到地下室,把它修好。他把車漆成了紅色。令人目瞪口呆的消防車的紅色。所有電鍍的地方被他擦得珵亮。他花了不少時間,把那輛車拾掇得極不一般。他還教我如何在車條上插棒球明星卡。

  他羞怯地看了她一眼,她歪著頭問:「是嗎?」

  「哦,那是一輛了不起的自行車,可是我不會騎。我從來沒有過自行車。現在有車了,可都快十二歲了。誰知道呢,那輛車對我來說完全有可能變成一頭哈里豬呢。」

  摩根娜堅定地為他辯解:「這沒有什麼可恥的。」

  他狡黠地看了她一眼。「顯然你從未當過十一歲的男孩兒。當你對付不了一輛自行車的時候,要想把握通往成年的道路是很難的。於是我呆呆地看著那輛車,編造借口不去騎它。有作業呵。扭了腳腕呵。天要下雨呵。等等。雖然我挺鬼,可是她——漢德森太太——還是看穿了我。一天早上,別人還沒有醒,她就早早叫我起床,領我出去。她教我騎。扶後座。跟在我旁邊跑。我摔倒時逗我大笑。當我終於能夠搖搖晃晃地在人行道上自己騎行時,她大叫起來。從來沒人……」他的聲音越來越小。回憶引起的激動使他有點尷尬。

  眼淚湧到了摩根娜的喉嚨裡。「他們一定是非常好的人。」

  「是的,非常好。我和他們在一起呆了六個月。大概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六個月。」他結束了那段記憶,繼續說道,「總之,無論什麼時候,只要我一過得舒服,外祖母就會猛拽那根鏈條,把我拉回她的身邊。於是我又開始度日如年,直到十八歲,再也不用別人告訴我該在哪裡生活,或應該如何生活。我一自由,就決定永遠那樣自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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