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少央為她取名「惜兒」。
而產女之後的興平公主,本就不甚健壯的身子更加孱弱,大病小病不斷,與湯藥結下不解之緣。
衛少央每每望著妻子愈形憔悴的容顏,總是歎息。
這孩子,教她吃了好多苦,他看在眼裡,除了心憐,卻無法為她擔下分毫。
「別惱呀……」她總是一次又一次,似水溫柔的嫩指撫過他眼眉,化開眉宇間緊鎖的鬱結。「我很開心能為你生孩子。」
之後的一場風寒,拖垮了她的身子,從此纏綿病榻,最終連下床也不能夠。
病得最重的那一段時日,她難得維持較久的清明意識,輕喚夫婿。
「記得……我問過你一句話嗎?如果我死了,你會不會為我傷心?」現在,她知道答案了,好明確、好明確的答案啊!
她心疼地撫過他略顯憔悴的面容,這陣子為了她的病,他連睡都睡得不沈,照料她從不假僕傭之手。
「劉瑞雪!你非得和我計較這個嗎?」他瞪著她,眸光卻盈滿痛憐。
他從未連名帶姓喊過她呢!她呵呵輕笑。「別惱,我只是要告訴你,能嫁予你為妻,是我這一生最值得的一段時光,我沒對你說過吧,少央,我深愛你。」
不喚夫君,只喚他的名,不是夫妻之情,而是以一個女人對男人的深情眷愛。若非深愛他,又豈會如此渴望為他生兒育女,賠上健康也不怨不悔,甘之如貽。
衛少央動容。她的情意,令他心痛如絞。
他們之間的相處,總是含蓄而婉約,不興大膽示愛那一套,卻將深濃綢繆的情意,藏在為對方做的每一件事當中。
他知道她愛他,一直都知道。
不是初見時,便是未央宮選他為婿時。
不是選他為婿時,也會是這一年夫妻相敬相惜時。
他還記得,新婚時,她告訴他,她是某一年寒梅盡開、瑞雪紛飛之際所生,因以為名。於是,她要他喚她小名,而她則喊聲「夫君」,不讓疏離的規矩稱謂喊淡了夫妻情分。
他夜裡歸來,她為他暖酒備菜,侍候他安歇,只當是他的妻,而非尊貴公主。
她用了多少心在對待他,他豈會感受不出?
「我要你答應我,這輩子不可將我忘懷。」
「當然!」他毫不猶豫。
「呵……」她輕笑,任他將她的小手緊握。「那如果我還要你答應我,這輩子不得再娶,將我地位取代呢?」
「好。」堅定一聲,不眨眼,不遲疑。
她仍是笑,一點也不意外他會如是回應。
他就是這樣一名男子啊,至情至性,寧可虧待自己,也要做到不負於人,她想,無論她再提出多不合理的要求,他都會為她辦到,而一旦應允,便會誓死守住承諾。
像是早已思索妥當,她恬然接續:「只除了一個女人例外。藏在你內心深處的那一個,我只允許她取代我,伴你走完今生。」
沒料到她會這麼說,衛少央一陣愕然。
「你以為我不知道嗎?我是你的妻子,最親密的枕邊人,別人不知,我又怎會感受不出來?」他待她,恩深,義重,卻無男女情愛,她知道的,一直都知道。
他是個有擔當的男子,即使不愛,也會給予妻子應有的憐惜,嫁他以來,從無一日虧待、委屈過她,除了愛情,所有能給的,他已盡數交付,也因為比誰都深刻地感受到他竭盡所能的呵護與珍惜,所以她不怨。
甚至,心疼他如此壓抑。
「我不知道你娶的人為何不是她,但是——去找她吧!只有她能給你真正的快樂。」
「雪兒……」他自以為隱藏得極好,原來,妻子心裡比誰都清楚。
她的諒解、甚至是成全,令他感動,也羞愧。
「我……沒有辦法,她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了。」
原來如此,所以,他才會娶她嗎?
她溫柔地撫了撫他面容。「那,她愛你嗎?」
「我不知道……雪兒,別問我這個。」一觸及最隱晦的心事,他心慌意亂,從不與人談論,也不知該如何談論。
即使無法確知那女子的心意,他還是悄悄將她放在心底那麼久……他究竟愛人家有多深?
「如果哪天有機會,試著去爭取,別再退讓,好嗎?」她,是真的放心不下他啊!若她就這麼走了,怎忍心看他一人孤老以終?她知道他會獨自撫育惜兒,從此不再沾惹情愛紛擾,他絕對會這麼做。如果還有誰能慰他寂寥,那也只剩他心之所繫的那個人。
「雪兒,你……不恨我嗎?」他自覺有愧,她怎能如此寬容?
「恨嗎?不,於她有情,於我有義,何況,真正擁有你的人是我,我還有什麼好不平?」雖然,無法擁有他的愛情,心中難免遺憾。「所以,我要你過得好,如此、如此我才能安心……」
「要我……過得好……」衛少央渾身一震,似是懂了什麼。「她……也這麼說過……」流著淚,要他另覓姻緣,不忍他形只影單……
「傻相公,那她必然是愛你的。不愛,又怎會縈心掛懷,為你計量盤算?」她的夫君這麼好,誰捨得不愛?
是嗎?小姐……愛他?!
「傻相公。」她溫柔憐惜,張手擁抱他微顫的身軀,讓他能順勢將臉埋入她胸懷,隱去不欲被人瞧見的波瀾心緒。
那一日,她精神出奇地好,與他聊了許多,聊他們成親以來,那些相知相伴、點滴珍貴的回憶,也聊他的過往,以及——他的小姐。
他們夫妻,從未如此貼心、親密地分享過這麼多心事,那是第一回,也是最後一回。
三日後,她病勢轉劇,群醫無策。她在夫婿懷裡嚥下最後一口氣,唇畔猶掛著淺淺笑意,顯然是帶著安詳滿足的笑容離開世間。
與他為夫妻,今生無憾。
第十章
興平公主已然下葬月餘。
處理完愛妻的身後事,衛少央大病了一場,本就不多話的他,此後更是沉默寡言,時時留連妻子生前常待的地方,或是發怔瞧著愛妻遺物,一待便是大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