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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頁

 

  「不要。」她握拳,忍住激動的顫抖,呼吸聲越來越重,加重語氣重申一次,「我不要你的兩百萬!」

  說完,她氣憤地轉身跑回她的小房間,關上門,可惜她的房門鎖壞掉的時間已經長達十五年,那個毫無用途的喇叭鎖提供不了任何阻隔。

  摔門的重響,像在小屋子裡落下的巨大雷聲,轟隆隆的。

  火燎原歎口氣,後腳跟上,大掌不用太出力就能推開門板,陶樂善坐在梳妝台前背對他,鏡子照出一張忿忿小臉。

  他逕自在她床沿坐下,房間小小几坪,一張單人床、一座梳妝台和幾個三門組合櫃就塞得快滿了,他一踏進來,將最後一塊空間都佔滿,木質床板因為他的重量而發出咿呀聲。

  「為什麼不要我的兩百萬?」請解答他的疑惑,那是救命錢,可以解燃眉之急。

  「不要就是不要!」

  「就當我借你也不行?」

  「不行!」她就不信「借」了之後,他會逼她還!

  「不拿這兩百萬,你還有其他辦法簣錢?」明明就沒得選擇,倔什麼呀?

  沒有。陶樂善心知肚明,可是她不想向他伸手,感覺好像在拖累他,不知羞恥地像只吸血蟲賴著他啜吮養分,她會嫌惡起自己來的。

  「先拿錢把陶謹慎贖回來,之後的事再慢慢思考,我又不會對你放高利貸,重點是先解決兩百萬這個麻煩,不是嗎?」火燎原試著說服她。

  真奇怪,想借錢給人還得軟言相勸,他不懂她在彆扭什麼,向他求助、要他幫忙,對他來說都是她應該要有的正常反應,她只要點個頭,錢的問題迎刃而解,她就可以不用煩惱,不用讓她媽媽和姊姊巴著她哭,何樂而不為呢?為什麼對著他露出一臉不苟同的神情?

  「我知道兩百萬對你來說沒什麼,但是我要考慮到後續的還錢問題,幾分利息?一個月最少還多少?如果一、兩個月還不出來要怎麼計算?」

  她錙銖必較的認真算著,聽得火燎原皺起眉頭,打斷她的話。

  「那些都不用考慮。」因為他根本沒準備要她還。

  「為什麼不用?借錢之前就必須想這麼多,我不想借了卻沒本事還。」她別開頭,不去看鏡中映出來的自己有多討厭。

  火燎原望著她深思,想弄明白她在堅持什麼。他緩緩咀嚼她的語意,觀察她的表情,她還在說著話,神情黯淡下來。

  「兩百萬很多,我根本還不出來,你拿錢出來等於是肉包子打狗,你又為什麼要借我呢?兩百萬可以做很多事,你可以買幾十套名牌西裝,可以環遊世界好幾趟,可以吃好的,住好的,穿好的,把錢留在身邊不是更好嗎?」她要他改變心意。

  火燎原雙臂一環。「你當初接受鹽酥雞老闆的幫助時,也是這麼龜龜毛毛的?」

  「……才沒有。」鹽酥雞伯伯開口要幫她時,她馬上點頭,高高興興地看著鹽酥雞伯伯開支票給酒店替她還債。

  那時她並沒有像對待火燎原這樣囉唆,只想趕快從酒店那種鬼地方離開,或許是鹽酥雞伯伯面容和善不像壞人,或許她認為再怎麼壞也壞不過當酒女,她知道火燎原比鹽酥雞伯伯更教她信任,但也因為如此,她不能將他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

  「那麼為什麼刁難我?」他想借錢給人,還要看人臉色,豈有此理?

  她沉默好久,久到火燎原想拍拍枕頭,先睡個覺,等睡醒剛好能聽見她的回覆,幸好在他付諸行動之前,她蠕蠕唇,嗓音是那麼的無力:

  「我不要變成一種交易……如果拿了你的錢,好像一切都會走樣,好像我是因為你有錢才會一看到你就忍不住臉紅心跳,才會想抱著你,才會喜歡你親我,才會……」

  才會想從他口中聽見家人式的叫法,才會放心在他面前不顧形象嚎啕大哭,才會……迷戀他。

  她不要因為兩百萬讓兩人的關係變成相欠,她寧願就像現在,逐步的、慢慢的,從相處中去發掘彼此的好,進而或許她會愛上他,最好他也能愛上她,但是這當中絕對不可以扯上金錢,否則她的喜歡在旁人眼中一定會被扭曲,不再是單純的心動。

  「你爸先前已經欠過八十萬,現在只不過再加上去,怎麼會是交易?」了不起繼續在賭場工作個十幾二十年——這個念頭,讓火燎原無聲地笑了。對,最好是多留她幾年,待在他看得見、聽得到的地方,他可以光明正大仗著老闆的身份偶爾放她偷懶,偶爾和她兩個人窩在休息室鬥鬥嘴、拚搶酒,偶爾在她難過受傷時,他也能第一個察覺……光是想,他都開始期待了。

  「那不一樣!八十萬是欠你們四個人,不單單是你的,可是兩百萬不一樣,那麼大筆的債……我不想被人說巴著你是因為你替我還債!如果你一定要拿錢幫我,那麼我從接過你給的支票那天開始,就不會再跟你說半句話,不會再跟你單獨相處,把你當成債主,除了還錢之外,不會和你有任何交集,也不會對你笑,不會——」

  「避嫌?」避得這麼徹底?

  「我真的會這麼做!」她的神情好認真,絕對會付諸行動。

  而他,竟然被她恫喝,還真的會怕,怕她把那幾招用在他身上。

  「但兩百萬你要從哪裡生出來?」

  「……我會想辦法。」

  「你能有什麼辦法?兩天內要籌到兩百萬,除非你去搶銀行。」憑她的身手,恐怕錢還沒沾到,就已經被保全壓制在地上,然後他就會在頭條搶先快報的新聞畫面中看見她狼狽的身影。

  「我才不會去做犯法的事!」

  「我以老闆的身份提醒你,不准兼差。」賭場已經是夜晚的工作,若連唯一能好好休息的凌晨到下午這一段時間還拿去兼職,他保證她在四十歲之前就會爆肝過勞死!

  「你——」她本來的打算就是趕快去多找幾份工作來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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