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這是什麼呀?」
她的目光突然被項圈上一個小小的黑色硬物吸引住了。SPY 抖了抖身體,又汪汪叫了二聲,羅水絹赫然發現……那是一個小型的——
「追蹤器?」
「SPY 是他的寶貝……」
「斐火祺很愛SPY ……」
羅水絹感到雙腳無力地癱坐在地上,眼睫毛不知何時已沾上了淚水,她摀住雙唇,才不致於讓自己哭出聲來。
她一直被斐火祺若即若離的樣子騙了!原來他是真的在意她的。
絕對沒有人,可以因為任務,而把自己最寶貝的東西也送給人的,何況是為了一個自己根本不在意的人呢!若不是真得重視,怎麼捨得放棄自己最看重的東西!
難怪SPY 堅持要跟著她,難怪他對她的情形瞭若指掌;每當她有因難時,他就在她的身邊——
她抓緊項圈,緊緊地貼在胸口。
原來……他一直在保護她,他是怕……怕她也會……也會……
「斐火祺很愛SPY ……」
是什麼樣的原因,可以讓一個人捨棄自己最愛的東西!人不是最自私的嗎?
她還以為……還以為……他不在乎SPY ,她怎麼會這麼遲鈍呢?
她含著淚,又哭又笑地摸摸SPY 的頭,嗔罵了一句。
「這才是你留在我身邊的目的吧!」
SPY 若無其事地又抖了抖身子,像是在告訴她——
是你自己發現的喔!我什麼都沒有說!
這隻狗實在聰明得太過份了一點!
羅水絹好氣又好笑地看著SPY ,就在此時,電話響了。
「好了!乖狗狗!你先等一下,我去接個電話!」
她站起來,急切地往外走去。如果是斐火祺打來的,她一定要告訴他——她愛他!而且……愈來愈愛他了,她不會再被他外表的冷漠所騙了,她絕對要問清,他到底愛不愛她。她要向他保證她不會成為他心中的第二道傷口,只要有他在她的身邊。
「喂!」
她興奮地接起電話,但傳來的聲音卻在瞬間凍結住她的神經。
「斐火祺出車禍了,他現在很危險。」
由話筒的另一頭傳來急切,淒厲不已地叫聲;戳斷了她的感覺。
「在濟世救人醫院!」
什麼?
話筒由她手上滑落,她幾乎是不顧一切,想也不想地往外衝了出去。
斐火祺出了車禍?
不!他怎能在什麼都還沒有對她說的情況之下拋下一切?怎麼能?她絕不允許他就這樣消失在她的生命中。
SPY 在浴室裡聽見客廳裡有東西掉落的聲音,它跑出浴室警覺性的四處看了一圈,最後看見掉落在地上的電話聽筒,它走上前去,猛地汪汪叫了幾聲,伸出腳掌壓了壓電話座,又撥了一個號碼,等它接通後,不管三七二十一,三八二十四,三九二十七地汪汪叫著,然後咬起自己的項圈也追了出去。
希望主人聽見它叫聲。
***
羅水絹滿心擔憂,心急如焚地終於等到電梯門開了,不料,門一開,赫然二把長槍抵住她的腦門,她還來不及看清楚持槍人的模樣,就被人粗暴地一把拉出電梯,毫不客氣地用力將她甩向牆壁,她整個人貼在牆上,這時才看見——
「是你們!」
她突然哈哈大笑了起來,笑聲極其淒涼與諷刺,也笑得讓對方有點火惱了。
「你笑什麼?」
梁蕙蘭咬牙切齒,恨恨地問道。她對羅水絹一接到電話,知道斐火祺出車禍,就馬上跑下樓來的行為舉動非常不屑,甚至可以說是有點厭惡和憎恨!她不需要她對斐火祺那麼關切。
「你是為了斐火祺?」羅水絹看著梁蕙蘭。
原來斐火祺說她衝動,真是一點也不過份,她竟然這麼衝動的跑來。她怎麼沒想到……斐火祺不是才告訴過她,他要回家去的嗎?怎麼又會突然出了車禍!如果不是發現了那個追蹤器,她也不會失常到這樣的地步。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她實在不明白為什麼梁蕙蘭要對她耍這種手段,她真得有這麼恨她嗎?甚至不惜和一個不熟悉的陌生人合作來對付她。這是否表示——
「斐火祺不愛你?」
她冷靜,一針見血地指出,只見對方嚴厲地全身一顫,她更加以確定自己的推測了。
「其實把一個不愛你的人留在身邊有什麼意義?就算你得到了他,也只是擁有他的身體,而不是他的心……」
「住口!」梁蕙蘭高聲尖罵,抬起手打了她一巴掌。
「你這個下三濫的臭三八,不但想搶走火祺,還騙走火祺最寶貝的混帳狗,現在還敢在這裡大言不慚的教訓起我來了!我看你是真的活得不耐煩了。」
說著就伸手想掐住她纖細的頸項,但戴逸文從梁蕙蘭身後抓住她的手,仍是一派斯文高貴的好風采,淡淡道:「夠了!不能在這裡浪費時間。」
他知道斐火祺無時無刻不在守護著這個女孩,他的目的是想誘出斐火祺,並在他面前折磨這兩個女人,好回報他帶給他及組織的麻煩。他才沒那麼多閒功夫在這裡看這兩個女人為他的死對頭爭風吃醋,他更不會笨到留在這不利自己的地方迎接斐火祺的到來。
「把那位小姐帶走!」他回頭命令著手下。
他要令斐火祺痛苦。既然他得不到羅水絹,他就要親手毀了她,絕不會讓任何人有機會得到他戴逸文所得不到的東西,絕不!
他們一行人上了車之後,SPY 趕了下來,它衝向大門,看見管理員被打昏了,公寓門大開。它衝到街上,低頭嗅著路面,找尋羅水絹的氣味,不一會兒,就咬著項圈,往路的另一頭追去。它對戴逸文的氣味可是很熟了,所以立刻就明白是那個混蛋笑面虎抓走了女主人!
是的!它的「女主人」!它不會任由任何人傷害女主人的,不論它的男主人回來,或——不回來……
它的職務就是保護她。
***
第10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