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救了她!在她很辛苦地度過了十二個又唸書又打工又還債的年頭之後,她又再度與這種安全感重逢了,不必擔心天塌下來,她重新縮回那暖暖的被窩裡。
好幸福!
即使只是短暫的幸福,明月的眼角還是泛出了淡淡的水澤。
第六章
「嘶──」
「會痛?」
「痛死了!」
「痛死你活該!」
陸青野將更多的碘酒倒在明月的傷口上,惹來她難以忍受的低叫。
拜他惡劣的態度所賜,方才在路燈下,一時感傷的眼角淚痕,如今全都收得乾乾淨淨,此時在眼眶裡打轉的晶瑩水光全都是痛出來的。
擦傷雖然不是致命的重傷,但細細碎碎的傷口遍佈在雪膚,隨便牽動一下,都會扯來一陣疼痛。看來,等待傷口結痂的這段日子,她每天都要「嘶」過來、「嘶」過去,走路活動統統都要搭配抽氣聲當作音效了。
「既然這麼怕痛,你跟人家逞什麼威風?」陸青野橫了她一眼。「你是女金剛,有三頭六臂,還是神力女超人啊?」
他凶巴巴地說著,黝黑的大掌握著棉花棒,蘸了蘸藥水,俯衝向下的手勢凌厲無比,像要製造「二度傷害」。
會痛啊!她嚇縮了身子。
他更加用力地扣緊她的左手腕,將她往自己扯過來。
「躲什麼躲?剛剛你不是還很神勇地巴住機車騎士不放嗎?」
他恨罵,永遠也不會告訴她,當他看到那副景象時,心臟差點麻痺掉。
幸好他的腎上腺素很活躍!想也末想就蹬上去救她,不然,這會兒她恐怕己經成為整點新聞的頭條。
「是他巴著我不放耶!」她皺著臉,雙眼緊閉,小聲地回嘴,不敢看他粗魯地在她的傷口上「用刑」。
光是在會議室裡靜靜坐著,他都想釘死她了;這會兒他自己想英雄救美,卻也跌得滿身是傷,不恨死她才怪。
他一定會想盡辦法,在她的傷口上痛加折磨!
沾著藥水的濕棉花貼上她的肌膚,一瞬間,又冷又刺的痛覺讓她差點跳起來。
但是,接下來,棉花輕按,耐心地拂過傷口,一遍又一遍,習慣了藥水的刺激以後,反而不那麼疼了。
她瞇開眼睛,看看傷口,再看看他。
他還是一號表情,眉頭皺得緊緊的,她敢打包票,「嚇壤小孩」一定列在他的「人生志願」前五名。但是、但是……
他的眼神很專注,手握著藥用粗軸棉花棒,不斷地重複上藥、換棉花棒的動作,將她沾滿塵沙的傷口清得乾乾淨淨。
他的眼神,她曾經看過,電視上介紹珠寶師傅聚精會神地琢磨鑽石時,那眼神就跟此刻的陸青野十分肖似。
珠寶師傅的眼中只有鑽石,陸青野此時的眼中只有她,同樣的耐心、同樣的專注、同樣彷彿正從事著世界上最重要的事。
明月忍不住心口一柔。像他這樣脾氣陰晴不定,不高興就槓著她好玩的男人,會有耐性嗎?會對她特別有耐心嗎?
陸青野不知道她心中所思,口頭上還是凶巴巴的。
「你沒聽說過『財去人安樂』嗎?」
明月小小的回了一下嘴。「我只聽說過,『財去肚子餓』。」
「財去肚子餓」?很有創意,但也很討打!
陸青野用棉花棒吸去傷口上的滲液與多餘的藥水。
「讓傷口保持乾燥,別去碰水,以免化膿,還有,最好每天擦一次碘酒!」
他不悅地瞪著她的傷口。真不知道她是怎麼想的,擦傷也是會留下斑痕的,她覺得女人身上左一塊疤痕,右一塊傷斑,很好看嗎?
「謝謝。」明月小聲地咕噥。「對了,你……為什麼會剛好在這裡?」
陸青野抿了抿唇。「剛好」?「剛好」?
才不是狗屁「剛好」!
自從他發現,她老是在省那一點點公車錢之後,每次開會,每次拖到晚上,他總會不自覺地走在她身後大約五十公尺的地方。
今天是因為路經轉角處,正好有個老太太過來問路,耽擱一陣子,才讓歹徒有機可乘,要不然,哪會讓她在這裡「嘶」來「嘶」去的皺眉頭、擠眼睛?
他不可能讓她傷得一分一毫!絕不!
他收拾著急救箱,不期然地,自己批評過明月寫的小說的某句話突然翻上心頭──[b]為什麼男主角總是無所不能?永遠能在女主角發生危難的前一秒,緊急趕到?難道他是天眼通?[/b]
他現在知道了!男人才不是「天眼通」。而是如果真心在乎一個女人,很自然地就會去在意她的行蹤、注意她的安全,哪能讓她輕易受傷害?
他呆滯半晌。
他在意她?呿!他把自己剖析得好像他在喜歡江明月。
搞清楚,這女人犯過他!
就因為她自己的一筆糊塗爛帳,害他消耗多少大腦內存去「存取」她。他永遠都記不清楚「俠義」的總機、助理跟接待處小姐的芳名、容貌與三圍,倒是她,連十幾年前頰上的幾顆小雀斑,全都記得清清楚楚。
他在意她?
去他的爺爺奶奶,去他的爸爸媽媽……
天殺的,他真的在意她!
在為她默默做了好些事後,他才愕然發現……或承認這個早已存在的事實。
「陸青野?」」她疑惑,他為什麼不回答,擺譜啊?
「沒有為什麼。」他惱怒了俊顏,耳根子卻莫名其妙地紅了,口氣比平時更凶上幾倍。「你家在這裡,我家也在這裡,回家的路不都一樣嗎?不要講得好像我在後面跟蹤你、怕你出了什麼事一樣!」
明月瞅著他,他恨恨地把臉別到一邊去,擺明是在鬧彆扭。
饒她是再遲鈍的人,也看出了他與平時不一樣的態度,何況她又不笨!
不、會、吧?
他真的跟在她後頭走?回家的路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有公車可坐、有出租車可搭,就算要靠自己的兩條腿,也有不少大道、快捷方式可選。
而他卻走了跟她一樣的路?
照理說,男人的腳程比較快,如果兩人真那麼有默契,都喜歡走同一條路,他也早就超前她了,但……他還是走在她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