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管是什麼愛情故事,只要結局是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才應該是我們嚮往的,不是嗎?」
問題是:他們幸福快樂嗎?還來不及問出口,護士推著護理車進來。
「迪米裡斯太太,打針 。」
迪米裡斯太太,她還真聽不習慣這個稱謂。廉雨映彎起右手臂。
「不是打那裡,而是打屁股。」護士把抗生素注入針筒哪。
廉雨映看著寇人傑,有些靦腆的開口:「你能不能出去?」
寇人傑咧嘴笑說:「老婆,還害什麼羞呢,你的身體我全都看過了。」
廉雨映的臉立刻漲紅了。
一天下午,廉雨映呆坐在病床上。那個自稱是她先生的希臘男人呢?他不是每天像一○一忠狗似的守在她床邊,怎麼今天張開眼睛就沒看到他?
不一會,醫生輕敲了門,然後推門進來。「好消息,你的復原情形不錯。」
「那是我的身體,可是我的腦子一點進展也沒有,還是什麼都想不起來。」她憂鬱的看著醫生。「我有多少機率恢復記憶?」
「這我無法回答你。」
「我是不是有可能一輩子也想不起來?」如果是的話,那太可怕了!
「是有這個可能,不過也有很多例子是再受到撞擊後想起來的。」
這太不保險了,誰曉得她拿頭去撞牆的後果是會恢復記憶,還是變成白癡?
「除了這個例子,還有沒有別的例子?」
「目前為止沒有。不用急,也不必太勉強自己,時候到了自然會想起來。」
他說的倒很輕鬆,當然啊,喪失記憶的又不是他。
「醫生,人為什麼會喪失記憶?」
「大多數失憶的人,通常是因為他們想忘掉不愉快的事。不過,也有少數例外,少數這部分比較快恢復記憶。」
她相信自己是大多數,廉雨映心想,她想忘掉的事會是什麼事?一個念頭冷不防地浮現她心裡——那件事絕對和那個希臘男人脫不了關係。
「醫生,我出了什麼樣的意外?在哪裡發生的?」她急切的問。
「據你先生說,是在西班牙某小島摔傷,至於怎麼摔傷的,他並沒說。你在西班牙住了幾天院,後來經醫生的允許,他就帶你來希臘。你的病歷上寫著你大腿骨折,二級腦震盪,過幾天你就能出院。」
「出院,」哦,不,她不太想離開這家醫院,將自己交到那個希臘男人手中。「我的記憶還沒恢復,你們怎麼能讓我出院!」
「當然你要繼續接受治療,不過休息靜養和徹底放鬆才是最佳的藥方,你的丈夫在帕特摩島上有棟美麗的別墅,他向我保證你會受到很好的照顧,我也會定期拜訪,幫你做檢查。像你這種病例,真的很難說要治療多久,也許你的記憶會慢慢恢復,也許有一天突然就……」他聳聳肩,有點無能為力。「這完全要看上帝的意思。」
廉雨映想,拜託,上帝,請看顧她,不要遺棄她!
祈禱完後,她問醫生:「對了,醫生,你有看到那個希……我先生嗎?」
「上午十點多的時候,他帶我們這裡的一名護士出去了。」
廉雨映臉上有著不悅的表情。上午十點多出去,到現在也有四個多小時,他們去哪了?去做什麼?哦,這真是太奇怪了,她不覺得他是她先生,但聽到他和別的女人在一起,竟會打翻醋罈子。
看到她的神色,醫生笑笑的說:「你可別誤會,他只是去買你的衣服,那名護士的身材和你一樣。」
「我沒有誤會什麼。」她生硬的說。
「你先生對你真好,你昏睡的那幾天,他不眠不休地看護你,怕你得褥瘡,每天幫你按摩,有時我看到他握住你的手,在你耳邊說話。我很少見到像他那樣好的丈夫。」醫生眨眨眼。「我的每一個護士都羨慕死你了。」
看不出希臘男也有柔情的一面。他看起來太冷峻、太剛毅了,柔情並不適合他。他為什麼對她這麼好?是太愛她了?還是曾對不起她過?
醫生走出去後,廉雨映咬緊牙關,吃力的下床,拖著點滴架走向浴室。
第4章(2)
這時,寇人傑走了進來,手上提著大包小包的購物袋。
「你起床做什麼?」
「我想擦澡,你可不可以幫我接盆溫水?」希臘的下午太熱了,她熱出了一身汗。
「可以。」他放下購物袋,走進浴室,隨後端出一盆溫水,又在盆裡加入一小勺沐浴消毒水,接著,從購物袋裡拿出純棉睡衣和純棉白色內褲放在病床上。
他將病床四周的活動簾拉上,然後捲起衣袖,把一塊柔軟的毛巾浸泡在溫水裡。
她站在一旁看著他的動作,忍不住問:「你不會是要幫我擦澡吧?」
寇人傑看了一下四周說:「你看到這有其他人可以幫你嗎?」
「哦,不,你不用幫我,我可以自己來。」
「你以為你昏迷的時候都是誰在幫你擦澡的?」
一想到他幫她擦過澡,她的皮膚不禁泛起疙瘩。「我現在人是清醒的,可以自己擦。」
「都已經是夫妻了,別不好意思。」他拿著擰乾的毛巾走向她。
她下意識退後一步,瞪視著他。「我說我自己來,毛巾給我!」
寇人傑一臉挫敗的神情。「你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是開膛手傑克,雨映,我不是壞人,我是你的丈夫,我不會傷害你。」
「如果你真的是我的丈夫,為什麼我會感到害怕?」
「也許是你不認得我,覺得我是陌生人的關係。」
這理由倒是可以接受。廉雨映轉動眼珠,心裡思潮起伏。可是換個角度想,就算她忘了他,但他既是她的丈夫,又是她所愛的人,那他帶給她的應該會是安全感啊……
「除了我手指上的戒指,還有什麼東西可以證明你是我的丈夫?」
「我可以拿結婚證書給你看。」那張結婚證書可不是假造的,是真的,只不過他們是在醫院結的婚,而不是在教堂。