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愛你千遍不厭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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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頁

 

  過了好久,這才平息,劉靜之喘息的到一旁,默默流著眼淚,偶爾發出幾聲哀號聲,像是手傷的小動物一樣的哀鳴。

  接著,全身無力的她用跪趴的方式來到桌子旁,拿起剩下的三明治繼續吃,沒吃幾口,噁心感再現,她又回到垃圾桶旁繼續嘔吐。

  就這樣吃完就吐、吐完在吃,劉靜之像是在自殘一樣,用傷害自己的身體來平撫心裡的痛楚。

  三明治沒了,她全身發軟,靠在牆角,臉上又是汗水、又是淚水,好不狼狽。

  她終於放聲痛哭,每一聲從她的喉間竄出,格外令人心痛。

  「啊——」顏面痛苦,吃不了這些東西,卻又吐出來,她覺得自己髒,覺得自己生長在這樣的環境,靠著這裡的人吃喝拉撒,簡直是骯髒到不可思議的地步。

  她好髒,她是壞人,是罪該萬死的壞人……

  第4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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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劉靜之放聲尖叫,全身發抖、面容蒼白,驚醒了過來,一雙眼睛脆弱無助,看著這一方斗室,一時間還弄不清楚自己到底在哪裡?

  小空間裡燈光微亮,窗外的光線幾乎透不進來,這方斗室內有一張小床,有用一小面矮牆擋住的如廁空間,還有一個小洗臉台。

  這裡就是看守所的女監,這是劉靜之被羈押並送到看守所的第一天晚上,她還適應,可是她睡覺的時間比較多。

  她空手進來,劉兆也被羈押在此,只是是在男監。

  劉兆的辯護律師緊急幫她準備了一些生活用品,讓她可以先應應急。

  問忠幫的父女倆同時遭到收押,這個消息引起媒體熱烈報導,父女兩人同進看守所,大概是史上頭一遭,有關劉靜之才是問忠幫所有犯罪行為的主使者也正甚囂塵上著。

  這些劉靜之都不知道,她只是依照自己的想法,做出這樣的決定。到現在,她已經身不由己了,走到這裡,她什麼都不能做。

  這幾天,她好累,從原先住在傲辰那裡,到現在進了看守所,她只想好好睡一覺,暫時不去想未來的路該怎麼走。

  可是剛剛卻做了那個夢,或者說那個不是夢,只是因為最近經歷過太多事情,讓她想起當年,想起那一晚。

  她坐在床上,抱著自己的臉,不停的哭泣。

  她的心在經過了這些年,從來沒有一刻平息任何痛楚,那種刺痛的感覺,只要一想起當年,就會捲土重來,將她刺得遍體鱗傷。

  「嗚嗚……」哭泣成了她唯一能做的事,她全身無力,更不知自己接下來該怎麼走,但她說了,一切都交給傲辰了。

  總之,她扛起一切,面對死路,反正她這麼多年來被這樣拉扯,早已生不如死,不如讓別人來決定,她究竟該死還是該生?

  突然,有人敲響鐵門,劉靜之擦乾眼淚,留下一雙紅腫的眼睛。

  這時,來人拿了鑰匙,開啟鐵門。「一七九三,準備一下。」

  進了看守所,沒有姓名,也不在乎你是從哪裡來的,用一串編號代替一個人,也掩蓋住這個人的過往及未來,掩蓋住這個人的背景與經歷。在這裡,人就是數字,忘記姓名也沒關係,還記得數字就好。

  「有什麼事嗎?」

  「檢察官親自過來詢問你,準備一下。」

  劉靜之心一抖,檢察官?是誰?是昨天在警察局的那個陳檢察官,還是馬傲辰?是誰……

  她站起身,任由看守所人員為她銬上手銬,帶著走出獨屬於她的個人空間,去面對接下來的折磨跟考驗。

  靠著手銬的劉靜之,一步一步慢慢走在看守所昏暗而漫長的走廊上,時而因為身體疲累,腳步緩慢,臉色更顯蒼白。

  「走快一點。」管理人員催促著。

  劉靜之趕緊走上,前方有一間小房間,應該是偵訊室,愈走近,她的心裡愈緊張、愈不安,卻也有著一絲期待。

  帶著她前來的管理人員打開門,她慢慢走進去;背對門口的位子上坐著一個男人,劉靜之看著,心跳加快到極限。

  「檢座,我將人帶來了。」

  那男人一回頭,看見了她;她也看見了,彼此都瞬間屏息……真的是他!

  有外人在,他沒多說什麼,只是指著自己對面的位子,要她坐下。

  劉靜之聽話,走到他對面坐了下來。

  這時,馬傲辰看見了她手上的手銬,眉頭一皺,看向一旁的管理人員,「把手銬卸下來。」

  「可是……」

  「羈押法第五條之一規定,施用手銬等戒具後必須陳報檢察官核准,現在我不核准,而且也沒必要,拿掉。」

  一個女人,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女人,用這種東西限制她的行動毫無意義,更礙他的眼。

  檢察官大人都下令了,管理人員只得聽話,趕緊將劉靜之手腕上的手銬卸下,站在一旁。

  「你先離開吧!我要訊問嫌犯。」

  「是。」

  管理人員先行離去,偌大的訊問室,只剩下馬傲辰與劉靜之兩個人。

  兩人不過才數天沒見,事情卻出現驚人的演變,更沒想到再見面時,兩人竟是在看守所裡。

  他怎沒想到,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那天晚上他離開家裡後,她竟然真的離開了,而且還跑到警察局去自首,乃至於現在的種種局面。

  這幾天他一直在台中調查問忠幫販毒的證據,並前往勘驗問忠幫這一回被警方查扣的龐大毒品,正當他在與當地檢察官討論案情時,台北地檢署打了電話給他!

  他們告訴他,劉靜之向警方自首,供出問忠幫不法所得的去向,除了自承這些海外賬戶盡歸她所有,相關洗錢事宜更是出自她的授意。

  他們也告訴他,二十四小時的限制迫在眉睫,沒辦法等他回來,只能先向法院申請羈押,否則若任她交保,恐怕這些不法所得將難以追回。

  因此馬傲辰來不及反對,來不及要求更進一步的調查,而在台中這邊更是脫不開身,等他再接獲消息時,法院已經同意押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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