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蜜就怕聽見這個。由於有房助理的一雙虎眼緊密監控著,所以她只敢在心底哀吟,不敢真的慘叫出來。
「我要請假兩天。你不會不准吧?」房助理把學長手中的那箱很吵的雞仔交給馮蜜。
「知道了。謝謝學長的禮物。」馮蜜可憐兮兮地在兩人身後問著:「學長,你什麼時候去光能研究所復職?」
「十二月二十號。」
馮蜜慘叫一聲。因為房助理有足足一個月都要遲到早退了,她會累死。
「房助理,梅應朗幾號被開除的?」馮蜜心急的抱著雞仔追了出來。
「他做到十一月十號。」
「十號……那不是他打王威的那幾天?!」已經是快十天前的事了。馮蜜忿忿不平。「王爺爺好狠,梅應朗那麼忠心,他不是跟他很久了嗎?!」
「跟了十一年。」
馮蜜思索片刻後瞅著房助理,說著:「給我——」
房助理把一張紙遞出去。「那個地方很落後,晚上不要自己一個人去。藍寶堅尼太招搖,鑰匙我拿了。這陣子你開我的車子代步。」
就這是她不能沒有房助理的原因。馮蜜感動地捧著梅應朗的地址。
「學妹,你要去哪裡?要不要我陪你去?」學長話沒講完,就被房助理一掌推入電梯。他跟著走進去,轉身面向電梯外的馮蜜,冷不防問著:「你記得造光玻璃嗎?」
「誰不記得啊!那個掏空投資人家產、逍遙法外的敗類家族。」
「很好。」房助理伸手把電梯門按合,說著:「梅應朗是他們的遺族。」
「什麼遺族呀!你嘴巴真毒。人家還沒——」馮蜜突然傻眼。「等一下!回來!房助理,你回來!回來!」她激動拍著載著人一去不返的電梯門。
馮蜜轉身咚咚咚地奔回辦公室,拿出手機按了個鍵。「你剛才說梅應朗是造光玻璃的遺族對吧?你確定?真的?嗯……我想想,造光玻璃的老董好像叫……大雄!對,他叫梅大雄!」馮蜜的下巴差點掉下來,她捧頰驚叫:「他姓梅!」
喀喳。手機那端房助理在上司尖叫之前,有先見之明的掛上電話。
而馮蜜也終於知道她為什麼會被梅應朗瞪了。
「造光家族,上至爺爺、下至孫子,共十一個人遭到起訴,不過他們全逃了。造光家族創下台灣經濟犯罪史以來,第一樁老中青三代同時遭到通緝的案例,整個家族因此蒙羞,名垂青史了。好丟臉哦,這種事怎麼做得出,丟臉丟到——」
這下子,她真的丟臉丟到家了。
第六章
老師,我剛才從醫護室跑回來的時候,看到一年D班8號在穿堂哭哦!然後我聽到4年C班16號一直罵他是小媽生的拖油瓶。
那個一年級的小朋友說他不是拖油瓶,然後就哇啊哇啊一直哭。
老師,我記性很好,我記得有一個人說不管是黑貓還是白貓,只要會捉老鼠的貓,就是好貓。所以我覺得只要可以裝水的瓶子,就是好瓶子!
——老師批註:天生我才必有用。馮蜜,你的觀念很正確。
——這是馮蜜的回答:老師,因為我說得太好了!所以剛才下課我去一年D班找8號,我有告訴他黑貓和白貓的故事,可是他聽不懂耶!他跟我說,罵他的小朋友是他哥哥哦!他說他有回家問他媽咪,他媽咪說他不是拖油瓶,因為他跟他哥哥是同一個爸爸、不同媽媽的兄弟。
老師,我媽咪說同一個爸爸、不同的媽媽,叫同父異母。
老師,我有跟我媽味說,如果我有一個不同媽媽的妹妹,我一定會帶她去迪士尼玩。我媽咪很奇怪,她聽完之後就瞪我爹地,然後說:他敢。
我爹地好像很害怕,他馬上說:我不敢!女兒,你別害爹地了。
老師,我爹地說話好奇怪哦。
*** *** ***
十一月底,冬意漸深,海拔將近一千公尺的山上氣候冷峭刺骨。
當平地人仍在穿短袖喝冰水的時候,長壽村的居民已經紛紛找出毛衣和外套御寒,連村中最不怕冷的鬍子也大呼受不了,這兩天趕緊將五年沒穿的毛衣翻出來,並斷言照這情形下去,今年冬天長壽村肯定會下雪,因為冷死人了。
一個早上,村長在長壽村唯一的道路上來來去去。縱然山裡寒氣逼人,一直忙到中午為止,她雪白面頰上的嫣紅非但未褪,色澤反而更深。
進入堆了滿滿舊傢俱的前院,路過由波浪板圍成的日光工作室時,村長想了一下,停下推車繞過去。
工作室裡依然木屑滿地、木灰飛揚,趕工的電鋸聲轟轟作響著。
「阿朗,我來借用你的地方曬布了。我順便幫奶奶送午餐過來了哦。」
那個在二手傢俱堆中踩來踏去的男人,一會兒蹲著,一會兒拿著角尺站起來,神色專注,壓根沒注意到身後有人。村長不以為意,打完招呼就逕自走人了。
拐過屋角,一片讓人心曠神恰的藍色海洋鋪天蓋地而來。
一匹匹的藍色染布,在長桿上冉冉飄舞,宛若一道道藍色瀑布。
這是村長辛勤了一個禮拜的工作成果,她滿意極了。
每逢冬天吹起北風,這裡便成全村最通風的地方。因此時序只要一入秋,村長就會特別忙碌。她除了要加緊腳步除草施肥,還要以最快的速度將堆積如山的村務處理完,這一切都是為了趕在冬天來臨時,她可以為自己騰出一段悠閒的染布時光。
無論如何,不想錯過這個時節……拘謹的面容突然紅了。
芳心悸動中,村長注意到那個忙了一個上午的電鋸聲已經停止。
屋主工作到一個段落,準備吃午飯了。真準時。
為了不讓自己太在意對方的動靜,村長將推車停在牆角,走上依屋而建的兩層樓高小平台,舉起手遮目,眺望被風吹得很高很遠的天空,不由得想起六年前,她因為貪戀這片蔚藍晴空,不顧上司和同事們的反對,毅然回歸鄉里。當時,幾乎每個人都力勸年僅二十二歲的她,不要把人生中最璀璨的一段,連同自身的才華,埋沒在這個窮鄉僻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